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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律知识真题2005年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根据承担责任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
。
A.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B.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C.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D.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A
B
C
D
A
[解析] 法律责任的分类
[解析] 根据法律责任的承担是否以责任承担者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可以将其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过错责任,是指以责任承担者主观上存在过错为要件的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责任承担者存在主观过错为要件的法律责任。公平责任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但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因此,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特殊法律责任。所以,A项为正确选项。
2.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
裁决。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最高人民法院
A
B
C
D
A
[解析]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的裁决
[解析] 《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据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故A项为正确选项。
3.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称为
。
A.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行政规章
A
B
C
D
B
[解析] 行政法规的定义
[解析] 行政法规是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效力和地位决于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因此,B项为正确选项。
4. 特别行政区有关机关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不得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并且应当报
。
A.全国人大批准
B.全国人大备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批准
A
B
C
D
C
[解析] 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备案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第 2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触。第17条第2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触。第17条第2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据此,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关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不得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并且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因此, C项为正确选项。
5. 在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立法活动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A.立法解释
B.法的废止
C.法的整理
D.法律公布
A
B
C
D
D
[解析] 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
[解析] 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又可以称法律制定的后续阶段。在该阶段中,立法活动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和补充;法的实施细则的制定;法的废止;法的整理;法的汇编;法典编纂。因此,在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立法活动的主要内容不包括法律公布。法律公布是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所以,D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6. 以下选项中,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A
B
C
D
A
[解析]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解析] 基本法律部门是指在一国法律体系处于第一层次的法律部门,我国的基本法律部门包括:宪法及其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合同法属于民商法部门,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部门。因此,A项为正确选项。
7. 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在逻辑上周延的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
。
A.行为、处理和制裁
B.假定、处理和执行
C.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裁决
A
B
C
D
C
[解析]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解析] 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定法律规范生效的条件的部分,即只有发生了假定规定的条件,才能适用该规范。处理又称行为模式,是规定主体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必须做什么的部分。制裁又称法律后果,是规定违反法律规范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部分。法律规范的这三个构成要素既可以同时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或规范性文件中,也可以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因此,选项C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8.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这一规定属于
。
A.情况性规范
B.非确定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A
B
C
D
A
[解析] 法律规范的种类
[解析] 情况性规范是指规定完全由法律适用机关根据具体隋况进行自由裁量的法律规范。情况性规范属于相对确定的规范。非确定性规范主要是指委任性规范,它是不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而是规定应由某一国家机关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强行性规范是指规定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质,人们只能无条件地遵守,不能随意加以更改的法律规范。准用性规范是指不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而是规定必须参照其他规范进行适用的法律规范,其目的在于避免法律条文的重复。因此,A项为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9. 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A
B
C
D
A
[解析] 基本法律的制定主体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据此,在我国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包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因此,A项为正确选项。
10. 现行宪法规定,享有国务院总理人选提名权的是
。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A
B
C
D
C
[解析] 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据此,在我国享有国务院总理人选提名权的是国家主席,故c项为正确选项。
11. 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
通过。
A.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
B.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C.到会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
D.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A
B
C
D
B
[解析] 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解析] 《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1/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这体现了宪法修改程序的严格性。据此,B项为正确选项。
12. 现行宪法规定,
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A.常委会办公厅
B.法制工作委员会
C.专门委员会
D.委虽长会议
A
B
C
D
D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分工
[解析] 《宪法》第6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据此,D项为正确选项。
13. 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
A.上级人民法院负责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C.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
D.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A
B
C
D
D
[解析] 法院与人大的关系
[解析] 《宪法》第12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产生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国家权力机关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因此,D项为正确选项。
14. 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
。
A.委员会集体领导制
B.主席负责制
C.主席、副主席领导制
D.军委党委领导制
A
B
C
D
B
[解析]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解析] 《宪法》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景。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入。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据此,B项为正确选项。
15. 现行宪法规定,对任何公民的逮捕,必须经过
。
A.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C.公安机关决定
D.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A
B
C
D
D
[解析]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解析] 我国宪法为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对公民的逮捕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批准或决定程序。《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据此,D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16.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除
以外的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A.法院院长
B.翻译人员
C.书记员
