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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分类模拟题国家赔偿法
1. 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突然死亡。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死亡而自然消失
B.转移给他的近亲属
C.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D.转移给他的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A
B
C
D
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死亡后;有权请求赔偿的有三类人:一是继承人;二是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三是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以三类请求人依顺序行使请求权。“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与“近亲属”有区别,后者外延更小。在其他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资格通常只为近亲属继承,唯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由有扶养关系的亲属继承,这一规定是国家赔偿的特征所在。所以CD项正确。
2. 商某因公安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而死亡,下列人员中谁无权申请国家赔偿?
A.商某的父亲
B.商某的继子
C.由商某抚养的其父亲已死亡的商某的侄子
D.商某的岳父
A
B
C
D
D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2款。因为其岳父既不是其继承人也非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3. 下列说法中,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属于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A.李某遭到公安机关殴打的行为被公安机关确认违法,但公安机关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李某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B.赵某认为工商局确定的赔偿数额太低,或者对分为几次赔偿的方式不满意,或者对工商局逾期不予赔偿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
C.田某认为乡政府工作人员对其汽车扣押,和对其殴打的行为造成了损失,乡政府对其行为不认为违法的
D.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为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A
B
C
D
ABD
[解析]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为前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和《国家赔偿法》第 1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行政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C项中,乡政府未确认其行为违法,所以田某不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4. 某市公安局刑警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恰巧打架的张某与段某有隙,遂对段某出言不逊。段某大怒,拔枪将张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由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段某赔偿,因其是刑警,无治安管理权,且是在下班期间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段某的行为属于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A
B
C
D
ABC
[解析] 本案中的段某作为刑警,属于特殊性质职业,下班期间仍负有处理突发事件的义务,故其阻止斗殴的行为不能视为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所以A项错误。依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但也可作为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因此,段某虽然不是作为刑警而行使侦查权从而适用刑事赔偿,但其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致人伤害,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以B项错误。C项的错误在于表述不够严密。须明确的是,仅仅是职务行为并不构成国家赔偿责任,还须职务行为违法致害及因果关系要件。D项表述正确,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情形,即段某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违法使用武器致人伤害,依法应由国家赔偿。
5.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企订立定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的财物
C.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主体要件。即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职务要件。即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3)事实要件。即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发生。(4)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与违法职务行为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C项之所以排除,是因工商局张某的行为非职务行为。其他三项都满足国家赔偿责任的四个要件。
6.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选项中对“违法”的含义理解不正确的是:
A.违法指的是行为违法
B.违法指的是行为结果违法
C.违法指的是违反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
D.行政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A
B
C
D
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条确认了我国国家赔偿采取违法归责。对“违法”的理解是把握国家赔偿责任的关键,因为它关系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定性问题,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要件之一。违法指的是行使职权行为违法,至于结果是强调由行为“造成损害的结果”,赔偿责任的要件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AB项的区别就在这里。
7. 属于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A.某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在执行治安巡逻任务中,对有小偷小摸行为的王某以暴力殴打,致使王某身体造成重伤
B.某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因为邻里纠纷将邻居赵某打伤
C.人民警察李明在使用枪支时,未首先对天鸣枪警告,直接向逃跑的聚众赌博的人开枪,造成多人受伤
D.某治安联防队员发现李某正在行窃,遂大喊一声,李某猛一转身便跑,不料撞在电线杆上,头部撞成轻伤
A
B
C
D
BD
[解析] 根据第五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B项属于第一种情形,D项属于第二种情形,因此,应选BC。A项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殴打行为,C项属于行政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行为,均在赔偿责任范围之中。
