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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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律知识模拟77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是______。
A.人的出生
B.自然灾害
C.不当得利
D.设立遗嘱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事实。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即为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实质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并且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或现象,其可分为两类:一为自然事件,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二为社会事件,如罢工,不当得利等。法律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有意识的活动。民法中的设立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单方、要式法律行为。所以正确答案为D。
2. 以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分类,法律可以分为______。
A.实体法和程序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法律的分类。根据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根据法律规定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据法律效力、地位、制定主体不同,法律可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根据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可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根据法律创制和适用主体不同,法律可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由此,正确答案为C。
3. 小李因盗窃罪被捕,依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他对其家人忏悔道,再也不敢违法犯罪,因为害人害己。这体现了法律的______作用。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作用。教育作用是指法律通过自身的存在即运作实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督促、引导、教育人们弃恶从善、正当行为的作用。题干中,通过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对违法者和其他公民产生了教育作用。正确答案为D。
4. 下列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系统化方式的是______。
A.法律解释
B.法典编撰
C.法规汇编
D.法规清理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的理解。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方式主要有:(1)法规汇编,指将规范性文件按照一定目的或标准,做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2)法典编撰,是指对规定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但属同一部门法的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制具有特定结构的、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活动;(3)法规清理,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方法,对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是否继续适用或是否需要修改、补充、废止的专门活动。正确答案为A。
5. 下列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机关依照本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
B.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批准生效后,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管辖区域内有效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机关依照本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管辖区域内有效。注意区分的是: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正确答案为B。
6. 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则是______。
A.基本法律原则
B.政策性法律原则
C.实体性法律原则
D.公理性法律原则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原则的种类。公理性法律原则是指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则,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具体的法律原则是基本原则的具体化。而根据法律原则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性法律原则和程序性法律原则,实体性法律原则调整实体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确答案为D。
7.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______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宪法第62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因此由全国人大直接选举的国家领导人的国家副主席。答案为A。
8.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A
B
C
D
C
[解析] 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样依据宪法规定,A、B、D都是正确的,C是错误的,因为公民不合法的私有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正确答案为C。
9. 根据宪法和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______。
A.科学研究的自由
B.艺术创作的自由
C.出版著作的自由
D.宗教信仰的自由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答案为C。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有多少人出席会议时,召开会议才是合法有效的?______
A.1/2以上多数
B.过半数
C.2/3多数
D.2/3以上多数
A
B
C
D
B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一般是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常委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和主持,也可委托副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应有全体成员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正确答案为B。
11. 下列哪项不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______。
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是行政处罚权的设定。《行政处罚法》第二章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作了详细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正确答案是A。
12.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可以改变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C.行政复议不能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D.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多于六十日的除外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相关知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是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选项A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是A。
13.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赔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赔偿案件,只可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不能就赔偿范围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
D.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国家赔偿法》没有对行政赔偿程序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在不与《国家赔偿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适用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
A
B
C
D
A
[解析] 本文考查行政诉讼赔偿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整书。”正确答案是A。
14. 关于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再对具体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联营企业联营各方,认为联营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应以联营企业的名义提起诉讼
C.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只有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D.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认定。《行政诉讼法》第24条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因此A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此B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因此C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此D选项正确。正确答案是D。
