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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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分类真题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其他法律实务(二)
一、多项选择题
1. 仲裁裁决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采取的解决纠纷的途径有______。
A.根据原仲裁条款重新申请仲裁
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D.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
B
C
D
BC
[解析] 《仲裁法》第9条第2款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BC项应选。仲裁裁决作出,仲裁协议失效,不可再以此协议来申请仲裁,故A错;仲裁委员会与法院不存在上下级的审级关系,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2. 达华公司与金鑫公司签订了一份包含仲裁协议的工艺品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金鑫公司经过达华公司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泰岳公司。下列关于该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该仲裁协议因合同转让而失效
B.即使达华公司与金鑫公司约定仲裁协议仅对双方有效,该仲裁协议也因合同转让而对泰岳公司有效
C.泰岳公司接受合同转让时知道有仲裁协议而未拒绝,该仲裁协议即对泰岳公司有效
D.泰岳公司接受合同转让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仲裁协议,则该仲裁协议对泰岳公司无效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有效成立后,即具有效力的独立性,不受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变更的影响。合同转让属于合同广义上的合同变更,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D,体现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协商意志,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法律认可当事人间的约定,因此,选项B中如果达华公司与金鑫公司约定仲裁协议仅对双方有效,则该仲裁协议因合同转让而对泰岳公司无效,该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D。
3. 甲、乙两工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工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工厂遂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并组成了合议制仲裁庭,但仲裁庭在评议本案时,无法形成多数人意见,下列处理办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重组仲裁庭评议
B.裁决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C.裁决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D.裁决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4. 根据我国仲裁法,仲裁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裁决。关于仲裁裁决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B.仲裁庭裁决纠纷时,若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C.仲裁裁决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D.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5条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本法第56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第57条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5. 根据我国仲裁法,仲裁庭可以准许当事人协议不写入裁决书中的事项有______。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裁决书的内容。《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的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6.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这一程序包括的主要环节有______。
A.制订计划,提出方案
B.编写草案,征求意见
C.会议讨论,审定发布
D.宣传贯彻,督促执行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1.制订计划,提出方案;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3.编写草案;4.征求意见;5.审定发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7.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说法中,符合我国公司登记规定的有______。
A.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B.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被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C.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D.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公司设立登记。A.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因此,选项A正确。B.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因此,选项B正确。C.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因此,选项C错误。D.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因此,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8. “六五”普法要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______相结合。
A.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B.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教育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D.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
A
B
C
D
ACD
[解析]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9. 下列关于企业外聘律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外聘律师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
B.外聘律师应在律师事务所执业
C.外聘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应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D.企业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企业外聘律师。A.只有既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才能成为合法的律师。因此,选项A正确。B.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只能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即使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也不能作为执业律师。因此,选项B正确。
D.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律师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法律服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10.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文件的特点的有______。
A.规范性
B.合法性
C.权威性
D.强制性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企业规章制度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文件的四个特点,即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11. 海天公司由于违规经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根据有关规定,以下关于海天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海天公司
B.工商管理部门应收缴海天公司公章
C.海天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负责清算
D.海天公司的法人资格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吊销之日注销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公司注销登记。这一道考题考查到了行政处罚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多部法的内容,综合性非常强。《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依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选项A正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2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6号)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可见,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清算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或在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不可能由主管部门负责清算。选项C错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可见,法人资格终止的时间是注销登记之日,而不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
12. 青峰公司的破产申请由其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后,有关青峰公司的______。
A.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执行程序应当终止
C.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管理人接管后继续进行
D.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提起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对相关民事程序的法律效力。我国《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本题中,青峰公司的破产受理后,对其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非终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13.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六五”普法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______相结合。
A.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C.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
D.法治实践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六五”普法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荐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14. 在北京市注册的蓝天公司拟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申请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蓝天公司应自设立分公司的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B.如蓝天公司所设分公司须经批准,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申请登记
C.蓝天公司应向当地相应工商局申请分公司登记
D.蓝天公司应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备案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分公司的登记。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自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15. “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国推行了“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包括______等。
A.进乡村
B.进城市
C.进企业
D.进单位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国推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干部、乡村群众、学校学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结合自身的工作开展学法用法,增加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16. 管理外聘律师的原则有______。
A.坚持内外一致的原则
B.在分工上各有侧重的原则
C.全局与局部兼顾的原则
D.责任明确的原则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理外聘律师的原则。分别是:坚持内外有别原则;全局与局部兼顾的原则;在分工上各有侧重的原则;责任明确的原则。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17.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企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基本职责包括______。