D.证人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据此,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包括院长担任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其回避。而证人是知道或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对证人不得申请回避,故D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17. 申请人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如果行政复议决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变更,则
。
A.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B.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C.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外,不得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B
C
D
D
[解析] 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处理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申请人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如果行政复议决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变更,则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D项为正确选项。
18.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赔偿请求人只有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才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B.赔偿请求人不能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C.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逾期不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赔偿程序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据此,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据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国家赔偿法》第1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据此,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口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
19.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定数量的罚款,在尚未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罚款的限额由
规定。
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D.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
B
C
D
C
[解析]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1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据此,C项为正确选项。
20. 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是
。
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的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C.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
[解析] 《行诉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据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所以,D项为正确选项。
21.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
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A.赔偿损失
B.颁发资质证明
C.返还罚款
D.发放抚恤金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诉讼中的先予执行
[解析] 《行诉解释》第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D项为正确选项。
22. 下列犯罪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围的是
。
A.危害税收征管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权外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C.金融诈骗罪
D.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A
B
C
D
D
[解析]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围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据此,D项为正确选项。
23. 甲因参与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认为,甲可取保候审。甲家庭生活拮据且家庭负担全靠他一人支撑,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可以作为甲的保证人的是
。
A.甲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
B.甲的妻子
C.甲的父母
D.甲的尚未成年的儿子
A
B
C
D
A
[解析]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据此,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A选项中甲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符合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故A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24. 在一起公诉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申请出庭的某公诉人回避。对此,有权对该公诉人是否应予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
A.合议庭
B.合议庭的审判长
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人民法院院长
A
B
C
D
C
[解析] 公诉人的回避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C项为正确选项。
25. 依据刑法规定,构成行贿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谋取
的目的。
A.不正当利益
B.非法利益
C.经济利益
D.个人利益
A
B
C
D
A
[解析] 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解析]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据此,构成行贿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故A项为正确选项。
26.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
,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A.刑罚
B.罚金
C.罚款
D.没收财产
A
B
C
D
B
[解析]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解析]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D项为正确选项。
27. 依据刑法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情节严重的行为。
A.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C.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D.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A
B
C
D
A
[解析] 假冒注册商标罪
[解析] 《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A项为正确选项。
28. 从实施管理的范围来看,
属于资源利用许可证。
A.野生植物采集证
B.采矿许可证
C.养殖使用证
D.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
A
B
C
D
C
[解析] 自然资源许可证
[解析] 从实施管珲的范围来看,自然资源许可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等;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如土地使用证、草原使用证、养殖使用证等;三是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等。因此,C项为正确选项。
29.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和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
批准。
A.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A
B
C
D
B
[解析]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没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没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没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2款、第3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据此, B项为正确选项。
30. 关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以下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B.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声环境质量标准
C.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制定声环境质量标准无需划分不同功能区
A
B
C
D
D
[解析]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制定
[解析]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11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据此,制定声环境质量标准必须划分不同功能区,故选项D的表述不正确。
31. 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来源于
缴费部分。
A.职工个人
B.企业
C.地方政府
D.职工个人和企业
A
B
C
D
B
[解析] 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来源
[解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另一部分是企业按其工资总额的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出3%进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来源于企业缴费部分。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按其工资总额的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除3%划入个人账户外,其余17%则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统筹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因此,B项为下确选项。
32.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社会保障对象、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受到
的制约和影响。
A.社会文化发展水平
B.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
C.经济发展阶段和公民个人的承受能力
D.公民、社会的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A
B
C
D
B
