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现在是:
试卷总分:100.0
您的得分:
考试时间为:
点击“开始答卷”进行答题
交卷
评分
存入我的题库
晒成绩
打印模式
隐藏答案解析
打印
下载
背景
字体
较大
大
中
小
较小
退出
民法分类模拟题知识产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标志可以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
A.商品商标
B.服务标记
C.厂商名称
D.产地标记
A
B
C
D
A
[解析]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只有商品商标才可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其他三项内容并不包含在内。
2. 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A.红旗中学
B.工艺美术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A
B
C
D
C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委托作品的版权归属。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本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所以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3. 为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A.2月
B.5月
C.7月
D.9月
A
B
C
D
B
[解析]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在2月已经完成,但正式出版的是定稿,所以选择B项的5月。
4. 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
A.服务商标
B.证明商标
C.销售商标
D.制造商标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因本题中“活得好”商标是专卖店为销售自己的商品而注册的商标,故符合C项内容。
5.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A
B
C
D
A
[解析] 所谓独占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在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许可人不仅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而且自己使用时也受到限制。乙厂和甲厂之间存在约定,许可甲厂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而乙厂没有违反这个约定。甲厂在某省享有的独占使用乙厂商标的权利受到的是丙厂和丁厂的侵犯,因此答案为A。
6. 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0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公告甲的申请,虽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A
B
C
D
B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商标注册中的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法》第29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商标申请在先只以实际收到文件之日为准,不考虑邮戳日期,故应选B项。
二、多项选择题
1.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 科学发现;(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 动物和植物品种;(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B、C两项应选,而排除D项。至于A项,根据该法第5条的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故也应选。
2. 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专利权属于乙
B.乙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用中给予甲以奖励
C.乙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方以奖励
D.乙若转让该项专利,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职务技术成果的定义及其权利归属,详细分析如下:
《合同法》第326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合同法》第328条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16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选定B、C、D三项。
关于B项,有人认为不可选,原因是:依照2001年国务院《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5条的规定,只有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被强行要求从实施专利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支付给发明人、设计人的报酬;而根据第77条的规定,中国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第75条的规定。因而,并非所有的单位都被强行要求如B项所述那样做。而本题中未交待单位的性质,所以B项是不确定的,故不可选。
笔者认为,上述分析虽然细致,但繁琐而不精当。事实上,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上的规定与职务技术成果在《合同法》“技术合同”一章中的规定是一致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为行政规章不足以改变甚至取代《合同法》这个基本法律的规定,也不能改变《专利法》这个法律的规定。
3. 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51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由此可见,A、B两项是正确的答案。但要注意,A项的正确是有条件的。
《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由此可见,C项是错误的选项。
《专利法》第57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由此可见,D项是错误的选项。
4. 国家专利局给予某工厂某项发明专利以实施强制许可。下列关于该工厂使用该专利发明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该工厂可以不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B.该工厂应当在产品上注明专利权人
C.该工厂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
D.该工厂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但应当向专利权人补偿合理的使用费
A
B
C
D
B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17条及第56条的规定,可知应选B、C两项。该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该法第56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该法第57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同时,考生也可参见《专利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专利法》第56~57条之规定,可知应排除A、D项。
5. 画家吴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两幅代表画作质给肖某,并要肖好好保管别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肖某对吴某的画享有哪些权利?
A.对画的占有权
B.动产质权
C.著作财产权之质权
D.优先购买权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的考查很具综合性。
《担保法》第63条规定的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动产质权的规定,动产质权人享有对动产的占有权,如果动产没有交付质权人占有,则质权不产生;如果质权产生后质权人丧失了对质物的占有,则质权丧失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动产质权人享有对质物的占有权,A项正确。因此本题中肖某也享有动产质权,B项正确。
C项是权利质押,需进行著作权质押登记才能成立,且本题中并没有说明登记以及以著作权质押的双方合意的情况,因此肖某不享有权利质权。要明确以画为动产进行质押和以画的著作权进行权利质押的区别。
对于D项法无明文规定,质权人只能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没有优先购买权。注意法律并没有规定担保权人对质物有优先购买权。
6. 王某的短篇小说《活在都市》被程某改编成剧本,由甲剧团以话剧的方式演出,该话剧被乙公司录像并制作成光盘发售。该事例中包含哪些受著作权保护的权利?
