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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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一分类模拟题模拟59
不定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些争议可以适用劳动仲裁?______
A.赵某因其所在公司的人事任免事项而与公司发生的争议
B.钱某因其所在公司的工资执行标准而与公司发生的争议
C.孙某因其所在公司取消其原有的劳动津贴而与公司发生的争议
D.李某因对其所在公司对其作出辞退的处分不服而与公司发生的争议
A
B
C
D
BCD
[解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题A项中的人事任免,属于公司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
2. 关于国有土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国有土地可有偿也可无偿使用
B.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期限也可无期限
C.若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年未动工,则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土地使用权证
D.西山别墅通往市里的道路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A
B
C
D
AB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第1款规定,A正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超出使用期限,但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B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C错误。该法第24条规定了划拨土地的适用范围,非国家重点扶持的交通项目用地不能划拨取得,D错误。
3. 杨柳村村民甲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30亩土地的承包经营合同,下列哪些表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______
A.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B.甲经本村2/3以上的村民代表通过可将土地转给白杨村的乙
C.乙取得甲的承包地后,在此地建厂房从事食品加工
D.村民委员会终止与甲的承包经营合同,甲可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A
B
C
D
BC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A项正确。该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将土地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须经村民委员会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B项错误。经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可将其权利转让、抵押、作价或入股,不得擅改土地用途,C项错误。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自行和解,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不愿和解、调解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C。
4. 关于建设用地管理,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______
A.某市政府利用郊区一块50公顷的耕地建发电厂只需通过该省人民政府批准
B.甲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6年,并在其上修建了住宅
C.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市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在未经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改变了该土地的用途
D.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不需要申请
A
B
C
D
ABC
[解析] 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要经国务院批准,A项错误。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B项错误。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需改变其用途的,应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C项错误。《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及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不需要申请,D项正确。本题要求选择错误选项,故正确答案为A、B、C。
5. 某建设工程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建设
B.若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C.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D.若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以由乡政府直接责令拆除
A
B
C
D
ABC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没;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因此,A项、B项、C项正确。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因此,D项错误。
6. A房地产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40年土地使用期,用于修建居民住宅楼。A房地产公司2年后建成住宅楼,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由于公司周转困难,欲将该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公司。随后A房地产公司与B房地产公司达成转让协议,B房地产公司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若A房地产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缴足,则不能转让该土地
B.A房地产公司可只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住宅楼
C.B房地产公司可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届满38年前申请续期
D.B房地产公司可在A房地产公司的同意下改变原土地的用途
A
B
C
D
A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规定,我国实行房地一体,房屋不能脱离土地使用权而单独存在,A房地产公司不能将土地转让而保留该土地上住宅的所有,B项错误。该法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据此,B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年限为38年。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应至迟于使用期限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因此,B房地产公司应在土地使用期限满37年时申请续期,C房地产错误。该法第44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后,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须取碍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D房地产错误。
7.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环境质量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省级环保部门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地方政府不能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C.地方环境质量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D.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只能比相应的国家标准更严格
A
B
C
D
D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15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只有D项正确。
8. M化工公司向河道排放了大量化工废水,流入了农民N的鱼塘,造成鱼大量死亡。甲公司承认侵权,但是对乙提出的赔偿数额无法接受,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N可以先就该纠纷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处理申请
