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答要求1. 给定资料1—3反映了部分地方存在的政府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请概括其表现及危害。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200字。
问题:1.行政权力干扰司法,政府用“红头文件”干预司法。2.执法机关滥用公权力。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治意识淡薄、执法不公,甚至粗暴执法、抗拒监督。3.司法不公,官商勾结。危害:1.司法制度蒙羞,法律权威和信仰遭到挑战。2.损伤政府公信力和权威,透支形象。3.当事人蒙冤,加剧公众对执法人员的负面印象,执法人员心态失衡、进退失据。4.导致非理性行为,失去文明意识和法治思维,伤害社会共同利益与个人根本利益。
2. 给定资料4介绍了河北省司法系统首次对假释案件进行全程网上直播,请分析这样做有什么重要意义。
要求:分析合理、语言简洁、条理清楚。不超过150字。
这样做的重要意义有:1.能够推动司法信息化建设,扩大司法信息公开范围,促进行政司法公开透明化;2.能够保障公众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权,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3.可以消除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疑虑和误解,增进司法公信力;4.有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能够激励服刑人员认真改造。
3. 给定资料5中提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形式主义倾向”,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
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全面、条理清楚。不超过400字。
这句话反映了政府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1.缺乏实质举措和可操作举措。多模式化、套路化和口头承诺,制度简略、粗糙,宏观和原则性规定多,对行政权力刚性约束不足。2.制度缺乏落实,实际运用有限,实际效果低。3.重大决策民主程度低。决策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专家论证缺乏独立性,易被操纵;人大监督与公众参与明显不足。4.信息公开程度低。缺乏常规化和长效化;碎片化、短期性和滞后性严重;关键领域公开不足;公开平台缺乏日常维护,更新不及时。
因此,我们应该做到:1.稳步推进各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机制,将依法行政列为政绩考核的硬性指标,加强督促指导。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细化,多做操作性制度安排,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切中要害,落到实处。3.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建设,完善专家评估论证和决策的公众参与。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形成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外部压力。
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机制,使依法行政真正列为政绩考核中的一项硬性指标。”请结合对这句话的理解,以“法治和公权”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见解深刻,主题突出;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字迹清晰。不少于1000字。
[参考例文]
公权和法治
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是,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各地方政府以公权力干预司法、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现象层出不穷:“红头文件”为罪犯求情;刑讯逼供,冤假错案频出;暴力执法,激起群众暴力……
这些现象,都导致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法律权威蒙受玷污,公众对执法部门失去信任,对法律失去信仰。长此以往,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就会产生以暴易暴的心理,一旦以暴易暴行为成为习惯,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前途堪忧!
所以,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公权务必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牢笼。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前提是要建造一个结实的制度牢笼,制定并不断完善制约公共权力规范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个集权社会。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国的统治者上至皇帝,下至各地方官员,都是集治权与法权于一身,既行使行政管理权,又行使司法权与执法权。因此,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针对个人违法犯罪的很是完备,但针对权力规范运行的却是一片空白。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我国政府虽然开始制定权力运行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还很不完善,很不细致,甚至有些领域也仍然还是一片空白。权力犯罪,很多时候仍难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所以,我国也必须建立起一套针对公权滥用、权力犯罪的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制约公权。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需要转变政府官员和执法者的作风,让他们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受中国封建社会“官本位”思想余毒的影响,现在我们仍有不少党员干部仍然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还有些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无端刁难前来办事的群众;还有些执法人员面对群众的不解或者误解,执法手段简单粗暴,这些都从根本上违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与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潮流不符,因此,党政干部必须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文明执法。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权力问责机制,对滥用公权、执法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做到违法必究。只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权力问责机制,加大权力犯罪的成本,面对权力的诱惑,绝大多数党政干部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内心有所顾忌而不敢为所欲为。否则,即使再完备的法律制度,在权力面前也只能是形同虚设,公权依然不受制约。因此,对于党政机关中存在的滥用权力、权力犯罪行为必须进行严格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
只有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转变党政干部作风,对滥用公权、权力犯罪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才能保障权力在法律制度的制约下规范运行,才能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也只有这样,公权才能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