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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分类模拟23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罗某是兴运2号船的船主,在乌江流域从事航运、采砂等业务。2019年6月,罗某向海事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海事局的设立、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文件。海事局对罗某的上述申请作出《答复》,内容为:“经审核,你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故本机关决定不予提供。”罗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罗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B.罗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内部管理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C.海事局应当最迟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D.本案由海事法院管辖
A
B
C
D
A
[考点] 行政信息公开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所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均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故A项正确。
2.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于1991年7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8月29日由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布施行。关于《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国务院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A
B
C
D
B
[考点] 行政规范性文件
[解析] 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有以下三种类型:(一)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二)《立法法》施行以前(《立法法》自2000年7月1日实施),按照当时的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该法实施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属于行政法规;(三)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对外发布,属于上述第二类行政法规。因此B项正确。
3. 关某和李某在街上打架,双方都造成轻微伤。某公安分局以扰乱治安为由,对关某作出了拘留5日的决定,关某和李某均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拘留决定明显过轻。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判决变更,但不得加重对关某的处罚
B.判决变更,并可以加重对关某的处罚
C.判决维持处罚决定
D.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A
B
C
D
B
[考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因此B项正确。
4. 某县政府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对其辖区一水库内船舶进行清理整顿。因沈某船舶未到港务监督机构进行登记,县政府要求沈某将船舶驶向指定地点,限期不得驶离。关于这一措施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属于查封设施
B.属于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C.属于扣押财物
D.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A
B
C
D
C
[考点] 行政强制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的区别在于查封是执法中将涉案物品封存在原地,扣押是将涉案物品转移至其他的地方封存。本题中县政府要求沈某将船只驶向指定地点,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船舶发生了移转,因而该行政强制措施属于扣押财物。因此C项正确,AB项错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综上,本题县政府要求沈某将船只驶向指定地点,限期不得驶离的行为并不能起到强制沈某履行船舶登记义务的作用,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故D项错误。
5. 某镇政府向县政府提交《关于征收李家河村集体土地有关问题的请示》,村民李某以EMS邮政快递的方式向镇政府申请公开该请示,镇政府以该信息属于内部事务信息为由拒绝公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李某申请公开该请示,应当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B.镇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为李某和镇政府双方确认之日
C.镇政府拒绝公开的理由合法
D.李某若不服镇政府拒绝公开的决定,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A
B
C
D
D
[考点] 行政信息公开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因此A项错误。李某是以EMS邮政快递这种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作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因此B项错误。镇政府就土地征收向县政府报送请示,正处于讨论研究过程中,属于过程性的信息。所以,镇政府以该信息属于内部事务信息为由拒绝公开是错误的。因此C项错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日;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因此D项正确。
6. 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7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9月11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朱某无罪,朱某被释放。2020年3月15日,朱某以无罪被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朱某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赔偿申请
C.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是计算精神抚慰金的唯一标准
D.侵犯朱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2018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A
B
C
D
A
[考点] 国家赔偿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实践中,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适用“后置原则”,即哪个机关是最后一个作出错误决定的机关,哪个机关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作出错误决定的机关为市检察院,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A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均适用此条规定。因此,在申请国家赔偿过程中,如果申请人书写有困难,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因此B项错误。C项说法过于绝对,故C项错误。侵犯朱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2019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故D项错误。
7.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A
B
C
D
A
[考点] 行政强制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A项中“立即”的表述不正确,故A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笔录……”据此,实施任何行政强制措施均应制作现场笔录,故B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因此C项正确。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故D项正确。
8.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警察将醉酒闹事的人强行带离现场的措施可以由行政法规设定
B.划拨存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手续
D.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A
B
C
D
D
[考点] 行政强制
[解析] A项中的措施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故A项错误。B项中划拨存款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故B项错误。对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实施的,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9.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A
B
C
D
B
[考点] 行政主体
[解析] 有关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置和编制问题应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AC项错误,B项正确。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某项专门业务,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等。因此D项错误。
