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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三模拟题模拟135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A
B
C
D
C
[解析]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本题中,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合同成立,A选项错误。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并不存在《合同法》52条中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B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本题中,乙提出的“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是对合同效力附加的生效条件,乙对于甲之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并不知情,并非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因此条件未成就,合同未生效。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2.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A
B
C
D
D
[解析] 合同的效力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本题案情非甲乘乙之危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乙的利益,故不属于乘人之危,B项错误。本题中,乙殴打甲致重伤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甲乙之间约定甲不得告发乙的犯罪行为,属于对犯罪的包庇,此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约定有效,此协议为部分有效合同,因此A、C项错误。甲因乙的侵权行为而产生5万元医药费的损害,即使没有合同关系也有权要求乙进行赔偿,乙支付赔偿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无权要求返还,因此D是正确答案。
3.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A
B
C
D
D
[解析] 表见代理
[详解] 本案中构成表见代理。乙具有被甲公司授予代理权之外表或假象,丙公司有正当理由信赖乙是甲公司的业务员并享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代理权。丙公司基于此种信赖而与乙订立的合同应当成立,并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由甲公司承担签约后果。至于甲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可以向乙追偿。当然丙公司也可以不主张表见代理,不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而追究无权代理人乙的责任,直接要求乙对其赔偿损失。
4.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A
B
C
D
D
[解析]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详解] 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本题中,丁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另外,对于丁代位继承从乙处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理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所以本题选D。
5. 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A
B
C
D
C
[解析] 民事权利
[详解] 选项A中,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财产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中,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显然不属于绝对权,而属于相对权,即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并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中,甲因遭乙饲养的狗咬伤而取得对乙的赔偿请求权,甲乙双方形成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甲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选项C正确。选项D中,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而非否认对方的权利,乙拒绝赔偿在性质上为行使否认权。因此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应当是C。
6.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A
B
C
D
D
[解析]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详解] 张某因单位人员工作失误而受领2万元款项,属于无合法依据的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根据《民通意见》第131条,不当得利的孳息部分应当返还受损人,孳息以外的其他收益应当收缴而非返还。所谓孳息,是指依某物(原物)的通常利用方式从该物中产生的收益,其又分天然孳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和法定孳息(基于与原物有关的法律关系而产生)。本题中,张某将1万元出借而约定的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1万元的法定孳息,而将1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孳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孳息。D项正确。
7.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A
B
C
D
D
[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选项ABC正确,选项D中对方当事人应在国家级或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故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8. 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
B.乙
C.丙
D.丁
A
B
C
D
A
[解析] 物权的公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23条和《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我国对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对于交付的理解是,首先交付必须基于权利人的意思,如果权利人没有使受让人取得某动产物权的意思,而受让人自行占有该动产的,不构成现实交付。选项B中,乙虽付款,但是甲并未交付名画于他。因此乙并未获得名画所有权。选项C中,虽然甲和丙对名画的买卖已经达成一致,但是由于没有交付从而导致丙无法取得该画的所有权。选项D中,虽然丁实际占有了该画,但是并非基于甲的交付,丁也无法获得该画的所有权。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A。
9. 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A
B
C
D
D
[解析]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处理
[详解] 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本案里乙丙的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限属于约定不明,保证责任期间应当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0.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再还300元
B.乙应退回500元
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A
B
C
D
A
[解析] 赠与合同的成立
[详解] 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乙是以赠与的意思而为清偿,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上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因此赠与并不成立。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B。
11. 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A
B
C
D
D
[解析]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民通意见》第121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题中,曹某通知范某还款指定的10天为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开始计算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2005年4月2日诉讼时效届满。但《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本题选D。
12.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A
B
C
D
A
[解析] 遗失物、善意取得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和第109条规定,本案中,奇石本为甲所有,作为遗失物,是甲不慎丢失的动产,并非是无主物。乙不能基于先占取得奇石的所有权,而应当将该遗失物归还失主。乙将该奇石配上基座的行为属于动产和动产的附合,即两个动产的相互结合,非经毁损不能分离或分离在经济上不合理,而非加工,即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对于合成物的归属应当考虑各动产所有人财产的价值,区分主物与从物。对于奇石和基座而言,奇石自然是主物而基座是从物,该奇石应归所有人甲所有。乙不能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要求受让人必须是通过交换善意有偿取得,而不能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无偿方式。对于丙而言,因其是无偿从无权占有人乙处取得奇石,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不能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人甲可以向无权占有人丙追索。
13.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A
B
C
D
C