A.组织制订规章制度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B.起草或参与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C.审核规章制度
D.公布规章制度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中可以承担的基本职责。具体而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应承担的基本职责包括统一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协助领导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研究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和总体规划,组织制订规章制度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或参与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审核规章制度;就规章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意见进行分析论证;承担规章制度征求意见,提交会议讨论,登记编号,印刷、下发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18. 从登记性质上看,企业登记分为______。
A.企业法人登记
B.企业营业登记
C.企业设立登记
D.企业注销登记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登记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登记可以做不同分类。诸如,从登记性质上看,企业登记分为企业法人登记和企业营业登记。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
19. 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中取回权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取回权是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权
B.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
C.取回权是破产程序中的特别请求权
D.取回权的权利主体是管理人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取回权的法律特征。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取回权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取回权是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权;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取回权是破产程序中的特别请求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20. 关于企业外聘律师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外聘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
B.外聘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
C.外聘律师是处理企业特定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D.企业外聘律师可以与律师本人签订聘用协}义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外聘律师的特点。具体如下,外聘律师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外聘律师是企业从外部聘请的法律专业人员,外聘律师是处理企业特定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企业确定拟聘律师之后,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是双方确立权利义务关系必不可缺的重要形式。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二、案例分析题
红远公司主要产品以外销为主,受金融危机影响,近年产品销量大幅下滑。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研发的新产品迟迟不能投产,导致人不敷出、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拖欠大量贷款的甲银行遂向人民法院申请红远公司破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8月15日裁定受理。
经查红远公司的债务有:(1)欠甲银行贷款2.5亿元,由其母公司红远集团提供保证担保;(2)欠乙公司加工费1000万元;(3)欠丙公司场地使用租金500万元,尚未到期;(4)欠丁公司广告费200万元,红远公司不予认可,人民法院正在审理;(5)与供应商戊公司的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1. 人民法院受理红远公司破产后,指定中实清算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关于管理人职责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B.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C.管理人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列席债权人会议
D.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管理人的职责。《破产法》第27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第25条规定了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凋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破产法》第23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而非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列席债权人会议,因此C选项叙述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2. 中实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对红远公司与戊公司的购销合同,中实清算事务所______。
A.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B.应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将决定通知对方当事人
C.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D.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提供担保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债务人的财产。《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3. 中实清算事务所接管红远公司财产后,审查发现红远公司有下列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有______。
A.2012年7月13日,红远公司向某中学赠送一批电脑
B.2012年10月14日,红远公司以明显低价销售给某机关一批外销产品
C.2013年1月15日,红远公司对没有担保的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
D.2013年2月13日,红远公司对某中心的到期债务进行清偿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债务人的财产、追回权。《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法院于2013年8月15日裁定受理,A选项中,红远公司是在一年以前无偿转让财产,管理人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BC选项分别满足第31条(二)(三)规定的情形,当选;D选项中,2013年2月13日,红远公司对某中心的到期债务进行清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以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管理人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4.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确定2013年11月15日之前为债权申报期,下列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红远集团尚未代替红远公司偿还贷款,因此红远集团不能申报债权
B.乙公司被拖欠的加工费可以申报债权
C.丙公司未到期的场地使用租金,视为到期可以申报债权
D.丁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应待法院判决后申报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申报债权的范围。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因此,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因此,B选项正确。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C选项正确。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因此,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5.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红远公司依法破产。下列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
B.所欠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按第一顺序清偿
C.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后,未能完全受偿的债权作为第二顺序清偿
D.红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拖欠的工资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财产的分配。《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由此可知,选项ABD正确。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109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因此,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后,未能完全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而非作为第二顺序债权。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甲公司因快速扩张,管理不善,出现巨额亏损,致使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指定海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查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1.欠乙银行贷款3000万元,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欠丙公司贷款1000万元,其中800万元已到期;
3.欠丁公司工程款500万元,丁公司已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与戊公司签订的设备维修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5.借给庚公司5辆工程车辆。
6.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下列关于甲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甲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应向管理人移交
C.甲公司可以先行清偿丁公司的工程款
D.庚公司向甲公司借用的车辆应向甲公司交回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力。《破产法》15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正确。《破产法》第25条规定的管理人履行的职责之一就是: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因此选项B正确。《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选项C错误。《破产法》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本案中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都是甲公司的债权人,不存在清偿债务的问题;庚公司向甲公司借用了5辆工程车,属于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交付财产,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7. 海天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有关其履行职务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海天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B.海天律师事务所履行管理人职务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监督
C.海天律师事务所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海天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经债权人会议许可即可辞去职务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管理人。《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28条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可见,确定管理人的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具体报酬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确定,选项A正确。《破产法》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可见,管理人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选项D错误。《破产法》第23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选项B正确。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选项C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8.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关于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问正在履行的设备维修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管理人有权决定该维修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B.管理人应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通知戊公司