[解析] 社会保障措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解析]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社会保障对象、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受到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全面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对象的范围将逐步扩大,社会保障项目将逐渐增多,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将逐步提高。因此,B项为正确选项。
33. 依据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统一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个人缴费累计满
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A.10
B.15
C.20
D.25
A
B
C
D
B
[解析] 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析]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上作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全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余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据此,B项为正确选项。
34. 关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社会保险法的保险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B.社会保险费的筹集是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缴费比例进行的
C.社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是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前提的
D.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进行
A
B
C
D
C
[解析]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解析] 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具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故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进行筹集,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行政强制实施,故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前提,故选项C的说法正确。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有其特殊的运作方式,不能按照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进行,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
35. 社会救济保障的对象是
的公民。
A.城乡中无依、无靠
B.城镇中生活困难
C.地处贫困地区、生活无保障
D.城乡中的灾民和生活发生严重困难
A
B
C
D
D
[解析] 社会救济保障的对象
[解析] 社会救济保障的刘象是城乡中的灾民和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人,具体包括以下公民: (1)城镇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公民,即“三无”公民;(2)因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公民;(3)城乡中的贫困户。因此,D项为正确选项。
36. 在贸易救济方面,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不包括
。
A.对外贸易调查
B.反倾销
C.反补贴
D.保障措施
A
B
C
D
A
[解析] 贸易救济
[解析] 在贸易救济方面,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救济措施有: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而不包括对外贸易调查。因此,A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37.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以下有关保全货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买方或者卖方都可能承担该义务
B.仅由卖方承担该义务
C.仅由买方承担该义务
D.该义务的承担不可以采取出售措施
A
B
C
D
A
[解析] 货物保全义务的承担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85—88条刘保全货物进行了规定。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以减少因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因此,买方和卖方都有可能承担该义务。公约规定,如果货物易于迅速变质,或者货物的保全涉及不合理的费用,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把货物出售。所以,选项BCD项的表述均不止确,只有选项A的表述正确。
38. 我国反补贴调查,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最长应该在
内结束。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年
A
B
C
D
C
[解析] 反补贴调查的期限
[解析] 《反补贴条例》第27条规定,反补贴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据此,反补贴调查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最长应该在18个月内结束。
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以下有关调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立案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B.涉及农产品保障措施的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进行
C.商务部可以自行决定立案调查
D.商务部应当将立案调查的决定及时通知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
A
B
C
D
B
[解析] 对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和损害的调查
[解析] 依据《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对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和损害的确定,由商务部负责进行,其中涉及农产品保障措施的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因此,选项B的表述不正确。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中,不包括
。
A.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限制进口
A
B
C
D
D
[解析] 反倾销措施
[解析] 《反倾销条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包括:价格承诺、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因此,选项D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1.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行为不仅具有强制和教育的作用,而且具有
的作用。
A.指引
B.预测
C.评价
D.禁止
A
B
C
D
ABC
[解析] 法律的规范作用
[解析]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通过规定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制裁,来指引人们的行为。一般有三种指引方式:第一,规定积极行为的义务;第二,授予主体权利;第三:禁止主体为一定的行为。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则,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这种评价是一种国家的价值判断,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价值判断,既可以评价他人的行为,也可以评价本人的行为。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人们可以预测即将作出的行为的后果,即主体可以事先预计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也可以预知国家对某种行为的态度。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对各种违法行为可以实施制裁,以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颁布和实施产生的思想影响作用。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一部分。法律规范将占统治地位的立法思想昭示全社会,教育全社会遵守法律,从而影响社会主体的思想和行为。由此可知,朋C项为正确答案。
2. 在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方式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
。
A.法规汇编
B.法律汇编
C.法典编纂
D.法规清理
A
B
C
D
CD
[解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解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归类、整理,集中起来作出系统的排列,以便于实施的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方式有三种:法规汇编、法典编纂和法规清理。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文件依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其特点是:第一,具有系统性,即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按照事件顺序、部门法分类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等标准,将规范性文件汇编成一定的系统。第二,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此不周于法的创制活动。第三,法规汇编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法典编纂是指对规定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而同属于某一部门法的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制具有特定机构的、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活动。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方法,对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是否继续适用或是否需要修改、补充、废止的活动。综上所述,CD项为正确答案。
3. 对于有关
的事项,即使尚未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得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A.犯罪和刑罚
B.剥夺公民政治权利
C.税收制度
D.金融制度
A
B
C
D
AB
[解析] 授权立法
[解析] 授权立法,又称委任立法或委托立法。从狭义上讲,它是指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形式,将属于自己立法权限范围内的立法事项授予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被授权机关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守法的活动。《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具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由此可知,对于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即使尚未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得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AB项为正确答案,CD选项应当排除。
4.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
。
A.社会关系领域
B.调整方法
C.经济基础
D.社会生产方式
A
B
C
D
AB
[解析] 法律部门的主要划分标准