[解析] 抵押权的设立;登记及其法律效果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185条规定,选项BD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0条规定,甲公司未经预告的登记人乙公司的同意不得办理抵押,故选项A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14.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A
B
C
D
B
[解析] 共同共有;善意取得
[详解]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7条规定,在此题中,虽然房屋是甲乙二人婚后购买,但是房屋登记的名字为甲,而且转让房屋后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丙作为善意的不知情第三人,其与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已转移。但甲未与其妻协商擅自出卖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买卖合同无效。选项B正确。
15.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A
B
C
D
C
[解析] 侵权责任的构成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详解] 赵某作为乘客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赵某在安全下车后身体受到伤害,公交公司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售票员因个人私怨使得赵某身体受到伤害,并不是职务行为,而是其个人行为构成侵权,应当由其自身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动手的行人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这些行人听到有人喊“打小偷”没有认清事实,就将赵某扑倒,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也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对赵某身体的损害承担责任。
16.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A
B
C
D
C
[解析] 合同的解除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限制,并不能任意解除合同,故选项A错误。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承揽人没有任意解除权,故选项B错误。根据《合同法》第376条规定,对于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而解除保管合同,故选项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人不具备任意解除权,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17. 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A
B
C
D
D
[解析] 善意取得的要件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基本要件是善意、有偿、依法登记或交付。A、B、C三项均符合上述法定要件,唯有D项中的取得人没有为取得标的物付出合理对价,不符合有偿性要件,因此不能善意取得标的物。答案为D。
18.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A
B
C
D
D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
[详解]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9务第3款规定,本题答案只有D。
19. 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A
B
C
D
C
[解析]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详解]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李某虽有为自己的初哀,但其行为的直接原因在于为张某修缮房屋,故有为他人利益的主观目的,故选项A错误。无因管理重在为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至于管理的效果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故选项B错误。本题中,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根据前述规定,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管理费用,故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20.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A
B
C
D
A
[解析] 地役权人的确定
[详解] 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根据《物权法》第158条,该合同一经生效,即在乙的厂区土地上为甲的住宅小区设定了相应的地役权。关于小区业主的地役权人资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66条、第147条,小区业主通过受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小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取得(《物权法》第70条),依法享有地役权,有权向供役地权利人提出相应请求。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无权向乙提出请求。A项正确。
21.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A
B
C
D
C
[解析]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详解]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大华商场作为该广告牌的所有人,其负有管理的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鉴于该损害是由于飞达公司安装质量问题所致,因此该损害赔偿责任由大华商场承担后,有权向有过错的飞达公司追偿。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C。
22. 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A
B
C
D
A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范围
[详解] 根据《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本题中,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在老人的子女都已经去世了的情况下,即使不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如果让其他人作扶养人更有利于老人的生活。
23.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D
[解析] 专利侵权的认定和赔偿
[详解] 根据《专利法》第11条规定,A项首先排除。根据该法第70条规定,丙、丁的不知情销售和使用行为如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当停止相应行为。由此B、C两项排除,D项正确。
24.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A
B
C
D
B
[解析]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详解] 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该四人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无法获得协商一致使用合作作品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以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B。
25. 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
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A
B
C
D
A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登记机关的股东登记及其效力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本题中即是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故A项正确。另根据第72条第3款的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即必须与其他股权受让人处于同等条件下,B项过于绝对,错误。C项认为“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实际上否定了股权转让乃是股东个人的权利,故错误。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登记仅仅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并不具有确认股东资格的作用,这从《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故选项D错误。
26.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本题中,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分公司,应当办理了登记手续,有资格对外签订合同,但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总公司四海公司来承担。
27.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
B
C
D
D
[解析] 有限合伙的责任分担
[详解] 《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第76条规定,在有限合伙人擅自对外代表合伙进行交易的情况下,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应一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
28.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A
B
C
D
D
[解析] 退伙人死亡时的财产继承与资格转承
[详解]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继承人继承合伙人资格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继承人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二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前一个条件说明,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执行,李明作为李某的遗嘱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李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故A项正确。但李明如想继承李某的合伙人资格,即成为合伙人,则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选项中的合伙协议设定了条件,而李明现在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其此时不能成为合伙人。综合来看,如果这两个条件均获满足,则死亡之合伙人的继承人就获得了合伙人资格。第50条第2款第(一)项虽然有“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的规定,但继承人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构成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置条件,故选项D错误。选项B符合《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3款的规定,即合伙人的继承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本题为选非题,D项为应选项。