C.如果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管理人未通知戊公司,该维修合同视为解除
D.如果管理人决定该合同继续履行,戊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受理后对未履行完合同的处理规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选项ABD正确。如果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而不是1个月内,管理人未通知戊公司,该维修合同视为解除,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9.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以下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乙银行有抵押担保的3000万元贷款,可以申报
B.丙公司贷款中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不能申报
C.丁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应待判决确权后申报
D.如果管理人解除与戊公司的维修合同,戊公司可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债权申报。《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也就是说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申报,并应书面说明,选项A正确。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选项B错误。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选项C错误。第53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D。
10. 如果人民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报裁定甲公司重整,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乙银行可以行使别除权
B.乙银行如果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则对重整计划不享有表决权
C.如果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并经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则重整计划终止
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企业重整。《破产法》第75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可见,人民法院裁定重整后,乙银行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而不是可以行使别除权,选项A错误。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担保债权部分进行表决,即乙银行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并不要求以放弃优先权为前提,因此,选项B错误。《破产法》第86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则终止重整程序,而不是重整计划中止,选项C错误。《破产法》第92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金榜公司、科巨公司于2003年共同出资设立金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2009年,金科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资不抵债,现金流严重不足。其主要债务情况如下:(1)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达800万元。(2)欠甲商业银行5000万元贷款,尚未到期,该笔贷款以金科公司自有的100辆货车作抵押担保。(3)欠乙商业银行1000万元无担保贷款到期不能清偿,乙商业银行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 如果要启动金科公司破产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是______。
A.金科公司
B.甲商业银行
C.乙商业银行
D.金融监管机构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申请人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B项甲商业银行的债权还未到期,所以B项不应人选,因为对于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是有限制的:(1)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3)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12.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金科公司的财产即成为破产财产
B.金科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不得离开住所地
C.为甲商业银行贷款设定的抵押担保应当解除
D.乙商业银行申请的强制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效力。《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本法第15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13. 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则甲商业银行有权______。
A.申报债权
B.担任管理人
C.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D.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进行表决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人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61条第1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第61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f办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14. 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则金科公司的职工有权______。
A.担任管理人
B.选派代表列席债权人会议
C.选派代表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D.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企业职工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15. 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下列支出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是______。
A.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拍卖金科公司车辆支出的费用
C.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交通费用
D.管理人的报酬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费用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罗格公司2008年年底陷入财务危机,已经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共计300万元。罗格公司即以较低价格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收取甲公司预付货款300万元,全数放给职工;另与异地丙公司签订一份20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货到3个月后付款。
2009年1月,罗格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货款被丁商业银行起诉。罗格公司遂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经查:罗格公司欠丁商业银行到期货款400万元(未设担保),未到期货款880万元(以罗格公司所有的办公楼及厂房抵押,抵押物市值约为1300万元),丁商业银行总债权额为1280万元:罗格公司未设抵押的机器设备价值约500万元,库存原材料价值约为100万元,流动资金3万元;应收戊公司货款100万元;欠庚公司运费100万元;欠辛公司原材料款500万元;欠地方税务局税款150万元。2008年6月提前清偿壬公司未到期债务300万元。
16.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罗格公司破产申请后,甲公司有权______。
A.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B.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要求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提供担保
D.以欺诈为由起诉罗格公司,要求优先返还付款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债权人有权通过债权人会议对涉及其利益的各项事项独立地发表意见和做出决议,行使表决权。此外,《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
17.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罗格公司破产申请时,丙公司已将罗格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发运,但罗格公司尚未收到,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则______。
A.丙公司可行使追回权,追回在运输途中的原材料
B.丙公司可取回在运输途中的原材料
C.丙公司只能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丙公司交付原材料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合同的履行。根据《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18. 下列各相关人对债务的主张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的是______。
A.丁商业银行以抵押物市值高于对罗格公司的总债权为由,主张对该抵押财产享有1280万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B.戊公司以其对庚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而庚公司对罗格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为由,主张行使破产抵销权
C.辛公司以罗格公司现库存原材料均为其供应且未支付价款为由,主张对价值100万元的库存原材料行使取回权
D.管理人以罗格公司提前清偿壬公司300万元债务的行为不当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行使追回权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与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其债权设定了担保的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破产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向管理人主张以其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与其债权相抵销的权利。取回权是指物权所有人请求管理人从其接管的财产中返还自己原物的权利。C选项中的库存原材料的所有权并非债权人辛公司而是罗格公司,因此,辛公司对原材料不享有破产取同权。追回权是指为了债权人的整体利益,管理人依法对债务人破产可撤销行为,破产无效行为所不当处分的财产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本应属于债务人财产范围的财产予以追回的权利。《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的个别债权清偿,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19.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本案下列开支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______。
A.罗格公司原欠地方税务局税款150万元
B.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10万元
C.为罗格公司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30万元
D.罗格公司办公楼上的牌匾被风刮下砸坏庚公司的运输车应赔偿5万元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各种债务的总称。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D。
20. 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罗格公司破产案件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出资额占罗格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如果第三人在破产宣告前为罗格公司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和解
C.如果人民法院宣告罗格公司破产,则不再转为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D.破产宣告标志着破产程序进入清算阶段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破产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与债权人团体达成以妥协让步的方法解决债务的决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一种拯救性的债务清理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不能通过和解、清算等程序免于清算的,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一、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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