B.如果对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N可以行政部门为被告进行行政诉讼
C.不经过行政处理,N不能就该纠纷提起诉讼
D.N应该在损害产生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
A
B
C
D
A
[解析] 行政处理的途径是合法的,但不是必须的,故A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处理行为不具有可诉性,B项错误;3年诉讼时效采用主观标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之日起算,D项错误。
9. 下列关于国际法不干涉内政原则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______
A.内政一般以领土为基础,内政的范围与领土范围完全相对应
B.内政的实质是国家主权内的管理事项,是否属于一国国内管辖事项以国内法为标准
C.某国为解决某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其他国家不得干涉
D.干涉不限于武力干涉,可以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各个方面,有隐蔽和公开、直接和间接等形式
A
B
C
D
ABC
[解析] 内政是指国家内部的政治事务。内政一般以领土为基础,但内政不是一个地理概念,内政的范围与领土范围并非完全相对应,故A选项错误。是否属于一国国内管辖事项,不以国内法为标准,而是以国际法为标准。故B选项错误。发生在一国境内的符合该国国内法的行为,如果违背公认的国际法或该国的其他国际义务,不属于该国的内政。反对和禁止种族隔离,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不属于国家的内政,故C选项错误。干涉不限于武力干涉,可以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各个方面,有隐蔽和公开、直接和间接等形式。故D选项表述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B、C。
10. 依我国目前的实践,下列关于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______
A.我国加入的条约与我国国内法有不同规定时,由全国人大确定应适用何种法律
B.在民商事范围内,我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抵触的部分,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提出保留的除外
C.在民事范围内,我国国内法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D.我国缔结的非民商事条约,当条约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国内法的规定
A
B
C
D
AD
[解析] 《民通意见》第195条第2款、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故B选项、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民商事以外的条约,能否在中国国内直接适用,需要根据与该条约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条约本身的情况进行具体考察才能作出恰当的结论。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D。
11. 我国1980年参加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第11条规定,缔约国就油污损害赔偿案件放弃对油污损害所在缔约国法院的管辖豁免。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司法管辖豁免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核心内容,是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的前提条件
B.对司法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的放弃
C.中国可以不遵守该公约的此规定,因为它侵犯了中国的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
D.我国目前尚无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专门立法
A
B
C
D
C
[解析]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三个方面的内容。这三项豁免有内在的联系,其中司法管辖豁免在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另外两项豁免的前提。故A选项正确。司法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这三项豁免又彼此独立,放弃其中一个不等于对其他两个的放弃。故B选项正确。目前,我国尚无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专门立法,但在条约实践方面,我国曾缔结或参加的一些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涉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故D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我国参加《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并未对公约的第11条提出保留,根据“约定必守”的国际法原则,我国对此应当严格遵守。故C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C。
12. 假设某国分立为两个新的国家:甲国和乙国。A国立即向甲国发表了照会表示对甲国的承认,B国与乙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C国与甲国共同参加了一个新的国际环境条约,D国在乙国建立了一个商务机构。根据国际法中的承认制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A国的做法是对甲国的明示承认
B.B国的做法是对乙国的明示承认
C.C国的做法是对甲国的默示承认
D.D国的做法是对乙国的默示承认
A
B
C
D
BCD
[解析] 国际法上的承认一般是指既存国家对于新国家、新政府或其他事态的出现,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接受或同时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单方面行为。国际法中并没有对承认的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国际实践中有明示和默示两种:(1)明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以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承认的意思。包括通过正式通知、函电、照会等单方面表述,也包括在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国际文件中进行明确表述。(2)默示承认是通过与承认对象有关的行为表现出承认的意思。主要包括: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等行为。但是,除非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一般不认为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等。本题中,A国发表照会表示对甲国的承认,是一种明示承认,故A选项表述正确。B国与乙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对乙国的默示承认,故B选项表述错误。C国与甲国参加环境条约而非政治性条约,也不是对甲国的默示承认,故C选项表述错误。D国在乙国建立的商务机构是一种非官方机构,除非明确表示,一般也不认为是对乙国的默示承认,故D选项表述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C、D。
13. 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国际组织的法律文件,下列关于《联合国宪章》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它是一个多边性质的国际条约
B.它是现代国际法的唯一渊源
C.它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产生的唯一依据
D.它是当今世界每一个国家都同意的
A
B
C
D
BCD
[解析] 宪章中的序言、宗旨和原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当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但就其根本而言,宪章本质上属于多边性质的国际条约。故A选项正确。现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联合国宪章》只是国际条约中比较重要的个,并不是现代国际法的唯一渊源。故B选项错误。宪章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内容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但并不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产生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的一些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也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产生的依据。故C选项错误。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参加的普遍性国际条约,但并不是每个国家都参加了的。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C、D。