29.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目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
A
B
C
D
A
[解析] 票据抗辩的事由;票据的无因性
[详解] 根据《票据法》第13条的规定,本题A项中,丙公司与汇票付款人某银行因10万元到期贷款未偿还而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故A项正确,当选。而B选项中,票据债务人(甲公司)以持票人(丙公司)的前手(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因选项中未出现“持票人明知”的提示,故应认为此抗辩不成立。C选项完全忽略了票据抗辩的存在,乃错误选项。D选项中,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违背了票据的无因性。
30.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A
B
C
D
B
[解析] 票据基本关系与票据关系
[详解] 这里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关系和汇票背书转让关系。前者在票据法上称为票据原因关系,即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张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将其背书转让给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已经取得了票据权利,属于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根据《票据法》第13条的规定,张某无权要求第三人返还汇票,也无权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但是,由于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张某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故选B。
31.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 “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A
B
C
D
B
[解析] 汇票的拒绝承兑
[详解] 根据《票据法》第43条规定,本题选B。
32.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A
B
C
D
D
[解析] 票据善意取得与票据付款请求权问题
[详解]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即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具体到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另根据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本案中,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D。
33.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
A.可以批准
B.若本次5千万元中包括上次余额500万元即可批准
C.不应批准
D.若该公司变更债券承销人,可以批准
A
B
C
D
C
[解析]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详解] 根据《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本案公司两年前发行的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因此符合债券发行禁止条件中“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要件,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
34.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A
B
C
D
D
[解析] 破产法中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详解]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债务人享有的未到期债权和设定抵押的财产均属于债务人财产,A、C不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务规定,处分行为经撤销后,标的财产同样属于债务人财产,B项不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上述标的物不属于债务人财产,D项正确。
35.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A
B
C
D
SD
[解析] 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之诉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151条规定,本题应选D。
36. 甲起诉乙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乙提起上诉,并提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甲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本案方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B.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D.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另行起诉
A
B
C
D
D
[解析] 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的处理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故本题应选D。
37.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B.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C.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D.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A
B
C
D
B
[解析] 再审程序中发现遗漏当事人的处理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211条规定,故本题应选B。
38. 甲对乙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B.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C.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D.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A
B
C
D
D
[解析] 二审中发现必须参加的当事人的处理程序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183条规定,本题选D。
39.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A
B
C
D
D
[解析]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的程序
[详解] 首先可以确定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对于甲的行为能力问题尚需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认定,而在此之前尚不能确定甲是否需要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至于有关甲的行为能力的鉴定,又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谁有权启动;第二是鉴定期间诉讼程序如何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93条规定,在本题中,甲的妻子和金山公司都是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甲无行为能力。故应选D。
40.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A
B
C
D
C
[解析] 证人证言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可以得出如下两点结论:首先,证人资格与年龄无必然的关系,未成年人只要能够正确表达意志,就可以作为证人。这一点同样为《民诉证据规定》第53条所坚持,所以A选项错误。其次,证人作证的方式应当是出庭,只有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证人以出具书面证言的方式作证。即便如此,该书面证言仍应当接受质证。因此不能认为书面证言可以代替证人出庭作证,D选项错误。又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56条规定,C选项的表述,还可以从所谓“证人优位性”的角度加以理解。
41.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A
B
C
D
D
[解析] 诉讼标的
[详解] 诉讼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每一起民事诉讼只能有一个诉讼标的,但当事人根据这一标的可提出若干诉讼请求。本题中,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其诉讼标的只有一个,即原被告之间的相邻关系,D应选。而A、B、C三项内容为原告王某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应选。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42.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A
B
C
D
B
[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及其例外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解释,公开审判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依法公开。(2)及时公开。(3)全面公开。因此选项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C、D项正确。B项与A项表达相近,但漏掉了“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这一限制条件,不适当地将公开审判原则绝对化了,因此B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43.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C.协议管辖不可以变更级别管辖