[解析] 法律部门是指以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并运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也就是说,法律部门的主要划分标准是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和调整方法,所以,选项AB为正确答案。应当说明的是,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即一国所有的法律部门构成该国的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及其划分问题,在许多国家被称为“法的结构和分类”,通常认为是一个国家建立自己的法律体系的核心理论问题。一个国家法律部门的划分,并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是由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不同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换言之,为一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现存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客观标准。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有不同的法律规范去调整,因而也就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法律部门,如宪法、刑法等。
5. 法律规定的不依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包括
。
A.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B.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C.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D.作为和不作为
A
B
C
D
AB
[解析] 法律事实
[解析]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1)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不依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事件又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又称自然事件,是指完全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的流逝、自然灾害等。相对事件又称社会事件,是指由人的行为引起的,但在某种法律关系中不与人的意志相联系的事件,如因凶杀引起某人死亡,其死亡对于其亲属在继承遗产的法律关系中,只具有事件的意义。(2)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又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综上,选项AB为正确答案,选项 CD应当排除。
6. 有关专家、学者在学术研究、法学著作、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是
。
A.学理解释
B.非正式解释
C.无权解释
D.字面解释
A
B
C
D
ABC
[解析] 法律解释的分类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理解和说明法律规范的内容与含义的一种特殊法律活动。按照不同的标准,法律解释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解释主体和法律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的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与正式解释相对应的是非正式解释。非止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是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任意解释,是指公民、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社会组织或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另一种是学理解释,是指有关专家、学者在学术研究、法律著作、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综上,选项ABC为正确答案。字面解释,是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对法律解释所作的分类。按照该标准,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所谓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所进行的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有关专家、学者在学术研究、法律著作、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未必是字面解释,所以选项D应当排除。
7.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
。
A.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
B.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被撤销或宣布无效
C.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D.宪法是我国执政党意志和政策的体现
A
B
C
D
ABC
[解析] 宪法的特征
[解析]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意思:第一,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第二,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所以,我国《宪法》序言宣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际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由此可知,选项ABC为正确答案。应当说明的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所表现的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所体现的也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但是,统治阶级不能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它必须考虑本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并以这种关系作为依据确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也就是说,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因此,选项D应当排除。
8. 我国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B.国家主席、副主席
C.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D.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
A
B
C
D
ABC
[解析] 国家机构
[解析] 《宪法》第6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据此,选项A正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据此,选项B正确。《宪法》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据此,选项C正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机关,也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也就是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机关。但是它同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如我国《宪法》序言所说,其在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因此,选项D应当排除。
9. 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
。
A.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国务院批准
D.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A
B
C
D
AD
[解析]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解析]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邢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选项AD为正确答案。
10. 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
负责。
A.本级人大
B.本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上一级审计机关
A
B
C
D
BD
[解析] 审计机关
[解析] 《宪法》第9l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据此可知,选项 BD为正确答案。
11.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
A.甲认为某省工商局印发的一个适用全省的管理办法不合理而提起诉讼
B.乙认为其工作单位某市税务局无理扣发其奖金而提起诉讼
C.丙认为某市工商局扣押他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正版光盘而提起诉讼
D.丁公司认为某市环保局违法要求其维修一公共排水系统而提起诉讼
A
B
C
D
CD
[解析]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1条对受案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据此可知,选项CD为正确答案。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活动,因此,选项.A应当排除。另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性质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选项B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对其工怍人员的奖惩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应当排除。
12.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人民法院管辖
B.经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确认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A
B
C
D
ACD
[解析] 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划分。管辖大致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级别管辖又可以根据案件影响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分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包括三类,分别为: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刘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此可知,选项C正确。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其中,特殊地域管辖适用于《行政诉讼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三种情况。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选项B错误,应当排除。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根据《行诉解释》,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以,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第23条对裁定管辖作出了规定。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由此可知,选项D正确。综上,选项 ACD为正确答案。
13. 关于通过委托方式实施的行政处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时,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C.经委托行政机关的许可,受委托组织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A
B
C
D
BC