8. 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A
B
C
D
A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A项说法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70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决定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法院的民事判决只能作为确认抵押行为无效的依据,而不能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二者分别是不同性质的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因此,B项中的说法不正确。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因此,C项说法不正确,D项说法正确。故应选AD。
9. 2002年12月底,某县城管大队、县公安局、县文化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对本县的春联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陈某在其租书房内超范围经营春联。上述机关对其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了其全部春联,并处罚款800元。陈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起诉,法院认为处罚显失公正,判决变更罚款为 200元。对此,陈某如提出行政赔偿,则:
A.上述具体执法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上述具体执法机关是执行县政府的决定,其处理决定经县政府复议维持
C.上述具体执法机关和县政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前者是执行后者的决定,并经后者复议维持
D.上述具体执法机关中任何一机关都可单独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A
B
C
D
A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第 8条。另外应注意的是,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任一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被请求机关也都有责任给予全额赔偿;请求人在获得全额赔偿后不得再向其他机关请求赔偿。但这并不改变其他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地位。先行赔付的机关有权向其他赔偿义务机关追偿。
10. 王三家的水牛吃了同村人田里的麦苗,乡派出所以王三违反乡规民约为由,将其关押3天。王三出来后不服,要求派出所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三不能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B.王三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C.王三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
D.王三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A
B
C
D
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不正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A项不正确。CD两项符合法律规定。
11. 赵某是某中学的教师,一天晚上去朋友孙某家去做客。正好当时某区公安分局因为一件治安案件要对孙某进行拘留。因赵某要求公安人员出示证件而发生争执,随公安机关一同去的一人指认赵某也与治安案件有关,公安人员遂将赵某也强行带走。到公安局后,赵某辩解称自己是教师与此事无关时,遭到公安人员殴打。后来经公安机关与赵某所在学校联系,才知道弄错了,于次日下午将赵某释放。经医院鉴定赵某伤情为轻伤。随后,赵某以某区公安分局采取非法强制措施并对其殴打造成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赵某如果请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即某区公安分局提出
B.赵某对公安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C.赵某可以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殴打等暴力行为提起行政赔偿
D.赵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赔偿损失
A
B
C
D
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所以根据(1)中的规定,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3)中的规定,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由以上可知,D项的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
12. 王某是监狱管理人员,与郭某有隙。后郭某因盗窃罪被关押于王某所在的监狱。王某于是在巡视时借机找碴儿,对郭某进行殴打。郭某被打成重伤,遂要求刑事赔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不应当给予刑事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B.国家应当给予刑事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田某的人身权
C.国家在赔偿后,应当向王某追偿
D.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B
C
D
B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是与职权有关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所以A项的说法不正确,B项说法正确。第 24条规定,有本法第15条第(4)项规定情形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应当向工作人员追偿,对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CD项正确。
13. 2002年7月3日,张某驾驶车辆携带所承包金矿自产30公斤黄金前往甲市销售,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获。公安局以张某违反《金银管理条例》,涉嫌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为由,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扣押了涉案黄金。随后检察院批准对张某逮捕。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了涉及黄金生产销售的许可证,检察院遂以认定犯罪的法律、法规已经发生变化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未返还扣押的黄金。张某不服,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检察院应当责令公安局返还扣押的黄金
B.公安局与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对张某被羁押期间的损失,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对张某被扣押的黄金,应当返还
A
B
C
D
ABC
[解析] 《检察院规则》第29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的,应当书面通知作出扣押、冻结的机关或者执行扣押、冻结的机关解除扣押、冻结。因此,本案中A项说法不正确,D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在本案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BC项说法不正确。故应选ABC。
14. 1999年10月,郭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郭某服刑后不断申诉。2005年4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郭某盗窃罪的判决部分,撤销了对郭某侵占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郭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对其请求应如何处理?