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A
B
C
D
B
[解析] 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中,并没有类似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所以B项说法是错误的,该选。
44.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A
B
C
D
D
[解析]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详解] 根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受案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当事人各方就转为简易程序审理自愿达成合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所以D为正确选项。
45. 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A
B
C
D
A
[解析]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认为应该判决离婚的处理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本题应选A。
46. 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
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
A
B
C
D
A
[解析] 举证时限的适用;证据交换的期间和时间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7条规定,A项说法正确,应选,B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这一规定,C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第(1)项规定,D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7.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
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
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罚款的决定
A
B
C
D
C
[解析] 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99条、第105条第3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本题选C,只能上诉而不能申请复议。
48. 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下列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B.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C.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申请报送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D.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A
B
C
D
D
[解析] 上诉期间的财产保全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103条规定,本题中齐某应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故选D。
49.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A
B
C
D
B
[解析]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不一定是选民名单所涉及的公民本人,其他任何公民认为选民名单有错误的,也可以对选民名单进行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起诉人并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B项说法错误,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2款规定,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故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C、D两项说法都是正确的,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
50.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A
B
C
D
D
[解析] 管辖权异议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A、B、C三项的表述均正确。根据第140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异议的,应当上诉而非申请复议,D项错误。本题是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A
B
C
D
ABD
[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本题中煤矿交付的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热电厂作为后履行一方有权根据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相应履行。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热电厂有权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为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享有,本题中热电厂属于后履行义务一方,其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的规定,煤矿的违约行为导致热电厂购煤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热电厂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2. 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A
B
C
D
ABD
[解析]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详解] 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朱某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故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290条、第107条规定,客运公司未履行按约定安全运输的义务,故王某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3.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A
B
C
D
ABCD
[解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王某将楼房第二层出售给张某后,张某即成为该栋楼房的业主之一,与王某就该栋楼房形成了建筑区分所有权关系。该栋楼房楼顶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张某作为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张某成为业主后,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应经各共有人同意,王某和张某同为共有人,因此,张某单方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则根据《物权法》第80条的规定,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4. 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A
B
C
D
ABC
[解析] 诉讼时效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选项A正确。根据第2条规定,选项B正确。根据第3条的规定,选项C正确。根据第4条的规定,选项D错误。
5. 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中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哪几种?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行纪合同
A
B
C
D
ABCD
[解析] 留置权的适用情形
[详解] 综合《物权法》第230条、《担保法》第84条第1款、《物权法》第231条规定,由此可见,《担保法》的规定与《物权法》的规定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应当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本题答案应为全选。
6.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A
B
C
D
ABC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详解] 本题中,张某与乙公司形成旅客运输合同,对于张某遭受人身损害,张某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本题中小牛已脱离甲小学管辖范围,甲小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C选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及《侵权责任法》第22条、第32条规定,张某有权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因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
7.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二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子女
A
B
C
D
ABD
[解析] 法定继承以及代位继承
[详解] 田某的二儿子和女儿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当无疑问。关键是长子之子女、小儿子、小儿子之女的继承权问题。根据《继承法》第2条规定,在被继承人田某死亡时,小儿子健在,取得了继承权。所以,田某的小儿子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田某的小儿子在分割遗产前因交通事故身亡则引起了对其遗产的继承问题,但已经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了。田某的小儿子之女应作为其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非田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田某的长子先于田某死亡,故应由长子之子女作为田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