10. 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黄某和赵某接到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上网的举报,现场将该网吧的60台电脑进行扣押,异地保管。该网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该网吧虽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但没必要扣押电脑,判决撤销扣押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接到举报后进行扣押的行为体现了行政执法的被动性
B.接到举报后现场扣押的行为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效率性
C.法院的判决表明扣押违反了合理行政原则
D.异地保管电脑的费用由网吧承担
A
B
C
D
C
[考点] 行政强制
[解析]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到举报后即进行调查并实施扣押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表现,体现了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如果接到举报不进行调查,则是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表现。因此A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因此B项错误。合理行政是指政府从事行政活动,尤其是根据自由裁量权作出的活动,应当客观、适度,符合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网吧的违法行为没有达到需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度,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行为违反了比例原则,也就违反了合理行政原则。因此C项正确。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应当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承担,而不是网吧承担。因此D项错误。
11. 李某出售不卫生的熟肉制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对李某处以5000元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由于情况紧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当场进行处罚
B.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时应制作笔录
C.对5000元罚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当场收缴
D.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自行决定先行登记保存可能灭失的证据
A
B
C
D
B
[考点] 行政处罚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因此选B。
12. 下列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是?______
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A
B
C
D
A
[考点] 行政处罚
[解析] A项中,张某违章驾车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而被暂扣驾驶执照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公安交管局对其的一种惩罚,属于行政处罚,故A项当选。B项中的注销营业执照,是消灭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定程序,并不以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为前提,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故B项不当选。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为了控制病源的扩散,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的暂时性限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故C项不当选。责令召回本身只是让生产者自我纠错,防止发生危害,其行为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核心在于恢复正常状态,性质更偏于教育和纠正功能,而没有惩罚的惩戒性,因此不是行政处罚,故D项错误。
13. 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24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A
B
C
D
D
[考点] 公务员
[解析] 《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由此可见,A项中张某受记过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故A项错误,C项中童某受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应为18个月,故C项错误。B项中孙某被解除撤职处分后,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故B项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据此,D项中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依法应减轻处分,故D项正确。
14. 某省会城市的市政府拟制定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章。关于此规章的制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应先列入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中,未列入不得制定
B.起草该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C.此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
D.市政府法制机构认为制定此规章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可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A
B
C
D
A
[考点] 行政行为
[解析]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对拟增加的规章项目应当进行补充论证。”该规章的制定确有必要,可以调整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将其列入,故A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起草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因此B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及其协调处理情况等作出说明。”因此C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规章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一)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因此D项正确。
15.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A
B
C
D
C
[考点]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解析] 本案中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加收超标准排污费不是行政处罚,属于我国《环境保护法》排污收费制度中的行政征收行为。因为达标排放是当事人本就应当遵守的义务,当事人超标准排污,国家为了治理环境作出巨大投资,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没有给其增加新的义务,因为是当事人自己本来就该做的,不符合行政处罚“惩戒性”的要求。因此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本题中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所以,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原决定作出判决。因此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第四、五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据此,二审法院对于一审法院遗漏赔偿请求的情形,应分情况处理:(1)应予赔偿的,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仅就赔偿部分发回重审;(2)不应赔偿的,直接驳回赔偿请求。D项中“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D项错误。
16. 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后省教委以“通报”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3年之内不准报考。李某、钱某等均得知该通报内容。李某向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省政府未予答复。李某诉至法院。下列选项错误的是?______
A.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通报不服提起的诉讼
B.李某对省教委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通知钱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省政府不予答复行为提起的诉讼
D.钱某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处理依据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处理决定合法的依据
A
B
C
D
D