[解析]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解析]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指依法有权或经授权、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权是一种重要的国家行政权,原则上应当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但是,考虑到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和行政组织管理的现状,《行政处罚法》规定某些符合条件的组织,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由此可知,选项AD应当排除,BC选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14.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是
。
A.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A
B
C
D
ACD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的执行力
[解析] 原则上,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不停止执行制度的原因之一,是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需要在行政复议期间维持其执行力。《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四种例外情形:(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由此可知,ACD项为正确答案。选项B的错误在于,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得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批准,方能停止执行。
15. 以营利为目的,有
的情形,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A.剽窃他人作品
B.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C.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D.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A
B
C
D
CD
[解析] 侵犯著作权罪
[解析]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诌: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现行《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卓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由此可知,选项CD为正确答案。应当说明的是,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应注意,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违法所得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按照民事侵权行为处理。所以,AB选项应当排除。
16.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A.挪用扶贫款物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
B.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进行经营活动
C.挪用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数额较大
D.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走私活动
A
B
C
D
AD
[解析] 挪用公款罪
[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使用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下列行为之一的:(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是指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第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第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第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由此可知,选项AD为正确答案。选项B排除的理由是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同时具备数额较大的条件,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选项C排除的理由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必须同时具备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限制条件。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但在案发前已经全部归还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
17.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是
。
A.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B.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C.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的
D.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
A
B
C
D
BC
[解析] 指定辩护
[解析]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辩护可以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三种类型。指定辩护应符合一定的条件:第一,指定辩护必须以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前提;第二,被告人必须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第三,指定辩护的时间,只能在审判阶段,且由人民法院指定;第四,指定的辩护人,必须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对于被告人必须具备的法定特殊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34条作出了相应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可知,选项BC正确。选项D的错误在于,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只是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对此,一定要注意题干的措辞。另外,被告人必须是可能被判处死刑,而非无期徒刑,法院才能指定辩护,所以,选项 A应当排除。
18. 甲因涉嫌贪污罪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候审。甲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变更为逮捕措施。对此,正确的做法是
。
A.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B.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
C.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
D.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A
B
C
D
AD
[解析] 逮捕的权限分配
[解析]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逮捕。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对于被告人需要逮捕的,人民法院有决定权。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有权决定逮捕。公安机关无权自行决定逮捕。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都必须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选项AD为正确答案,同时排除BC选项。
19.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的制度。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投产使用
D.同时安装
A
B
C
D
ABC
[解析] “三同时”制度
[解析]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必须适用“三同时”制度。据此,选项ABC为正确答案。
20.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经过
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可以适当调整。
A.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虽
B.村民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成员
C.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D.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
A
B
C
D
AC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此可知,选项AC为正确答案,同时排除BD选项。
21.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为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应当
。
A.制定防治污染的技术政策
B.组织推广防治污染的先进生产工艺
C.公布限期淘汰的落后设备名录
D.公布限期淘汰的企业名录
A
B
C
D
ABC
[解析]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解析]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由此可知,选项ABC为正确答案。
22. 依据我国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应当划分为基本草原,实行严格管理。
A.放牧场
B.割草地
C.草种基地
D.草原科研基地
A
B
C
D
BCD
[解析] 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解析] 草原法是调整人们在草原开发利用、保护和牧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草原权益、草原保护、草原建设、牧业管理等内容。国家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下列草原应当划入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重要放牧场;割草地;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放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基地;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由此可知,选项BCD为正确答案。
23. 我国宪法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A.水流
B.土地
C.矿藏
D.高原
A
B
C
D
AC
[解析] 宪法总纲
[解析] 《宪法》总纲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据此,选项AC为正确答案,选项D应当排除。另外,《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选项B应当排除。
24. 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
。
A.为下岗职工办理商业保险
B.为下岗职工提供社会救济
C.建立和完善三条保障线
D.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A
B
C
D
CD
[解析]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解析] 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是一个十分突出的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非常重视下岗职工的生活和再就业问题,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方式。我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建立和完善三条保障线。第一条保障线是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基础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未实现就业的特定期间内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第二条保障线是失业保险制度,对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第三条保障线是国家财政支持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种种原因导致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提供生活保障。第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第三,大力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由此可知,CD选项为正确答案。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等,商业保险不同于社会保险,因此,选项A应当排除。选项B应当排除的理由在于,社会救济的对象具有限制性,其救济对象是那些因为个人生理原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因素而无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贫困者、鳏寡孤独者、盲聋哑残者以及受灾者,而且,社会救济一般是短期的、临时性的。