8.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A
B
C
D
ABCD
[解析] 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107规定,甲如果想追回其自行车,首先应证明丙拾得其遗失的自行车,A选项正确。如甲能证明丙偷其自行车,也可通过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缴后追回。因此答案B正确。其次,甲证明乙在受让该自行车时并非善意时,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甲可以追回该自行车,据此选项C正确。最后,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甲证明乙没有以合理价格受让,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甲也可追回该自行车,据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9.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A.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
B.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
C.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
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
A
B
C
D
BC
[解析]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与免责范围
[详解] 本题涉及到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与免责范围。根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对旅客伤亡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三项,即旅客故意,旅客的重大过失或者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这说明,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答案A,不属于这三项免责事由,因此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突发心脏病的情况,属于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承运人免责。旅客服用安眠药致死的情况属于旅客主观存在故意的情况,承运人免责。而免票婴儿属于按照规定免票的无票旅客,其因急刹车受伤也应当和其他旅客一样,可以要求承运人予以赔偿。
10.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应当如何处理?
A.拒绝接收货物
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A
B
C
D
AD
[解析] 合同的提前履行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71条规定,本题中,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应当在8月30日交货,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则乙公司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也可以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1.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A
B
C
D
BCD
[解析] 意思表示的构成
[详解]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意欲实现某种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的行为。意思表示所表现的,必须是私法上的效果意思,即产生、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以此类推,B、C、D三项均符合意思表示的特征,而A项并未表达私法上的效果意思,而是日常生活中的情谊行为,故不属于意思表示。选BCD。
12.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A
B
C
D
ABCD
[解析]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故A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B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D项正确。所以本题选ABCD。
13.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A
B
C
D
BD
[解析]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191条规定,乙公司作为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据此,选项A错误。但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丙公司作为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并消灭抵押权的,则可以不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受让抵押物。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C中丙公司只是承诺代为清偿,并未导致抵押权消灭,因此选项C错误。如果甲公司作为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则抵押权人银行的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乙公司可以自由处分其所有的房屋,自然不须经银行同意,因此选项D正确。
14.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A
B
C
D
ABCD
[解析]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如果A项不能算是对“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的正确表述,则可选。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l款法条表述并非“应当”,B项错误。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应为有效。因此,C项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关于D选项,因本题没有明确甲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时间(有观点认为题目中的“同时”就代表了也是一年半之前发生),所以无法判断正误。本题如果理解为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在甲无偿转让股权之后,则没有撤销权的适用余地。但如果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在甲无偿转让股权之前,则完全可能满足撤销权要件。公布答案为ABCD,值得商榷。
15.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A
B
C
D
ABC
[解析] 代位权
[详解] 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是甲据此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故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并不能构成其积极行使债权的证据,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的规定,债权人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故C项错误。由于代位权是合同法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因此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并不构成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障碍,故D项正确。所以本题应选ABC。
16. 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A
B
C
D
BD
[解析]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专利权的申请条件与限制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乙的化验破解行为系属合法,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A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除在先申请以外,只有公开才能消灭发明的新颖性。甲厂使用饮料配方的行为非属公开,故不影响配方的新颖性,B项正确。乙系合法获得专利权,C项中所称的补偿于法无据,不当选。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甲作为专利技术的在先使用人,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D项正确。选BD。
17.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A
B
C
D
CD
[解析]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 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8. 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A
B
C
D
ABCD
[解析] 环境污染致损的侵权行为
[详解]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l条第1款规定,环境污染致损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并且污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规定的标准也不构成免责事由,故A项、C项的抗辩不能成立。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并不构成某化工厂排放废水导致鱼类死亡的抗辩理由,故B项抗辩不成立。《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故D项的抗辩也不能成立。
19.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A
B
C
D
BCD
[解析]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规则
[详解] 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小女儿之女(李某外孙女)不包括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之内,A项错误。根据第11条规定,大女儿之子符合上述条件,B项正确。所谓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小女儿之女符合上述条件,成立转继承,C项正确。养子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因其有扶养被继承人的能力而不扶养,按照《继承法》第13条第4款的规定,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D项正确。选BCD。