15. 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B.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对上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查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对当事人提出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查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行政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因此A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此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是B。
16.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条件不包括______。
A.经过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
B.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有明确的被告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B、C、D均为《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A选项错误。正确答案是A。
17. 根据我国《刑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______。
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8. 与走私罪犯同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的行为,构成______。
A.包庇罪
B.洗钱罪
C.走私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走私罪的共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56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洗钱罪中虽然也有为走私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这一项,但是构成洗钱罪是利用了走私犯罪所得的资金之后,这一点与走私罪的共犯有着明显的不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19.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骗取所缴纳税款,其中所骗税款超过所缴纳部分的,依照______定罪处罚。
A.诈骗罪
B.骗取出口退税罪
C.合同诈骗罪
D.偷税罪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逃税罪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204条的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纳税人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部分的,应该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因此本题答案为B。
20. 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______。
A.假冒他人作品罪
B.侵犯著作权罪
C.诈骗罪
D.非法经营罪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侵犯著作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21. 下列犯罪中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是______。
A.挪用公款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渎职罪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本题中前三个选项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2.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______。
A.贪污贿赂犯罪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3. 下列有关回避制度的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检察长的回避由同级的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B.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C.人民法院院长的回避由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D.侦查阶段的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根据第31条规定,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交执行机关保存的证件类别的是______。
A.出入境证件
B.身份证件
C.关财产权属证件
D.驾驶证件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监视居住制度。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25.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的情形的是______。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B.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定不起诉。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包括失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26.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申诉案件的是______。
A.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B.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有错误的
D.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审判监督程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27. 下列个选项中,不属于可以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的是______。
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B.被告人脱逃的
C.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D.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止审理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适用延期审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28.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四十公顷,应由______批准。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地级市人民政府
D.县级市人民政府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29.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______,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A.一年
B.三年
C.十年
D.二十年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环境保护法。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30.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______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A.5%
B.10%
C.15%
D.20%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立法。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29条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31. 国家通过______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大力发展政策
A
B
C
D
C
[解析] 《社会保险法》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归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2. ______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A.乡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社会保险法》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归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33. 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______。
A.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B.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C.基本医疗制度
D.社会保障制度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常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与改革前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对而言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34.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______,可以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用。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一次性生活补助仅限于农民合同制工人。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可以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35. 作为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的重要措施以及政府社会福利的有效补充的是______。
A.法定福利
B.自主福利
C.职业福利
D.住房福利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中的职业福利制度。职业福利制度是指雇员工职业中获得的福利,职业福利是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社会福利的有效补充。我国目前形成了法定福利和自主福利两种职业福利并存的局面。A项与B项并不全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36.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渊源,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______