A.乙作为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B.甲作为表演者的权利
C.程某作为改编者的权利
D.王某的著作权
A
B
C
D
ABCD
[解析] 参见《著作权法》第2章“著作权”及第4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中的有关规定,即可得出正确选项为A、B、C、D四项。
7. 职业作家甲是某市作协成员,于1998年完成职务作品中篇纪实报告文学。关于该作品的使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著作权由甲方享有,作协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
B.两年内,未经作协同意,甲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作协相同的方式使用
C.两年后,甲可以自由许第三人使用
D.两年后,作协可以其业务范围继续使用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l款之规定,应选A、B项。根据修订前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第3款之规定:作品完成2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依此D项应选,但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已经删去这一规定,故不选D项。
8. 某刊物不愿让别的刊物随意转载其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下列做法哪些是可行的?
A.在刊物上发表不得转载的声明
B.在每一篇文章都刊载作者不许转载的声明
C.在刊物的声明中载明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
D.不需作任何声明
A
B
C
D
BC
[解析]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由此可见,如果不作特别声明,其他报刊是可以转载的,因此D项错误。同时,要注意由谁作出声明——著作权人。因此B项正确,而A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30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由此可见,C项也是正确的。
9. 某大学中文系英籍留学生马克用汉语创作了一篇小说,发表在《文学新星》杂志上,发表时未作任何声明。以下哪些行为是侵犯马克著作权的行为?
A.甲未经马克同意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在中国发表
B.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团译成藏语在中国出版发行
C.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改变成盲文出版
D.丁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收录进某网站供人点击阅读
A
B
C
D
ABD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11)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同时,该法第10条列举了著作权的具体内容,有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所以,A、B项侵犯了作者的翻译权,D项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C项属于合理使用。须注意,马克是外国人而非中国公民。
10. 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A
B
C
D
ABC
[解析]
《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3)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5)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11)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依法条即可得出A、B、C三项正确。
11. 陈某为撰写学术论文须引用资料,为避免引发纠纷,陈某就有关问题向赵律师咨询。赵律师的下列意见中哪些是可以采纳的?
A.既可引用发表的作品,也可引用未发表的作品
B.只能限于介绍、评论或为了说明某问题而引用作品
C.只要不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可将资料全文引用
D.应当向原作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A
B
C
D
BC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22务有关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有关规定,总结所谓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2) 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3) 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B、C两项正确应选;A、D两项错误应排除。
12. 1992年2月19日,甲企业就其生产的家用电器注册了“康威”商标。后来乙企业使用该商标生产冰箱,并在2002年4月开始销售“康威”牌冰箱。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对其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当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提出
B.乙企业对“康威”的使用为非法使用
C.乙企业可以在2002年8月19日后在家用电器上申请获得注册“康威”商标
D.甲企业在商标续展期内仍享有商标专用权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商标的续展此重要考点。
《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由此可见,A项是错误的,D项正确。
《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由此可见,C项是错误的。
《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由此可见,B项是正确的。
13. H市的甲公司生产啤酒,申请注册的“向阳花”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A.乙公司在自己生产的葡萄酒上使用“葵花”商标
B.设在G市的丙公司将“向阳花”作为自己的商号登记使用
C.丁公司将“向阳花”注册为域名,用于网上宣传、销售书籍等文化用品
D.戊公司自己生产的农药产品上使用“向阳花”商标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而且应注意,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一种“全方位”的保护,故B、C、D项应全选。至于A项,“葵花”商标与“向阳花”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字商标,自然应予排除。
14. 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进行交涉。乙对于此事可采取的正确作法有哪些?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
B.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的注册商标
C.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只能服从
D.采取许可方式使甲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但甲应赔偿损失和支付报酬
A
B
C
D
ACD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该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15~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的规定,对于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情形,使用人应支付相应的报酬。本题中所述情况显然是甲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时侵犯了乙画家在先的著作权,故应适用上述规定,B、D两项应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2002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4款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故A选项正确。
至于C项,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C项错误,不应选。
15. 商标法规定,对于商标违法行为,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法律对注册的商标予以撤销。下列行为哪些是可处以撤销商标的商标违法行为?
A.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B.未经批准将注册商标转让他人使用的行为
C.连续2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
D.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注册商标的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 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第45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本题据法条作答即可。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3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以下各题
1. 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公开
B.因该发明在申请目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
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
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A
B
C
D
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24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基于该条第(3)项原因,乙的行为未经甲公司同意,甲公司的发明仍具有新颖性,所以选C项。
2. 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04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
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
A
B
C
D
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前已经做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因此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3. 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A.构成侵权行为
B.不构成侵权行为
C.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D.2003年7月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A
B
C
D
C
[解析]
《专利法》第39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此时甲公司开始享有专利权,所以丁公司在此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4. 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申请诉前禁令
B.申请诉前先予执行
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D.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A
B
C
D
A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66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专利法》第67条第1款规定: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因此,甲公司有权申请诉前禁令(责令停止有关行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提交纠错信息
评价难易度
提交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