20. 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甲、乙之间的约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丙可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行补偿
C.若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乙之间约定因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
A
B
C
D
ABCD
[解析] 设定地役权的合同
[详解] 根据《物权法》第156条、第158条和第164条规定,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是设立地役权的合同,而非对相邻关系的约定,故A项错误。注意: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规定,不是一类独立的物权;而地役权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是一类独立的用益物权。甲转让房屋与丙,题中没有交代甲丙之间任何关于眺望权的约定,故甲没有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C项错误。地役权本身不能单独转让,应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一并转移,故D项错误。关于B项,根据《物权法》第158条的规定,本题中并未提到当事人登记的情况,应认为未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乙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丁后,丁为善意第三人,丙无权禁止丁建高楼,故B项也是错误的。
21.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
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
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A
B
C
D
BCD
[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化
[详解]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否则就应当解散,选项A正确。关于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法》第64条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B项将劳务包括在内,是错误的。《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是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也不得做出例外规定,故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3条的规定可知,D项错误。
22. 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下列哪些选项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A.甲经同事乙同意,为其购买一份人寿险
B.丙为自己刚出生一个月的孩子购买一份人身险
C.丁公司为其经营管理的风景区内的一颗巨型钟乳石投保一份财产险
D.戊公司为其一座已经投保的仓库再投保一份财产险
A
B
C
D
ABCD
[解析] 保险利益原则
[详解] 根据《保险法》第3l条规定,A、B项正确。C项中,丁公司对投保的钟乳石有经营管理权,符合保险利益原则,C项也正确。根据《保险法》第56条第1、2款规定,保险法允许重复投保,不认为其违反保险利益原则,D项也正确。四项全选。
23.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A.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
B.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C.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
D.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A
B
C
D
BD
[解析]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问题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128条的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必须高于或等于面值,不得折价发行,且溢价发行收入应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但并非由证监会批准。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24.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5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A.丁某
B.乙公司
C.甲公司
D.丙银行
A
B
C
D
AB
[解析] 汇票的追索权
[详解] 根据《票据法》第61条和第68条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而且,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单就这两条规定来看,丁某(背书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出票人)、丙银行(承兑人)都可以作为追索权的行使对象。但本题中还有一个情况,即甲公司在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时已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根据《票据法》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中的原背书人甲公司在此情况不再承担被追索责任,C项错误。汇票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因此,汇票追索权的对象不包括付款人,戊某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选项D错误。
25.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A
B
C
D
BC
[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化
[详解]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的规定,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选项A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和第64条第2款的规定,丙作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商定其出资份额为5万元也符合法律规定,故选项B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9条的规定,选项C中,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属于合伙协议的另有约定,是正确选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2条和第61条第2款规定,即使全体合伙人同意,也不能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故选项D错误。
26. 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C.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A
B
C
D
AD
[解析] 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变造;追索权;票据的背书转让
[详解] 根据票据无因性的特征,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票据法》第10条虽然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但其规定仅作为特定的票据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抗辩事由,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故选项A正确。根据《票据法》第6条的规定,丙为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故选项B错误。根据《票据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变造票据金额的,票据无效,故选项C错误。由于丁变造票据金额而导致票据无效,故戊不能以无效的票据向变造前签章人甲和乙行使追索权,D项正确。
27.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A
B
C
D
ACD
[解析] 对证券公司的监管
[详解] 根据《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这是强制性规范,股东会决议也不得做出例外规定,故选项A错误。根据《证券法》第142条的规定,选项B正确。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选项C错误。根据《证券法》第143条的规定,选项D错误。
28.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B.该公司提交某银行质押的一辆轿车
C.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D.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A
B
C
D
ACD
[解析] 破产财产的范围
[详解]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第3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第(2)项的规定,提交银行质押的轿车不属于破产财产,其他三项均是破产甲公司确定所有的财产权益,因此属于破产财产。由此可知,本题当年答案为ACD。
29. 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8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7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未参与分配,实际上不是股东,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己无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
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
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只应由甲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7个股东不承担责任
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A
B
C
D