A.中国海关对从美国进口的产品征收关税的行为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B.贸易术语作为国际习惯具有任意性特点,只有在未被当事人排除适用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C.中国男子对其父位于美国房产的继承关系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D.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A、B两个选项均是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但是B项本身表述有问题,贸易术语本身具有任意性,仅当双方当事人选择适用才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征收关税的行为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之内。正确答案为A。
37. A公司和B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为《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约定分三批履行。其中只有第二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请问下列那一个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卖方构成根本违约
B.卖方可以宣告宣布第三批货物的交付无效
C.卖方构成一般违约
D.卖方不构成违约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理解。根据公约73条对于分批交付的合同,其中任何一批不符合合同要求即可构成根本违约。从而买方可以宣布该批合同交付无效。但是对于以后交付的各批货物仅在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亦会发生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才可以宣布其无效。因此对于第二批货物的违约不必然导致第三批货物的无效。所以正确答案为A。
38. 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______。
A.安理会
B.理事会
C.总理事会
D.部长会议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部长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所以正确答案是D。
39. 《反补贴条例》中的财政资助不包括下列一项______。
A.政府的贷款
B.政府的税收减免
C.政府提供的服务
D.政府购买的货物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反补贴条例》。第三条规定了财政资助的范围。其中政府提供的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是财政资助。所以政府提供的服务并非财政资助。所以正确答案是C。
40. 下列哪个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现行有效的调整货物贸易的文件
B.磋商为设立专家组的必经程序
C.《政府采购协定》是诸边贸易协定
D.《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WTO法律制度的综合理解。A项《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已经失效,因而是正确选项。B项根据《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磋商为设立专家组的必经程序。C项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政府采购协定》是诸边贸易协定。D项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说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正确的答案为A。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1. 下列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有______。
A.宪法
B.国际条例和国际惯例
C.特别行政区的法
D.法院判决书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正式法律渊源。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实质是我国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关于国际条约和国家惯例,凡我国政府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和我国政府认可的国际惯例,对于我国国内的国家机关、公民、社会组织也具有约束力,因此也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但我国政府声明保留的有关条款除外。而我国法律渊源不包括国家机关作出的非规范性文件,如判决书、逮捕证、结婚证等。正确答案为ABC。
2. 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个人是______。
A.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名以上联名
D.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案的提出。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个人是:(1)委员长会议;(2)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最高人民法院;(6)最高人民检察院;(7)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经常性的立法权、监督权的机关。因而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及代表团在闭会期间无法向全国人大常委提出法律案。正确答案为AC。
3. 有权进行授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有______。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的授权立法。授权立法,又称为委任立法或委托立法,狭义上指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形式,将属于自己立法权限范围内的立法事项授予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被授权机关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立法的活动。《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现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由此,正确答案为BC。
4. 依据宪法的法律效力和制定修改程序不同,宪法分为______。
A.成文宪法
B.不成文宪法
C.刚性宪法
D.柔性宪法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宪法的分类方式。从形式上可以对宪法进行多种分类。本题即是其中的一种。根据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可以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根据是否具有同一的宪法典形式,可以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主体,可以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民定宪法等。正确答案为CD。
5. 根据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下列有关国家对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的政策的文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B.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C.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D.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A
B
C
D
CD
[解析] 根据宪法修正案第21条,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正确答案为CD。
6.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______是正确。
A.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B.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
C.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实行民族自治
D.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A
B
C
D
ABD
[解析]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选项C所称的民族自治是不准确的,应是区域自治。正确答案为ABD。
7. 依据《宪法》第41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诉愿权包括______。
A.批评、建议权
B.申诉、控告、检举权
C.取得赔偿权
D.集会、游行、示威权
A
B
C
D
AB
[解析]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所以,CD不属于诉愿权。正确答案为AB。
8.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为______。
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民族乡
A
B
C
D
ABC
[解析] 《宪法》第30条第3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正确答案为ABC。
9. 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______。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B.某市公安局在某大桥桥头竖有指示牌,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
C.某市工商局对某市场下发《关于征收工商管理费的通知》,某市场共有商户20家
D.某市劳动局对某企业的500份劳动合同予以鉴证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抽象行政行为的理解。抽象行政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1)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2)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3)调整不特定多数的人和事;(4)能够反复适用;(5)表现为规范,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来实现目的和作用;(6)接近于立法程序。本题正确答案为AB。
10. 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______。
A.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C.不讲真实姓名的被处罚人
D.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的特殊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有明确规定,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11. 派出所以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作出250元罚款,关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