14. 下列行为构成国家不法行为的是______
A.某国军用飞机未经允许进入他国领空
B.一国对其公民哄抢驻该国外国使馆财产的行为坐视不管
C.甲、乙两国缔结了一项双边条约,约定由甲国向乙国提供贷款,但到期未如约履行
D.甲国根据其国内法认定乙国的政权为邪恶政权,发动武装战争将其摧毁
A
B
C
D
ABCD
[解析] 国家不法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A选项构成侵犯他国领空主权,为国家不法行为,应选。B选项该国对于外国使馆受侵害不尽保护的义务,消极不作为构成国家不法行为,应选。C选项甲国违反条约义务构成国家不法行为,应选。D选项甲国的行为属于战争侵略,自然属于国家不法行为,应选。本题的应选项为A、B、C、D。
15. 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现乙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国的大陆架上进行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对此,下列判断哪项是正确的?______
A.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乙国的科研钻探行为合法;但是修建人工岛屿非法
B.由于甲国对大陆架不享有领土主权权利,乙国建造人工岛屿行为合法;但是科研钻探非法
C.尽管甲国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乙国的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仍属非法
D.由于甲国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乙国的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均属合法
A
B
C
D
C
[解析] 沿海国对于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是自然享有的。大陆架不是沿海国领土,但国家在此享有某些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勘探和建造人工岛屿都是其专属性的权利。故甲国对于其大陆架的权利是自然享有的,不需要声明或占领使用,乙国的科研钻探和建造人工岛屿都是非法的行为,C选项正确,A选项、B选项、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C。
16. 甲国人汤姆在外国犯下一系列罪行后,现躲在乙国,有关国家向乙国提出引渡要求,对汤姆的下列哪些行为,乙国不得以“政治犯不引渡”为由拒绝引渡?______
A.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类罪
B.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罪
C.非法劫持航空器
D.侵害外交代表
A
B
C
D
ABCD
[解析] 这四类行为不被视为政治犯罪,此时,一国不得以“政治犯不引渡”为由拒绝引渡。
17. 下列关于外交代表派遣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______
A.派遣国派遣使馆武官之前,应征得接受国同意
B.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秘书,不必经接受国同意
C.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不同意的派遣国使馆馆长人选,但须说明理由
D.接受国可宣布派遣国的使馆随员为“不能接受”
A
B
C
D
A
[解析] 根据《外交关系公约》,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须事先征得接受国同意;其他人员可直接派遣,一般无须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但如果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或第三国国籍的人为外交人员,仍须经接受国同意。A项正确,B项错误。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任何派遣国使馆人员,并无须向派遣国说明理由,C项错误。接受国对使馆中的外交人员不予认可,可宣布为“不受欢迎人的人”;对使馆中的非外交人员不予认可,可以宣布为“不能接受”,随员属于外交人员,只能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D项错误。
18. 马某是甲国驻乙国的外交官,其下列哪种行为不享有外交豁免权?______
A.马某为使馆购买楼房一栋,因价款问题被房地产商告上乙国法院
B.马某与外交官同事李某之间有债务纠纷,被李某诉至乙国法院
C.马某叔父将自己位于乙国首都的别墅遗赠给马某,被叔父之子诉上乙国法院
D.马某目击乙国首都街头一起凶杀案,乙国警方欲让马某出庭作证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人员原则上享有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但有下列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的私有不动产诉讼;(2)以私人身份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的继承事项诉讼;(3)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同时,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C项属于以私人身份参与的继承诉讼,该情形下,外交人员不享有豁免,接受国法院可以管辖,C项当选。
19. 甲国积极参加了某多边国际公约的约文议定,并且甲国总统作为对约文的认证,亲笔签署了该国际公约,但根据甲国法的规定,该公约须由其议会批准,但甲国议会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______
A.甲国南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负有批准的义务
B.甲国由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对甲国产生效力
C.甲国虽然拒绝批准,但该公约仍对甲国产生效力
D.甲国没有必须批准其所签署的公约的义务
A
B
C
D
D
[解析] 本题中的情况属于约文认证,指谈判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约文仅具有认证的作用,不具有约束国家的作用。批准在国际法上是指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一种方式。国家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批准一项国际条约,即对其签署的国际条约不负有批准的义务,而未经批准的国际条约对其也不产生效力。因此,A选项、B选项、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20. 甲乙两国因某岛屿归属问题长期存在争端,积怨甚深。丙国出面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为领土归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______
A.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行为属于斡旋
B.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行为属于调停
C.丙国提出的争端解决方案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两国必须接受
D.丙国对于争端解决成败与否不承担任何责任
A
B
C
D
BD
[解析] 斡旋与调停都是有第三方参与的争端解决方式,区别在于:斡旋中,第三方不提出解决争端的方案,仅为解决争端提供帮助;调停中,第三方提出了争端解决的方案。A项错误,B项正确。对于调停,第三方提出的争端解决方案无法律拘束力,争端当事方可以拒绝;同时,第三方对调停成败与否不承担任何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
21.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______
A.德国甲公司和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和我国乙,在中国共同合作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C.中国甲、意大利乙和中国丙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企业丁而订立的合同
D.中国甲和新加坡乙订立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A
B
C
D
BCD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氏共和国法律。应注意:(1)指的是中外合资或合作;(2)指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资、合作合同,不包括为履行某项具体事务而订立的合作合同。本题中,A选项是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合资合同非中外合资,故A选项错误。B选项、C选项、D选项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其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故本题的应选项为B、C、D。