[考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解析] 本案中“通报”的内容是: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3年之内不准报考。可见,通报是针对具体对象的一次性行为,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其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同时,在复议机关复议不作为的情况下,李某可以对原行为(通报决定)提起诉讼,也可以对复议机关省政府不予答复的不作为提起诉讼,故AC项正确。本题中,省教委对李某和钱某作出的处罚各自独立,属于两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钱某作为另外一个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与李某提起的诉讼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但通知方式应为“可以”通知,故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不允许被告用事后的证据证明当时行为的合法性,不管事后证据是以何种方式获得的,是原告、第三人提交的,还是被告自己提交的,故D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 甲、乙两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县政府裁决使用权归甲村。乙村不服向法院起诉撤销县政府的裁决,并请求法院判定使用权归乙村。关于乙村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B.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
C.法院应单独立案
D.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A
B
C
D
AB
[考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解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因此A项正确。法院决定不予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对不予准许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B项正确。行政裁决是针对民事争议作出的有强制力的处理,两者有紧密关系,不需要单独立案。本题属于行政裁决案件,不需要单独立案。因此C项错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从法理上解释,行政诉讼附带解决民事争议为了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无需另行组成合议庭,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即同一行政审判庭审理。因此D项错误。
2. 下列属现行有效行政法规的是?______
A.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
B.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某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C.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为行政法规的
D.国务院发布的决定
A
B
C
D
AC
[考点] 行政行为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包括三类:一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二是《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三是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在《立法法》施行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属于行政法规。因此选AC。
3. 王叔和李叔均系大良村村民,两人同在一块山场上采摘八角果实,后因八角树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王叔以李叔采摘的八角树属于其享有林权的山场为由,向林业和草原局申请裁决。林业和草原局裁决确认李叔采摘的部分八角树属于王叔享有使用权的山场范围,李叔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请撤销林业和草原局裁决的同时,还要求认定王叔采摘了属于他的八角树并请求判令赔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李叔的诉请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开审理
B.李叔的诉请虽然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可以合并审理
C.如一并审理李叔关于行政及民事的诉请,程序上仍应以行政及民事的归类和案号分别作出判决
D.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分开审理或合并审理
A
B
C
D
ABCD
[考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人民法院决定一并审理的,当事人不得对该民事争议再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申请可以对民事争议一并审理。因此ABCD项均错误。
4.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应对行政法规进行解释。关于行政法规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解释权属于国务院
B.解释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C.解释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A
B
C
D
ACD
[考点] 行政行为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解释:(一)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行政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行政法规依据的。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因此ACD项正确。解释行政法规适用该条例第六章的单独程序,与制定程序不同,故B项错误。
5. 下列叙述中的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是?______
A.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
B.甲企业是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资方,政府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该合作企业的权益
C.某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非法注销的
D.某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A
B
C
D
ABC
[考点]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A项的张某可以依据该条以自己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此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所以C项中的当事人也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项中的董事会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故D项错误。
6. 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现场发现利来超市售卖超过保质期的火腿,当场扣押了这些火腿,后作出没收火腿并处1万元罚款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扣押火腿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
B.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C.可以将没收的火腿拍卖,所获得款项抵缴罚款
D.罚款不可以分期缴纳
A
B
C
D
AB
[考点] 行政强制
[解析] 由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决定,通知当事人自己到场,对于哪些物品被扣押、多少物品被扣押等,当事人心里更有数,有利于防止物品丢失或者未能被行政机关以合理方式妥善保管导致毁坏,实际上这样做是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因此A项正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可以按日加处3%的罚金。因此B项正确。火腿已经超过保质期,禁止出售,依法应当销毁,不能用于拍卖抵缴罚款。因此C项错误。D项“罚款不可以分期缴纳”这种表述过于绝对,故D项错误。
7. 某市政建设管理部门依法授予甲公司城市管道燃气独占专营权。在甲公司经营权与营业权存续期间内,该市政建设管理部门确定了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招标方案,并举行招标,乙公司中标。对招标行为,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授予甲公司城市管道燃气独占专营权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B.授予甲公司城市管道燃气独占专营权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C.如果法院受理此案,乙公司为第三人
D.市政建设管理部门的行为,违背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A
B
C
D
BCD
[考点] 行政行为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市政建设管理部门授予甲公司城市管道燃气独占专营权是行政机关为公共利益行使管理权的表现,属于行政许可,并不是民事行为。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本题中,某市政建设管理部门先授予了甲公司城市管道燃气独占专营权,后又经过招标授予乙公司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明显侵犯了甲公司的独占经营权,甲公司有权提起诉讼。乙公司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因此C项正确。根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市政建设管理部门先授予甲公司独占专营权,后又作出改变,属于朝令夕改,违反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因此D项正确。
8.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给付的是?______