B.派出所应当制定载明处罚依据的处罚决定书
C.派出所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D.派出所可以当场对王某作出处罚决定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12. 下列关于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B.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C.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D.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四章有明确规定。选项B错误,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本题正确答案为AD。
13. 下列情况中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______。
A.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B.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
C.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起诉的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A选项正确。第38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B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C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是AB。
14. 对于下列犯罪行为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是______。
A.持刀杀人
B.拦路抢劫
C.敲诈勒索
D.对妇女进行猥亵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无限防卫权。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所谓的无限防卫权,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15. 根据《刑法》,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剥夺政治权利______。
A.因杀人被判处死刑的甲 B.因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国企老总乙
C.因间谍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丙D.因抢劫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丁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根据《刑法》第56、57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16. 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撤销缓刑的有______。
A.再犯新罪
B.发现漏罪
C.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
D.违反所在单位规章,情节严重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撤销缓刑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主要有三种情况: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17. 根据我国《刑法》,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______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A.证券、期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B.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C.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D.无意中获得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18. 下列有关讯问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可以指定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
B.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C.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D.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侦查中的讯问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故D项说法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19. 关于刑事和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要求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B.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C.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刑事和解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故C、D项正确。B项错误,因为根据刑诉法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而不是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20. 下列犯罪分子,绝对不能适用假释的是______。
A.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B.乙在2001年3月份因绑架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8年7月被提前释放。2013年2月份乙因盗窃罪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
C.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从事毒品犯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D.丁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经过分析可知,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21.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就______等方面出台了专门的污染防治法。
A.大气
B.水体
C.噪声
D.土壤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涉及大气、水体、海洋环境、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防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等方面。但“土地污染防治法”尚未正式出台。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22. 属于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区渔政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有______。
A.国务院划定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海域
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型江河的渔业
C.重要的、洄游性的共用渔业资源
D.“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的叠区或者共管区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划定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的渔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区渔政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的渔业,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由毗邻海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内陆水域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内陆水域渔业,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型江河的渔业,可以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重要的、洄游性的共用渔业资源,由国家统一管理;定居性的、小宗的渔业资源,由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23. 在下列______情况下,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取水许可证持有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
A.由于自然原因等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
B.地下水严重超采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
C.社会总取水量增加但可以另行水源的
D.产品、产量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使取水量发生变化的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取水许可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一)由于自然原因等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二)地下水严重超采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三)社会总取水量增加而又无法另行水源的;(四)产品、产量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使取水量发生变化的;(五)出现需要核减或者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24.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______等因素确定。
A.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B.个人账户金额
C.城镇人口预期寿命
D.缴费工资
A
B
C
D
ABD
[解析] 《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25. 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相比较,失业保险具有的特征有______。
A.保险对象的特定性
B.保险待遇水平低
C.保险待遇的期限性