25. 我国优抚安置制度中抚恤、优待的对象包括
。
A.现役军人及其家属
B.复员军人及其家属
C.退伍军人及其家属
D.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A
B
C
D
D
[解析] 军人优抚制度
[解析] 军人优抚,即军人的优待抚恤,是我国一项传统的军人社会保障工作,它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给予政治上、经济上优厚待遇的制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我国的抚恤、优待对象主要有以下5种:(1)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2)现役军人家属;(3)革命伤残军人;(4)复员军人;(5)退伍军人。由此可知,选项D为正确答案。选项ABC项错误的原因在于扩充了抚恤、优待对象的范围。因此,严格地讲,本题的正确答案只有一个,并非多选。
26. 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是
不同。
A.实施对象
B.资金来源
C.实施条件
D.实施期限
A
B
C
D
ABC
[解析] 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
[解析]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它是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给予的一种临时性的或定期的帮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年老、疾病、生育、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采用立法或行政规定的形式给予物质帮助的各种项目和制度。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实施的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以工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也就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劳动者,包括已退休人员;社会救济的对象则主要是因为个人生理原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无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贫困者、鳏寡孤独者、盲聋哑者以及受灾者。第二,资金的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缴纳,国家财政作适当的补贴;社会救济的资金则是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社会各界捐助。第三,实施的条件不同。社会保险实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即劳动者只有尽了劳动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以后,才能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社会救济则强调的是国家和社会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社会成员接受社会救济不需要承担缴费义务。第四,实施的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根据劳动者遭遇风险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因而有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救济则是根据公民的收入水平、家庭负担等因素来决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救济条件才可以享受社会救济,救济金的发放也是以保证其最低生活需要为限。综上,ABC项为正确答案。
27. 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表现为
。
A.社会保障的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
B.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
C.社会保障的内容是由政府和社会为社合成虽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D.社会保障的资金是由国家支付的
A
B
C
D
ABC
[解析] 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解析]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公民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具有三个主要特征:第一,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国家对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加以确定和公之于众,国家对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给予的帮助只有通过建立法律制度才能得以强制实行。第二,社会保障的内容是由政府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第三,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综上,ABC选项为正确答案。选项D排除的理由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不仅来源于国家财政,而且来源于社会捐助。
28. 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了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
属于这类措施。
A.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
B.提供进出口信贷
C.出口退税
D.设立风险基金
A
B
C
D
ABD
[解析] 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了国家促进贸易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通过相关方面行政管理措施来落实。这些措施主要包括金融政策措施、财政政策措施、区域发展政策措施等。其中,金融政策措施,包括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提供进出口信贷几个方面。由此可知,ABD选项为正确答案。选项C应排除的理由在于,出口退税措施属于财政政策措施。
29.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卖方支付货物的
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A.数量
B.重量
C.规格
D.包装
A
B
C
D
ACD
[解析] 卖方的质量担保义务
[解析] 质量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的规定相符。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非双方当事人已经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视为与合同不符:(1)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这种情况是指买方订货时,是依一般的规格订货,而没有向卖方指出货物的任何用途。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一般用途的标准,学界一般认为,由于买方应当将货物的特定用途告知卖方而没有告知,则在出现争议时,应适用卖方国家的标准。(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暗示的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对于该条也有例外。公约规定,如果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卖方即不再承担该项义务。(3)货物的质量与提供的样品或样式相符。(4)包装上的要求。公约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由此可知,选项ACD为正确答案。
30. 在国际贸易中,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这里的财政资助包括
。
A.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属于一般基础设施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
B.出口国(地区)政府对出口以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
C.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
D.出口国(地区)政府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
A
B
C
D
BCD
[解析] 补贴
[解析] 补贴是国家贸易中不公平竞争方式之一。其是指出口国政府(地区)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这里的财政资助包括: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由此可知,BCD项为正确答案。选项A排除的原因在于,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才是财政资助的一种方式。
三、案例分析题
根据设计要求,县发电厂应当建设储灰场用于防治粉煤灰的污染。在实际施工中,筹建单位却未予建设。在未经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准的情况下,县发电厂于2003年1月开始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大量粉煤灰污染大气,导致周围居民患病。因此,居民们要求关闭该发电厂,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了“发电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的决定。但是,发电厂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期限届满后,县环境保护局对发电厂作出了停止生产的处理决定,并处以罚款。对此,发电厂不服,以环境保护局越权行政为由,向县环境保护局的上二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 如果周围居民起诉发电厂,对发电厂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适用
原则。
A.无过错责任
B.过错责任
C.公平责任
D.对等责任
A
B
C
D
A
[解析] 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见,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就可认定应当承担环境民事责任:(1)必须有危害环境行为的存在;(2)必须有环境损害的事实存在;(3)危害环境的行为与环境损害的事实有因果关系,而无需证明加害方主观上存在故意。
2. 县环境保护局对发电厂的处理决定
。
A.错误,因为停止生产的决定应由县政府作出
B.错误,因为停止生产的决定应由县环境保护局的上一级部门作出
C.正确,因为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行政机关有权作出停止生产的决定
D.正确,因为发电厂的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即投入生产
A
B
C
D
CD
[解析] 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方式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29条第1款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在本题中,该县发电厂并未建设储灰场用于防治粉煤灰的污染,在未经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准的情况下,县发电厂开始生产的行为是违法的。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了“发电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的决定,但是,发电厂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县发电厂的这个行为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6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对县发电厂作出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的处理决定是合法的。因此CD项是正确选项。而法律规定“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可见AB选项中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D项。