A.决定对郭某从1999年10月至2005年4月受羁押期间的损失给予赔偿
B.决定对郭某从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受羁押期间的损失给予赔偿
C.决定对郭某从2002年10月至2005年4月受羁押期间的损失给予赔偿
D.决定不予赔偿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已经执行的刑罚才予以赔偿。原告犯两罪,盗窃罪刑罚执行至2002年10月,此后即为无罪而已经执行的刑罚。因此对于郭某而言,能够获得国家赔偿的有效期间即为盗窃罪执行完毕至最后获释之间的损失,即从2002年10月至2005年4月被羁押期间的损失。此处需要注意,依审监程序必须改判无罪才赔偿,如减轻刑罚则不予赔偿。
15. 孙某和赵某是好朋友,孙某盗窃卡车一辆,赵某出于义气替孙某顶罪。于是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后,执行中发现赵某当时只有15周岁,而孙某也在另一起案件的自首中交代了盗窃卡车是自己所为。赵某于是被释放,并提起刑事赔偿。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赵某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其被判刑是自己虚伪供述所致
B.赵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其不满16周岁
C.赵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判决已经执行
D.赵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的赵某拘留违法
A
B
C
D
B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4)项的规定,因公民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所以,虽然赵某不满16周岁,属于《国家赔偿法解释》中规定的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判处了刑罚并已经执行的情况,但由于是其虚伪供述所致,所以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应选BCD。
16. 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A.执行刑罚中被保外就医的,对保外就医期间的刑罚
B.执行刑罚中被依法减刑的,对被减刑部分的刑罚
C.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D.被判处管制刑罚的
A
B
C
D
ABCD
[解析] 《国家赔偿法解释》第4条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6、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据此, CD项属此类。B项中,国家对被减刑部分的刑罚原本无须承担责任,此即国家赔偿的基本原理:有损害,才有赔偿。根据《保外就医不赔偿的批复》对请求保外就医期间国家不承担责任,因此A应当选。
17. 某县公安局以马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马某的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5年,马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县人民法院重审后改判马某无罪。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马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A.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A
B
C
D
B
[解析] 本案中,原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执行,案件经上诉,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重审判决无罪,被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所以,案件虽经历诸多程序,但无罪判决是经一审重审作出的(因是按一审程序进行,所以效力视为一审),因此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的“再审改判无罪”或“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应以该条规定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情形处理,由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即本案中的县公安局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即本案中的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的实质在于:重审后的再次二审没有改判,作出改判的是一审法院的重审;一审判决由于上诉没有生效,生效判决为重审后作出的无罪判决。
18. 张某因为与赵某醉酒后打架斗殴将赵某鼻子打出血而被公安机关拘留。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向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张某于是被释放。在本案中,应当作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是:
A.公安机关应当作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公安机关对张某实施了拘留
B.应当由检察机关赔偿,因为张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而被错误地逮捕
C.应当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因为二者都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
D.公安机关应当对其拘留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应当对其批准逮捕的行为承担责任
A
B
C
D
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张某打架斗殴将别人打成轻伤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因此属于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因此B正确。对其拘留是可以的,所以其他选项都不对。
19. 田某被公安机关认为有盗窃和抢劫的重大嫌疑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且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为,田某抢劫罪和盗窃罪均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田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田某抢劫罪不成立,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是田某提出刑事赔偿请求,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一审法院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一审法院对田某判处了刑罚
B.应当由检察机关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检察机关对田某批准逮捕
C.应当由公安机关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公安机关对田某违法实施拘留
D.应当由一审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二者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A
B
C
D
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4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20.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但是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关于追偿权的条件,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先行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
B.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受害人之前进行
C.国家机关只能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丁作人员行使追偿权
D.追偿只能在赔偿数额范围内进行
A
B
C
D
A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4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所以B项的说法不正确。
21. 何某与刘某系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刘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何某的房屋强行拆毁。现刘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当由谁赔偿?