D.保险功能的单一性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失业保险的特征。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舌而建立的,其保障对象限定为失业的劳动者,而且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的劳动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所以保险对象具有特定性。其次,失业保险待遥只能保障失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我国现阶段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控制在社会救济水平和当地的最,氐工资标准之间,保障水平较低。再次,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最后,关于失业保险的功能,预先筹集的失业保险基金能够对失业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同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措施,能够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力,所以失业保险的功能具有双重性,D不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26. 社会救助的对象是一国国内生活困难的公民,救济的目标是扶危济困,稳定社会。以下属于社会救助的特征的是______。
A.社会救助是保障性救助
B.社会救助是国家救助
C.社会救助范围具有普遍性
D.社会救助资金部分由社会成员承担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社会救助的特征。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低收入公民给予救济和帮助。社会救助的特征是:社会救助是国家救助,资金来源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社会成员无须为此承担缴费义务;社会救助是有条件救助,只有符合法律接受社会救助的条件,才可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才可获得救济;社会救助是保障性救助,其目的是使得救助对象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27. “Incoterm 2010 CIF天津港”这个贸易术语的意思包括下面哪些内容______。
A.天津港是目的港
B.卖方负责安排运输
C.卖方负责购买保险
D.自货物卸下船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贸易术语CIF的理解。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购买保险。自货物卸下船起,风险转移到买方。CIF后面是目的港。正确选项为ABCD。
28. 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在反倾销调查中正常价值的确定中,对于来自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应适用替代国价格,而非出口国国内的可比价格
B.反倾销调查发起有两种,一是依据国内产业的申请,二是依据调查机关的自主立案
C.反倾销措施包括反倾销税、价格承诺和临时反倾销措施
D.当事人对于中国商务部做出的有关某一进口产品是否构成倾销的认定不服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应当依据WTO中《关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执行协议》的规则进行审判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反倾销规则的理解。D项错误,法院应当依据国内法即中国的《反倾销条例》进行审判。A项正确,在反倾销调查中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应适用替代国价格。B项正确,反倾销调查有两种发起方式,一是依据国内产业的申请,二是依据调查机关的自主立案。C项正确。反倾销措施包括反倾销税、价格承诺和临时反倾销措施。正确答案是ABC。
29. 《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的情形包括______。
A.电力销售
B.船舶销售
C.汽车销售
D.私人使用的家具销售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因此正确答案为AB。
3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下列哪些条件商务部才可以决定采取保障措施______。
A.进口产品数量增加
B.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由于出口方倾销
C.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D.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国内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二条:“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D。
三、案例分析题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甲担任某国有企业出纳、会计期间,利用其管理单位财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开支等手段侵吞学校公款20万元。甲的弟弟乙得知此事之后便向甲索要封口费五万元,甲出于无奈只得付钱。乙将所得钱分给其女朋友丙,并且向其吹嘘所得来源。之后乙与丙在一次抢劫的过程中被抓,但乙趁机逃跑。丙被捕之后,在警方的劝导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且交代了乙向甲索要钱财的行为并打电话让其自首,乙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
1. 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挪用公款罪
B.贪污罪
C.一般违法行为
D.盗窃罪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本案中甲利用其管理单位财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开支等手段侵吞学校公款20万元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2. 乙向甲要钱的行为构成______。
A.挪用公款罪
B.抢劫罪
C.贪污罪的共犯
D.敲诈勒索罪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界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乙在得知甲的行为之后使用威胁方法向甲索要钱财,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3. 丙的行为构成______。
A.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B.抢劫罪的共犯
C.掩饰、隐瞒非法所得罪
D.贪污罪的共犯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主要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特点主要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本题中丙虽然知道乙的敲诈勒索行为,但是属于事后知道,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其与乙进行抢劫行为则是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乙将钱分给丙的行为并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4. 对丙的处罚,应考虑的法定量刑情节有______。
A.立功
B.自首
C.坦白
D.胁从犯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主要是法定量刑情节。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丙供述了乙的罪行并且将其劝回自首,属于立功表现。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第67条第3款,使坦白成为法定量刑情节。根据本款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丙是在被抓之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坦白行为,而不是自首。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
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将含废水排入一条河流,该河位于B县的内陆湖。B县某村民甲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现象。2002年上半年,当地干旱无雨湖水位下降面出现死鱼。环保部门监测发现受酸水腐蚀系鱼死亡的原因。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甲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甲要求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赔偿损失,遭到拒绝,于是甲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交了相关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废水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甲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5. 甲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行为______。
A.必要,因为甲应当证明被告实施了排污行为
B.必要,因为甲应当证明被告排放的污染物进入了原养鱼水体
C.必要,因为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D.不必要,因为应当由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举证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是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3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见,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题甲承担证明被告排放的污染物进入原养鱼水体责任。正确答案是B。
6. 石化染料厂的看法______。
A.正确,因为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监测报告
B.正确,因为其排放的废水符合标准
C.不正确,因为其排污虽然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但仍可能造成污染
D.不正确,因为在排污达标的情况下造成污染危害也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是环境污染侵权赔偿责任。《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理权的机构处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直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本题中即使石化染料厂排污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其排放的污染物仍可能造成污染。而在排污达标情况下造成污染危害危害,石化染料厂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CD。
7. 硫酸厂的看法______。
A.正确,因为其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
B.正确,因为天旱少雨、湖水减少也是造成鱼死亡的因素