3. 关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B.可以适用一般程序,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D.县环境保护局的办案调查人员和处罚决定人员应当分离
A
B
C
D
BCD
[解析] 行政处罚的程序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行政处罚法》关于“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的规定,在本案中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不符合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的,因此只能适用一般程序,而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可见,选项D是正确答案。《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在本案中,县环境保护局对发电厂作出了停止生产的处理决定,并处以罚款,符合第 42条关于听证范围及其程序的规定,应当适用听证程序,因此,选项C是正确答案。《行政处罚法》第 42条第2款第4项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可见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因此该案的调查和决定处罚的人员应当是不相同的,所以选项D也是正确答案。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项。
4. 发电厂对县环境保护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环境保护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7
B.15
C.30
D.60
A
B
C
D
D
[解析] 复议申请期限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此,发电厂对县环境保护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环境保护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可见,选项D是正确答案。
甲省乙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在对烟酒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的过程中,认为该市某商场销售的茅台酒是假冒产品,于是共同署名对该商场作出停止销售假酒、罚款1万元和销毁剩余假酒的处理决定,并由市消费者协会于当日组织人员将价值10万元的假酒予以销毁。该商场对此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接到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未作出复议决定。该商场遂就原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该商场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销毁茅台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受理起诉的法院对行政赔偿诉讼裁定不予受理,理由为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和行政诉讼一并提起。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5. 该商场申请复议,法定的复议机关为
。
A.甲省人民政府或甲省消费者协会
B.甲省人民政府或甲省工商局
C.乙市人民政府或甲省消费者协会
D.乙市人民政府或甲省工商局
A
B
C
D
D
[解析] 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由此可见,虽然消费者协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署名,它也无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工商局才是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见,工商局不属于垂直领导部门,不实行主管复议,应实行选择复议。因此该行政复议应当向工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即甲省工商局或乙市人民政府,因此,正确选项是 D项。
6. 该商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中,关于被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因为该处理决定是由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共同署名作出的
B.被告为市工商局,因为市消费者协会无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C.被告为行政复议机关,因为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被告为市消费者协会,因为销毁茅台酒的行为由市消费者协会组织人员实施
A
B
C
D
B
[解析] 行政诉讼的被告
[解析] 《行诉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可见,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的规定可知,虽然消费者协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署名,它也无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工商局才是行政诉讼的被告,所以选项AD错误。
《行诉解释》第33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可见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以依法受理,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该商场就原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不作为。所以根据该条文,应当以工商局为行政诉讼被告,而不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选项 C错误,正确答案为B项。
7. 受理起诉的法院裁定对商场的行政赔偿诉讼不予受理,对于法院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一审判决前提起
B.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提起
C.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行政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在未获满足时方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不得直接提起
D.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起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赔偿请求程序提起的时间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在本案中,该商场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销毁茅台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受理起诉的法院对行政赔偿诉讼裁定不予受理,理由为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和行政诉讼一并提起。根据上述规定,该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法院应当受理该行政赔偿诉讼,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8. 关于该商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时效为1年,自赔偿义务机关行使职权时起算
B.时效为2年,自赔偿义务机关行使职权时起算
C.时效为1年,自该商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算
D.时效为2年,自赔偿义务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A
B
C
D
D
[解析] 求偿时效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可见,赔偿相对人请求行政赔偿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赔偿义务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李某1999年起担任某国有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生产的压力锅供不应求,为增加产量,李某一方面向自己妻子担任厂长的某集体企业大量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另一方面召开董事会,决定降低产品标准。结果该公司生产出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但最后均遭退货,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01年3月,李某得知其朋友吴某从境外走私原油缺少资金,在与吴某商量后,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将公司的200万元借给吴某。吴某两个月后将款归还。在走私原油的过程中,吴某暴力抗拒缉私人员的检查,给缉私人员造成轻微伤害。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9. 李某向自己妻子担任厂长的某集体企业大量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的行为构成
。
A.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B.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C.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A
B
C
D
C
[解析]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解析] 《刑法》第166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在本案中,李某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故意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李某的行为符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李某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0. 该公司生产出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的行为构成
。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单位犯罪
D.自然人犯罪
A
B
C
D
AC
[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单位犯罪
[解析] 《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借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本案中,该公司故意生产出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且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14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条规定的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其中,重要一点是造成人身、财产严重后果,如因爆炸致人死亡。而在本案之中没有由其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不构成本罪,不存在法理意义上的法条竞合问题。所以 A选项是正确的,而B选项是错误的。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本案中,李某系某国有公司的董事长。因该公司生产的压力锅供不应求,为增加产量,采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没有谋取个人私利,因而该行为应当定性为单位犯罪,而不宜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因而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是不正确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项。
11. 李某擅自将公司的200万元借给吴某的行为
。
A.构成挪用公款罪
B.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D.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A
B
C
D
AB