A.某行政机关对因公牺牲人员给予的抚恤金
B.某县人民政府对农村“五保户”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C.某企业向先进工作者颁发的奖金
D.行政机关对退伍军人的工作安置
A
B
C
D
ABD
[考点] 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
[解析] 行政给付是指对特定的相对人赋予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其形式主要有抚恤金、最低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险金以及安置等。C项属于企业内部的奖励行为,不是行政主体的给付行为。因此选ABD。
9. 因一高压线路经过某居民小区,该小区居民李某向某市规划局申请公开高压线路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李某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李某应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C.李某可以对公开信息方式提出自己要求
D.某市规划局公开信息时,可以向李某依法收取相关成本费
A
B
C
D
AC
[考点] 行政信息公开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本题中,李某向某市规划局申请公开高压线路图,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故A项正确。申请不包括对申请信息的用途的说明,但李某可以对公开信息方式提出自己的要求。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因此D项错误。
10. 下列许可或审批,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行政许可的有?______
A.王某想开一个小饭馆,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
B.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李某的申请发给李某驾驶执照
C.进出口食品检疫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出口食品贴上了检疫标签
D.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部门对其申请进行审批
A
B
C
D
ABC
[考点] 行政许可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D项中,某大学属于教育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该审批活动不适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因此选ABC。
11. 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若法院受理此案,关于此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B.县环保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另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
C.县环保局应当对拒绝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法院应要求环保联合会对其所申请的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的相关性进行举证
A
B
C
D
ABC
[考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因此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因此C项正确。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无需再证明该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故D项错误。
12. 对于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______
A.案件款额2000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第一审案件
B.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审案件
C.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第二审案件
D.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案件
A
B
C
D
AD
[考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AD项当选。
13. 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机关应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______
A.某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B.某企业的旅馆业特种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以贿赂手段取得而被撤销的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吊销的
D.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王医生死亡的
A
B
C
D
ABCD
[考点] 行政许可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A项,属于上述第(一)项情形,有效期满未延续,应当注销,故A项当选。BC项,属于上述第(四)项情形,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应当注销。因此BC项当选。D项,属于上述第(二)项情形,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应当注销,故D项当选。
14.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教育部有权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商务部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C.上海市政府的规章有权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D.国务院决定对纺织品进出口实行配额限制
A
B
C
D
ACD
[考点] 行政许可
[解析] A项部门规章有权在上位法的许可范围内对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故A项正确。B项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故B项错误。C项上海市政府是省级政府,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有权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故C项正确。D项国务院既可以采用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也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D项对纺织品进出口实行配额限制,属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事项,也属于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因此,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故D项正确。
15. 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的是?______
A.丙
B.乙
C.李某
D.造纸厂厂长
A
B
C
D
AD
[考点]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解析] 乙、丙都参与了违法行为,但结果却不同,乙受到处罚,而丙却未受到处罚。丙不是本案的被处罚人,与公安局对甲、乙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利害关系,法院审查拘留15日是否合法,不会直接触及丙的利益,丙不能成为本案第三人,故A项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B项不当选。工人李某作为受害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直接关系,因此可以作为第三人,并且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故C项不当选。造纸厂厂长本人的身份为举报人,与公安局对甲、乙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能作为第三人,故D项当选。
16. 马某欲成立一团体,向县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县民政局决定不予登记。马某不服申请复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马某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马某可向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C.被申请人应为县民政局
D.马某的申请不属于复议范围,复议机关不应受理
A
B
C
D
ABC
[考点] 行政复议
[解析] 决定由县民政局作出,故被申请人应为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既可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市民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向其本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因此AB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因此D项错误。
17. 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18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2000元。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郑某的请求。2019年4月19日,郑某不服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B.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C.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D.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诉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