C.不正确,因为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后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D.不正确,因为硫酸厂排放污水是造成鱼死亡的原因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是环境污染侵权赔偿责任。《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理权的机构处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本题中硫酸厂排放污水是造成鱼死亡的原因,其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后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答案是CD。
8. 下列情形中,法定免予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有______。
A.不可抗力
B.加害人无过错
C.受害人过错
D.第三人过错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是环境污染免责事由。《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可见侵权赔偿属于无过错环境污染损害的,不因加害人无过错而免责,正确答案是A。
村民陈某申请建房,村委会经研究批给他一处4间房的宅基地。但陈某在该处建房4间后,以住房紧张为由在附近打了建2间房的地基。村委会以陈某未经审批和建房过多为由出面制止,陈某不听劝阻。县政府下发文件《关于清理农村违法住宅的通知》。村委会报告乡政府并经同意,限陈某1个月内拆除2间房的地基。
9. 陈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以谁为被告______。
A.村委会
B.乡政府
C.县建设委员会
D.县政府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主体的相关知识。村委会本身并非行政机关,在拆除未经批准建房的事项方面也未获得法律、法规授权。限陈某在1个月内拆除房屋的决定实际由乡政府作出,应以乡政府为被告。本题正确答案是B。
10. 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审判依据为______。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审判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本题正确答案是AB。
11. 后陈某决定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关于《关于清理农村违法住宅的通知》这一规范性文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可以直接对《关于清理农村违法住宅的通知》提起行政复议
B.只能在行政复议中提起附带审查
C.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对此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D.审查需要三十日内审理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12. 地因县政府要在该土地上修建防洪设施被提前收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县政府有权因公共利益收回该土地
B.若陈某不同意,县政府无权强制收回
C.若陈某对收回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机关对补偿作出决定,陈某同时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D.对补偿问题,法院在审理时可以进行调解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的相关知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抄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对甲、乙二人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13. 甲的亲属为其聘请了律师丁。则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丁可以查阅、摘抄、复制该案的哪几项材料?______
A.立案决定书和批准逮捕决定书
B.起诉意见书
C.物证技术鉴定
D.证人证言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律师的阅卷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根据《高检规则》第319条第1款规定,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并根据该条第2、3款规定,ABC三项属于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因此是可以查阅的。而D项证人证言则属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依法在案件审理阶段才能查阅、摘抄、复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14.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以下做法正确的有______。
A.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B.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C.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
D.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必须经过复议期限、申诉期限方可释放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定不起诉。本案主要的干扰项为A项。法定不起诉,要求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存在自由裁量和进行选择的余地;酌定不起诉,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考虑,自由裁量,经过选择后作出的决定。本案中,乙属于被迫帮助甲作案,应该酌情考虑。法定不起诉,是法律的一种硬性规定;酌定不起诉,是法律的一种弹性规定;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是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法定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必须经过检察长的同意,由检察长决定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必须要经过检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5. 甲用石头砸向丙,致丙死亡,对丙的死亡结果甲的其主观方面为______。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失
D.疏忽大意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的主观方面。甲用石头砸丙,并没有杀死丙的直接故意,但对丙可能致死的结果也是一种任其自然的心理,因此属间接故意,选B。
16. 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抢劫与故意杀人两罪,某县公安局在侦查终结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县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对抢劫罪审查起诉,将故意杀人罪的案件材料移送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将两罪均移送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两罪均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D.报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审查起诉。《高检规则》第248条第4款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中故意杀人罪的审查起诉应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故应将全案移送至上级人民检察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美国联合公司与烟台公司签订了出口大蒜的合同,“600美元一吨CIF纽约”,货物总价值75万美元。同年8月5日,双方又签订了两份出口大蒜的合同,一份数量1300吨,“605美元一吨CIF纽约”,规格同上一份合同中约定相同。另一份数量为1300吨,“480美元一吨CIF纽约”,对规格没有约定。以上三份合同,均约定装运日期为2013年6月至12月,装运口岸烟台港,付款条件是不可撤销即期付款信用证。合同签订后,烟台公司依约分39批发往纽约、洛杉矶港口。联合公司于2013年年底支付给烟台公司75万美元后拒绝付款。联合公司认为第二批大蒜有质量问题,诉至山东某法院。
17. 合同中并未约定纠纷解决手段以及法律选择条款,法院应适用何种法律决定合同的违约责任______。
A.中国合同法
B.美国合同法
C.《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D.《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国际贸易的综合理解。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根据其强制适用性,法院应当适用《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处理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故应选C项。
18. 法院处理大蒜买卖合同中风险是否转移的适用法是______。
A.中国合同法
B.美国合同法
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国际贸易的综合理解。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优于《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但是当事人仅约定CIF所以应视为采用的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正确答案为D。
19. 联合公司对于第二批大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救济措施有______。
A.宣布第二份合同无效
B.宣布第三份合同无效
C.要求烟台公司继续履行第二份合同
D.要求烟台公司损害赔偿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国际贸易的综合理解。根据《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因此联合公司可以宣布第二份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烟台公司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所以ACD正确。但是并不能宣布第三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二份合同和第三份合同并无关联。B错误。
20. 第二份合同中大蒜风险转移的界限是______。
A.货物交至美国公司
B.货物运至纽约港
C.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D.运输船舶开航时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国际贸易的综合理解。第二份合同中约定的是CIF,即《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CIF,所以风险转移的界定是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所以正确选项为C。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三、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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