22.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我国关于国际私法的一部最重要的法律。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在学习之后对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分别进行了下列总结。对此,哪位同学的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B.乙:经营者可以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C.丙:消费者可以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D.丁:消费者合同,只能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
A
B
C
D
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故C选项正确,A选项、B选项、D选项错误。
23. 根据我国《海商法》对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法律的情形是下列哪几项?______
A.船舶优先权
B.共同海损的理算
C.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
D.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A
B
C
D
ACD
[解析] 《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A选项正确。《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故B选项错误。《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C选项正确。《海商法》第275条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D选项正确。
24. 美国公民甲在中国签发了一张以英国公民乙为收款人,金额为10000美元的支票,委托英国某银行A为付款人。乙将该支票在加拿大背书转让给德国人丙。丙在英国持票向A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在得到相关拒绝证明后,丙开始行使追索权。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该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只能适用中国法
B.该支票的背书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据英国法
C.英国某银行A拒绝付款是否正确应依据德国法
D.如果依据美国法甲为无行为能力人,而依据中国法甲为有行为能力人,则适用中国法来确定甲是否具有签发该支票的行为能力
A
B
C
D
ABC
[解析] 《票据法》第97条第2款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故A选项错误,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英国法。《票据法》第98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故B选项错误,该支票的背书是否合法应适用加拿大法律;C选项也不正确,A银行拒绝付款是否正确应依据英国法确定。《票据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D选项表述正确。故A选项、B选项、C选项为应选项。
25. 根据我国《海商法》,下列哪些法律适用的规定是正确的?______
A.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B.不同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船旗国法律
D.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A
B
C
D
AB
[解析] 《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A选项正确。《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故B选项正确。《海商法》第275条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C选项错误。《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故D选项错误。
26.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应当适用集中管辖?______
A.边境贸易纠纷案件
B.信用证纠纷案件
C.涉外合同纠纷案件
D.涉外房地产案件
A
B
C
D
BC
[解析] 为了提高涉外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了“集中管辖”或“优化案件管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方法,将以往分散由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由少数收案较多、审判力量较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案件:(一)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二)信用证纠纷案件;(三)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四)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五)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故B选项、C选项正确。第4条规定:“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适用本规定。”故A选项、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C。
27. 中国物华公司与日本天宝公司因贸易纠纷在中国法院发生诉讼,判决裁定日本天宝公司败诉,但天宝公司拒不执行该判决。天宝公司在中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埋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下列选项中哪些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由中国法院的执行机构直接到日本强制执行该判决
B.中国公司向国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中国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日本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D.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日本法院承认和执行
A
B
C
D
AB
[解析] 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司法权具有严格的属地性,一国法院不能直接到他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否则将侵犯他国的属地管辖权,故A选项错误。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下设的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的国际司法机构,不受理私人之间的争议,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故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据此可知,C选项、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B。
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B.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C.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D.适用有关法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A
B
C
D
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故A选项正确。《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故B选项正确。《规定》第2条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故C选项正确。《规定》第3条规定:“根据本规定确定适用有关法律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适用。”故D选项正确。
29.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涉及各国法律规定分歧较大的一些问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______
A.甲国阿依德公司向乙国弗莱明公司出口一批古董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B.甲国玛依拉公司进口一批治疗癌症的新药,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向卖方丙国史密斯制药有限公司求偿的法律问题
C.甲国DR化妆品公司是否有签订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D.甲国岳名公司与丙国普塔利马公司的葡萄酒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A
B
C
D
AC