A
B
C
D
AB
[考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解析] 行政复议的一般申请期限为知道侵权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本题中,区社保局2018年9月30日向郑某送达告知书,郑某不服在2019年4月19日才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显然已超过了60日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B项正确。郑某提起了两次行政诉讼:第一次是不服区社保局对其作出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决定书》;第二次是不服市社保局的不予受理决定。由于提起诉讼的理由不同,因此不属于重复起诉。因此C项错误。郑某起诉的一个是决定书,一个是告知书,虽然行政机关的两个行为都是针对郑某作出,但是内容完全不同,与郑某之间形成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告知书不是重复处理行为,法院不应以此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因此D项错误。
18. 区司法局依据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律师管理意见》)对律师刘某罚款50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法院附带审查《律师管理意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律师管理意见》属于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B.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申请出庭陈述意见,法院应当准许
C.《律师管理意见》不合法的,法院可以宣布无效
D.《律师管理意见》不合法的,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应当向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提出处理建议,可以抄送省政府、省监察委员会
A
B
C
D
ABD
[考点]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 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属于省级政府工作部门,两个机关联合制定的《律师管理意见》属于规章以下(不含)的规范性文件。因此A项正确。在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案件中,法院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法院应当准许。因此B项正确。对于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法院可以不予适用,但不能宣布其无效。因为行政权和司法权是相互独立、各有分工的,我国宪法并未授权法院具有司法审查权。因此C项错误。对于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除了在个案中不予适用外,为了从根源上解决违法行政行为的源头,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处理建议,同时抄送给制定机关的领导或者监督机关。因此D项正确。
19. 甲地刘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刘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拘留15日的处罚改为拘留5日。刘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是?______
A.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乙地铁路运输法院
C.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A
B
C
D
ACD
[考点] 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决定,因此市公安局应为被告。《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ACD。
20. 某派出所以田某违反治安管理为由作出罚款300元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派出所可以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罚
B.派出所制作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期限
C.如处罚决定书无法当场交给田某,派出所应在7日内送达田某
D.派出所对田某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A
B
C
D
AB
[考点] 行政处罚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因此A项正确。该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因此B项正确。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是两日内而不是七日内,故C项错误。该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此D项错误。
21. 为开发统一的数码产品网络电召平台,甲市政府与宝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特许经营协议,由宝昌公司开发网络电召平台并提供日常维护,并约定协议期间甲市政府将禁止其他公司单独开发电召平台。2年后,由于政府换届,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了与宝昌公司的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对于甲市政府与宝昌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应当按照行政诉讼的起诉期起诉
D.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应当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A
B
C
D
AC
[考点] 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宝昌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作为行政合同的利害关系人,自然具有原告资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协议)而非民事合同,对于甲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行为,宝昌公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本案件是甲市政府单方解除行政协议,所以应依照行政诉讼法确定起诉期限,故C项正确。本案为行政诉讼案件,应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缴纳诉讼费用,故D项错误。
22. 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A
B
C
D
ABD
[考点] 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李某既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亦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为复议维持,故B项正确。市公安局作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故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D项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做法是正确的,故D项正确。
23. 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
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A
B
C
D
CD
[考点] 公务员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务员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去公职。因此A项错误。《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公职不等于领导职务。因此B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因此C项正确。《公务员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因此D项正确。
24. 2021年6月,孙某驾驶货车装载31头生猪,准备开到县城定点屠宰场宰杀,因撞坏道路设施被交警大队扣留车辆。孙某称生猪会因为受热而死亡,请求交警大队待其将货车开到屠宰厂卸下生猪后再行扣留,但是交警大队不予理会。后大部分生猪因过热而死,损失30万元。孙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交警大队对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交警大队对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C.因为孙某存在违法行为,所以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D.交警大队的行为违反了比例原则
A
B
C
D
BD
[考点] 行政强制
[解析] 按照比例原则的要求,扣押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交警大队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生猪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本题中生猪死亡是由于交警大队未妥善保管财物所导致的,该损失应当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由王某自己承担。因此C项错误。交警大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本应当采取措施处理好31头生猪,而不是对孙某的请求不予理睬,放任生猪死亡,从而给孙某造成重大损失,交警大队的行为违反了比例原则。因此D项正确。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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