ABC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不履行出资义务不会当然导致股东身份的丧失或不能取得,A项正确,D项错误;对于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导致的公司资产缺口,只应由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在差额范围内填补,其他股东不承担责任,C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67条第4款、第35条规定,甲本来就不应获得当年公司利润,B项正确。选ABC。
30. 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A
B
C
D
AC
[解析] 协议管辖
[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规定,国内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而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除了合同纠纷以外,还包括涉外财产权益纠纷,故A项说法正确,应选。国内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必须采用书面约定的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故B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涉外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为“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其范围显然广于国内民事诉讼可协议选择的法院的范围,故C项说法正确,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案件,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故D项说法错误,不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C。
31.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驶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
A
B
C
D
AB
[解析] 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情形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A、B两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C项中属于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法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D项属于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没有关于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
32. 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A
B
C
D
ABC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侵权的举证责任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即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则规定了特殊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分配的具体情形,原告仍应当对A、B两个选项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加害人则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经的程序?
A.甲在车祸中导致精神失常,其妻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2005年1月乙被冲入大海后一直杏无音信,2007年3月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乙死亡
C.丙拿一张5万元的支票到银行兑现,途中遗失,丙向银行所在地的区法院提出申请公示催告
D.某施工单位施工时挖出一个密封的金属盒,内藏一本宋代经书,该施工单位向法院申请认定经书及盒子为无主财产
A
B
C
D
BCD
[解析] 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公告
[详解] 有关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2款、第173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并不存在公告程序,故排除A。有关宣告死亡案件,根据第168条第1款规定,B项正确。有关公示催告程序,根据第196条,C项正确。有关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根据第175条规定,D项正确。故选BCD。
34.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A
B
C
D
ABCD
[解析] 地域管辖;共同管辖;移送管辖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9条规定,A区既是侵权行为地,又是合同履行地,B区为被告所在地,据此,无论是提起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A、B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形成共同管辖,而A、B两个选项也都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33条规定,B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移送管辖,C选项也是正确的。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D选项也是正确的。
35. 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公司的申报,法院只就申报的汇票与甲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汇票是否一致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权利归属的实质审查
B.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
C.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D.乙公司申报权利成立时,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A
B
C
D
AD
[解析] 公示催告程序
[详解] 本题考查公示催告程序的相关内容。根据《民诉意见》第231条规定,法院对于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A项说法正确,应选。公示催告程序为非讼程序,并不存在对立的双方当事人,更谈不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辩论,故B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根据《民诉意见》第234条规定,C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D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D。
36.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
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A
B
C
D
AD
[解析] 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丙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故选项BC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D。
37. 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A.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B.发回重审的案件
C.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D.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
A
B
C
D
ABC
[解析] 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范围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l条规定,A、B、C三项都不属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至于D项,先行调解的案件规定在以上司法解释第14条,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38.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法院提出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A
B
C
D
ABD
[解析] 财产保全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在本题当中,B地基层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因此在保全的种类上只能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所以ABD三个选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3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A
B
C
D
BD
[解析] 判决、裁定生效情形下的再行起诉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A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44条第1款规定,B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选项C中,由于法院曾经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意味着从实体上已经解决与此相关的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项的规定,C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应为BD。
40. 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
B.李某承包的鱼塘鱼虾死亡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
C.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
D.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A
B
C
D
CD
[解析] 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详解]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作为加害人的甲工厂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和甲厂排污行为与李某的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因此选C、D。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