[解析] 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公约不涉及有关销售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问题。(2)公约不涉及销售合同对所售出的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3)公约不涉及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本题中,A选项属于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公约不调整,故A选项应选。B选项属于卖方质量担保的问题,是公约调整的问题,故B选项不应选。C选项属于合同效力问题,公约不调整,故C选项应选。D选项属于合同成立的问题,公约对此是有规定的,故D选项不应选。本题的应选项为A、C。
30. 意大利甲公司与挪威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假设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该买卖合同,那么依公约的规定,甲公司对于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事项不包括下列哪些?______
A.交付的货物在世界范围内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B.交付的货物在买方所在国或转售国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C.交付的货物为甲方占有
D.交付的货物为甲方所有
A
B
C
D
AC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的权利担保包括:(1)知识产权担保。该担保要求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有一定地域限制和主观限制,要求第三方必须是依照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买方营业地国家的法律提出权利或要求,否则卖方不对买方承担担保义务。故A选项不属于卖方的权利担保事项,应选;B选项属于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不应选。(2)所有权担保。该担保要求卖方必须保证对其所售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保证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应当注意,“所有”并不等于“占有”。故C选项不属于卖方的权利担保事项,应选;D选项属于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不应选。本题的应选项为A、C。
31.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批交货的葡萄酒进口合同,由法国公司在1年内分5批向中国公司交付合同项下的葡萄酒。第一批和第二批均按时交货,甲公司也已经收货。但当甲公司收到第三批货物时,发现酒的口味与前两批有显著不同。经与法国公司交涉,得知该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全部被严重污染,1年之内难以恢复原状,所以第三批酒是用其他地区的葡萄酿造的。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甲公司针对该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措施?______
A.解除葡萄酒进口合同,所收到的三批货物全部退货
B.仅能就第三批货物退货
C.拒收第三批货物,同时解除第四批和第五批货物的约定
D.拒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货物,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A
B
C
D
C
[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在分批交货合同中,任何一批交货构成根本性违约,买方可以拒收该批货物。如果买方能够确认以后各批交货也将发生同样的根本性违约时,可以拒绝违约的那批和以后各批交货。因此,本案中,买方可以拒收第三批货物,并解除第四批和第五批货物的合同。并且很显然,由于该法国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全部被严重污染,1年之内难以恢复原状,法国公司事实上履行不能了,故C选项正确,A选项、B选项、D选项错误。应当注意,仅在各批货物之间相互依存、不能独立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整个合同并全部退货,显然本案的葡萄酒不是这样的货物。
32. 目前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关于这三个公约的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______
A.三个公约都规定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其中赔偿限额最低的是《海牙规则》,我国海商法与之相同
B.《维斯比规则》要求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使船舶适航
C.《汉堡规则》首次明确了任何种类的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均为有效
D.《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货物运输的责任期间为货物在装运港、运送途中和卸货港在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A
B
C
D
B
[解析] 我国海商法关于货运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与《维斯比规则》相当,故A选项错误。船舶适航是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之一,故B选项正确。《汉堡规则》只承认善意保函的效力,故C选项错误。在《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完船止,即“钩至钩”责任。在使用岸吊的情况下,以船舷为责任期间的起止点。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
33. 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的是______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A
B
C
D
B
[解析]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被保险货物单纯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故B选项应选。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则属于其承保范围,故A选项、C选项、D选项不选。本题的应选项为B。
34.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对倾销所采取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哪些?______
A.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B.要求提供保函
C.提供保证金
D.要求作出价格承诺
A
B
C
D
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有: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其中在初步裁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方式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所以,A选项、B选项、C选项是,临时反倾销措施,D选项不是。本题的应选项为A、B、C。
35. 下列关于保障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之一
B.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包括绝对增加与相对增加
C.保障措施具有长期性
D.调查期限内进口数量的暂时下降,对进口产品增加的确定不起决定作用
A
B
C
D
AB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故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之一,A选项正确。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包括进口产品的相对增加和绝对增加,故B选项正确。保障措施的特点是具有暂时性,而不是长期性,故C选项错误。调查期限内进口数量的暂时下降,对进口产品增加的确定不起决定作用,故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B、D。
36.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______
A.双边磋商
B.成立专家组
C.上诉机构的审查
D.上诉机构的调解
A
B
C
D
D
[解析]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双方协商、成立专家组、上诉机构的审查均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方式,故A选项、B选项、C选项是可采取的解决方式。而上诉机构没有对争端进行调解的义务,调解也不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方式的必经程序,故D选项不是可采取的解决方式。本题应选项为D。
37. 下列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的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