[解析] 挪用公款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解析] 《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本案中,李某得知其朋友吴某从境外走私原油缺少资金,在与吴某商量后,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将公司的200万元借给吴某,符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而非法活动没有3个月的时间限制,所以即使吴某 2个月后将款归还,李某也构成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吴某从境外走私原油缺少资金,李某擅自将公司的200万元借给吴某,可见,在吴某走私活动中,李某提供部分资金,李某也有走私原油的故意,而其提供资金的行为也可以看作是走私原油的行为,只是具体操作问题是由吴某来承担的,因此李某和吴某构成走私原油的共同犯罪。《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本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李某也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因此,李某和吴某构成走私原油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所以 AB项是正确选项。
12. 以下关于吴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
C.应实行数罪并罚
D.不应实行数罪并罚
A
B
C
D
ABC
[解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数罪并罚
[解析] 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吴某走私原油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在走私原油的过程中,吴某暴力抗拒缉私人员的检查,给缉私人员造成轻微伤害,不符合《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只属于《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吴某暴力抗拒缉私人员的检查,给缉私人员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吴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两项犯罪,并且根据《刑法》第157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ABC项。
我国人公司向日本B会社订购彩电1000台,合同规定,彩电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中国C市,2000年5月30日日本某港口装船。2000年5月30日货物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B会社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B会社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B会社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中国C市后,A公司发现,电视机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船舶公司出示了B会社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向B会社索赔。
请分析案例,问答下列问题:
13. 船舶公司对电视机外包装破损的损失
。
A.不应当承担责任
B.应当承担责任
C.应当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D.是否承担责任从案例信息中无法得出判断
A
B
C
D
B
[解析] 承运人责任
[解析] 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任。本题中,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发运时包装良好,货物到达中国C市后,A公司发现,电视机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说明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尽到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电视机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用保函换清洁提单的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欺诈提单持有人,保函亦因欺诈而归于无效。此外,用保函换清洁提单的欺诈也使得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原保险单下的保险责任,货物风险转移也因为托运人的违约而受到影响,不在装运港船舷转移。所以虽然船舶公司出示了B会社提供的保函,但该保函仅在船舶公司和B会社之间有效,其无法对抗A公司。因此,船舶公司对电视机外包装破损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所以正确选项是D项。
14. B会社对电视机外包装破损的损失
。
A.不应当承担责任
B.应当承担责任
C.应当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D.是否承担责任从案例信息中无法得出判断
A
B
C
D
B
[解析] 托运人责任
[解析] 货物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B会社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D会社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B会社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因此该保函仅在船舶公司和D会社之间有效,在船舶公司向A公司承担了赔偿的责任后,可以依据保函向B会社追偿,由B会社对电视机外包装破损的损失向舶船公司承担责任。由于存在清洁提单的欺诈问题,使得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原保险单下的保险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D项。
15. 如果A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
A.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B.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从案例信息中无法得出判断
A
B
C
D
A
[解析] 保险公司赔偿责任
[解析] 在本题中,买卖双方采用的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CIF,全称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这里的保险费由卖方办理运输中的保险,这里的保险是平安险,意思是“单独海损不赔”。但是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有个基本原则是“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为基础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该原则主要体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和在履行合同时的保证义务上。在本题中,货物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这应当告知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23条第1款中规定,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222条第1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可见,根据“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在本题中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以正确答案是A项。
16. 在CIF条件下,风险转移界限为
。
A.货交买方处置时起
B.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C.货交承运人处置时起
D.货交船边后
A
B
C
D
B
[解析] CIF
[解析] CIF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但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并办理运输中的保险。在CIF中,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所以正确答案是B项。
先后与乙(15周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与丙(18周岁)敲诈他人财物5000余元后又将之杀害;与丁(13周岁)抢劫他人财物 1500余元。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7. 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敲诈勒索罪
C.故意杀人罪
D.抢劫罪
A
B
C
D
CD
[解析] 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甲和乙的盗窃行为,甲由于是15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甲和丙的敲诈行为,甲由于是15岁,也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甲和丙将其杀害,构成故意杀人的行为,《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甲应对故意杀人行为负刑事责任。甲和丁抢劫他人财物1500余元,符合《刑法》第263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甲对该抢劫行为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可见,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18. 对丙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B.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C.以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
B
C
D
ABC
[解析] 数罪并罚
[解析]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刑法中没有对这两个行为吸收、转化的规定,因此对丙的行为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丙已经年满18周岁,不存在“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D项不是正确答案,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项。
19. 对乙、丁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乙构成盗窃罪
B.乙不构成盗窃罪
C.丁构成抢劫罪
D.丁不构成抢劫罪
A
B
C
D
BD
[解析] 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乙年满15周岁,但是盗窃行为不属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所以乙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丁年满13周岁,由于其不满14周岁,所以其行为也不属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以丁的行为也不构成抢劫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D项。
20. 本案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甲与丙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犯罪
C.甲与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甲与丁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A
B
C
D
C
[解析] 共同犯罪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2款规定,已满 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甲年满,15周岁、乙年满15周岁、丙年满18周岁、丁年满13周岁,根据上面两款的规定,甲对故意杀人和抢劫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丙对敲诈勒索和故意杀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乙和丁不对其行为负任何刑事责任。《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与丙敲诈他人财物5000余元后又将之杀害,甲和丙在故意杀人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在敲诈勒索的范围内由丙单独犯罪。所以在本题中,正确选项是C项。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三、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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