A.应由何某赔偿
B.应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赔偿
C.应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D.属于意外事件,由刘某自己承担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有权按照刑事赔偿的程序要求赔偿。本案的情形符合此规定,所以应当选C,其他选项与法律规定不符。
22. 陈某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将其车辆扣押达半年之久,迟迟不予归还,车辆也被损坏。陈某如果请求国家赔偿,下面哪个不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A.支付车辆损坏的赔偿金
B.返还陈某车辆
C.修复损坏的车辆
D.为陈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A
B
C
D
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5条和第28条的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根据第30条的规定,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侵犯人身权承担责任的方式。所以应选D。
23. 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范围内,采取什么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A.消除影响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支付赔偿金
A
B
C
D
ABC
[解析]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的规定,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所以ABC项均对。对名誉权造成损失,国家不采用支付赔偿金的赔偿方式,故D项错。
24. 下列哪些国家侵权行为不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
A.公安人员盘问过程中殴打刘某
B.海关违法扣留张某5小时
C.法院以转移被查封财产为由错误拘留陈某 15日
D.镇政府公布本镇有不良嗜好人员名单
A
B
C
D
A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1)、(2)项、第15条第(1)、(2)、(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特殊责任方式仅适用于特定的法定情形。据此:
A项公安人员盘问过程中殴打刘某,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3)项中“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情形,不在《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的适用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形式的范围之内。注意本题是选非题,因此A项符合题意,为应选项。
B项海关违法扣留张某5小时,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中“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的规定,应当适用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形式。因此依题意B项不应人选。
C项法院以转移被查封财产为由错误拘留陈某 15日,符合《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项“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的适用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范围;同时《司法赔偿若干解释》第13条也规定: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按《国家赔偿法》第26条的规定予以赔偿。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第30条的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见,C项的情形依法应适用上述特殊责任形式,故依题意C项不应人选。然而本题作为真题,经公布的答案却选入了C项。因此该答案有进一步研究的余地。
D项镇政府公布本镇有不良嗜好人员名单的行为,虽然可被质疑为越权或不当,但并未损害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行诉解释》第 1条第2款第(6)项“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且根据赔偿法定的原则,也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不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
25. 下面关于《国家赔偿法》第26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的理解正确的说法是:
A.应当是赔偿请求人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时的上年度
B.应当是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时的上年度
C.应当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
D.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是指作出维持决定时的上年度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赔偿法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所以,只有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26. 杜某是无业人员,一日在一家酒店喝醉后寻衅滋事,砸碎玻璃数块,经人劝说才承认错误,表示赔偿。此时,正好某县公安分局民警执勤到这里,便要将杜某带回公安机关处理,并打了杜某一拳,又猛推杜某,导致杜某头朝下倒地,头撞在大理石地面上,脑颅内出血死亡。杜某的父亲于是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公安机关应当怎样赔偿?
A.公安机关应当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B.公安机关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C.公安机关应当支付医疗费用以及杜某的父亲因请求赔偿而支出的交通费
D.公安机关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A
B
C
D
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3)项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所以D错误。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所以其他费用是不予赔偿的,故C项不正确。而A项是致人残疾后所需的赔偿,不符合题意。
27.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强奸案中,对赵某刑讯逼供,导致赵某死亡。其父亲要求国家赔偿。对赔偿金的计算,下面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应当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B.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C.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D.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A
B
C
D
A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所以AB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28. 1997年2月1日,出租汽车司机陈某被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扣车,陈某当场缴纳了罚款。3月5日,公安局提出只要陈某再交2000元保证金就可以将出租车返还给陈某,陈某认为不合理而未交保证金。陈某向法院起诉后,10月1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公安局的罚款和扣车决定。依据《国家赔偿法》,对于陈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
A.退还罚款1000元
B.返还出租车
C.1997年2月1日至10月1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D.1997年2月1日至3月5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A
B
C
D
A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4)项的规定赔偿;(3)对财产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据此,AB项正确。
选项CD错。前法条第(6)项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而不是直接经济损失。
29.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怎样赔偿?
A.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财产,如果财产灭失,则不予赔偿
B.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各种经济损失,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C.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D.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A
B
C
D
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以AB项的说法不正确。CD项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故正确。
30. 陈某在马路边修建了一座两层楼的酒吧。城市规划部门认为该酒店两层的结构影响市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陈某将酒吧改为一层。陈某不服,拒不改建。城市规划部门于是强制执行,将楼顶的天窗砸碎,室内家具也被损坏。陈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决定。陈某要求赔偿,城市规划部门应赔偿陈某的哪些损失?
A.赔偿陈某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
B.修复楼顶天窗的费用
C.陈某室内家具的损失
D.陈某不能正常营业期间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A
B
C
D
B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第(7)项的规定,对财产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A项中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第28条第(6)项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D项的说法与此规定不符。所以应选BC。
31. 1996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1997年12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请问:丁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时效如何计算?
A.从丁某受到违法行为侵害时起2年
B.从任某行使职权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
C.从丁某之父第一次提起行政赔偿请求起2年
D.从公安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3个月
A
B
C
D
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通告债主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本案丁父应在任某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内行使请求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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