A.在版权领域,TRIPs不保护精神权利或由此派生的其他权利
B.在商标权领域,在商标的保护期限上,TRIPs规定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
C.在专利权领域,TRIPs要求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
D.TRIPs对符合条件的未披露的信息也给予保护
A
B
C
D
ABD
[解析] TRIPs对于《伯尔尼公约》规定的精神权利或由此派生的权利,成员不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故A选项正确。在商标的保护期限上,TRIPs规定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商标的注册应可无限地续展。故B选项正确。根据TRIPs的规定,各成员国可以不给植物新品种以专利,可以用一种植物专门法或其他的方法来保护。故C选项错误。TRIPs第39条第1款规定了未披露信息要得到保护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其一,信息是秘密的;其二,该信息因为秘密而具有商业上的价值;其三,合法控制该信息的人为了保守该信息的秘密性,已经根据情况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故D选项正确。
38.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风险包括______
A.征收和类似措施险
B.投资者违约险
C.货币汇兑险
D.战争和内乱险
A
B
C
D
ACD
[解析]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主要承保以下四项非商业风险: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的措施风险、战争和内乱险、政府违约险。投资者违约不属于其承保范围。故A选项、C选项、D选项属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承保范围,B选项不属于。本题的应选项为A、C、D。
39. 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法官?______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甲
B.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规范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乙
C.曾被开除公职的丙
D.曾被劳动教养的丁
A
B
C
D
AC
[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10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此,A项、C项符合,应选。
40. 法官下列行为中应该受到纪律处分的是:______
A.出入娱乐场所
B.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C.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D.和他人合伙投资经商
A
B
C
D
BCD
[解析] 《法官法》第32条的规定,法官的下列行为应当受到纪律处罚:(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2)贪污受贿;(3)徇私枉法;(4)刑讯逼供;(5)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6)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7)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8)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9)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10)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11)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性活动;(12)私自舍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13)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由此,B项、C项、D项包含在上述列表中,为应选项。而A项,法官在不影响司法公正和自身形象的前提条件下出入正当娱乐场所是可以的。
41. 检察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______
A.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B.调出本检察院的
C.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D.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A
B
C
D
ABCD
[解析] 根据《检察官法》第14条的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因此,选项ABCD均符合,应选。
42. 关于律师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王律师是某区著名的律师,跟人民检察院的人很熟,因此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只带了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B.吴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C.陈律师接手一案件后,根据案情的需要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证据;他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D.杨律师严格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A
B
C
D
BCD
[解析]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以A项错误。《律师法》第34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所以B项正确。《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所以C项正确。《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所以D项正确。所以应选BCD。
43. 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直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B.受理律师执业申请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45日内予以审核,并作出决定
C.申请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D.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
A
B
C
D
C
[解析] 《律师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故A项、B项错误。《律师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1)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2)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故C项正确。《律师法》第21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故D项错误。故应选C。
44. 根据《律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律师在法庭上恶意诽谤对方当事人,其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B.乙律师接受委托后,因泄露案件国家秘密被依法逮捕的,逮捕机关应当通知其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所属的律师协会
C.丙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将会受到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D.丁律师在2004年3月因向法官行贿而受到停止执业8个月的处罚,在2008年3月丁可以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A
B
C
D
BD
[解析] 《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24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律师法》第47条规定,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下的处罚。故C项说法错误。《律师法》第53条规定,受到6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而D项中处罚期满已经达到3年,故可以担任合伙人,故应选B、D。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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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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