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分析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某型号机器100台,总价款200万元。由丙公司作为甲公司付款的保证人,合同约定,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乙公司如期供货,由于甲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而引发纠纷。甲公司所在地为A市,乙公司所在地为B市,丙公司所在地为C市。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 若当事人对付款地未有约定,现乙公司以甲公司为被告,要求支付货款,则应由何地法院管辖?
A市、B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为A市,合同履行地,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B市,故A、B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2. 若乙公司将甲公司与丙公司均诉至法院的,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应由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若乙公司仅将丙公司诉至法院的,则其管辖法院为何地法院?为什么?
甲公司与丙公司为共同被告。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应由A市或B市法院管辖。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仍然由A市或者B市法院管辖。一般保证的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故其管辖仍应按照主合同确定。
3. 设在诉讼中,甲公司提出乙公司并未履行其交货的义务,则是否交货的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应由乙公司承担。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4. 设在诉讼中,甲公司提出因对机器的型号发生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合同,则是否发生重大误解应由谁来举证?为什么?
应由甲公司举证。主张合同关系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5. 设甲、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但乙公司没有申请仲裁,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甲公司应诉答辩后,又以合同存在仲裁条款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不合法。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奉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