1.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关于该玉石的返还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戊已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B.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请求己返还该玉石不受时间限制
C.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戊与己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D.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A
B
C
D
D
[解析] 善意取得
[详解] 本题中,玉石为遗失物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戊作为玉石的拾得人并不能取得玉石的所有权,负有返还权利人的义务,故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07条规定,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2年内要求返还该玉石,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2.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A
B
C
D
A
[解析]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及风险负担
[详解]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其他合同生效的阻却事由,故合同成立生效,故A项正确。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丙为善意,所以合同成立生效,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我国合同法对于违约适用的是严格责任,除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之外,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应当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由于甲没有向丙交付房屋,所以丙不应当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故D项错误。
3.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月25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A
B
C
D
BD
[解析] 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件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除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外,任一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履行合同,也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甲所养鸡只大多灭失的事实不影响甲丙之间的饲料买卖合同关系,A、C项显然错误,D项正确。甲取消交易的行为构成第108条意义上的预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B项正确。故选BD。
4.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A.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
B.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
C.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A
B
C
D
ABCD
[解析] 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定
[详解] 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本案中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成为受益人。另根据《保险法》第39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第三人为受益人,但张某指定受益人需征得甲的同意,而甲指定受益人则无需张某同意。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5.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A
B
C
D
B
[解析] 股东会决议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故秦某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41条第1款规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6.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万元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A
B
C
D
B
[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非选项A中的50万元。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其他有限公司并不受限制,只是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是公司法总则的规定,也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将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张某本人,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B。
7.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李某将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变更为承担侵权责任应在:
A.在第一审程序判决作出前
B.在第一审程序的举证期限届满前
C.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内
D.在第一审的法庭辩论终结前
A
B
C
D
B
[解析] 变更诉因的最后时限
[详解]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本题选B。
8. 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8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一审被告、陈某的上诉都是合法的
B.一审被告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被上诉人
C.李某的上诉是不合法的
D.陈某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上诉人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和吕某赔偿损失5万元,并进行赔礼道歉。一审法院仅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3万元,未对“赔礼道歉”的请求进行处理。杂志社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题。
A
B
C
D
CD
[解析] 当事人和第三人的一审上诉权
[详解]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第三人,都有权以其他当事人或第三人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B项错误。在一审期间,由于小龙尚未年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民诉意见》第67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即李某作为小龙的监护人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但是一审判决后,小龙已经年满18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取得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也就具有了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应当独立进行相应的诉讼行为。李某此时已经不再具有小龙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因此除非取得小龙的授权,李某不能以自己的身份提起上诉。故李某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选项A错误,C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未承担责任的第三人陈某无权上诉,D项也正确。选CD。
9. 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不在上诉请求的范围之中,二审法院不得对其进行审理
B.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径行判决
D.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公司另行起诉
A
B
C
D
B
[解析] 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第二审法院对漏判的处理
[详解] 根据《民诉意见》第180条规定,本案是由于杂志社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的上诉,甲公司并没有上诉,但对于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属于明显的漏判,应当予以纠正。根据《民诉意见》第182条规定,对于一审法院未予处理的“赔礼道歉”的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10. 如果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1万元,并登报进行赔礼道歉。杂志社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如果甲公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报社承担
B.对报社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C.由报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D.如果构成犯罪,可以追究报社负责人刑事责任
A
B
C
D
ABCD
[解析] 执行措施
[详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十一以及《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B、D两个选项也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C选项是正确的。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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