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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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法真题2020年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法律规范属于______。
A.确定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A
B
C
D
A
[解析] A项当选。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如何确定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这一规定直接且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因此属于确定性法律规范。
B项不选。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C项不选。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D项不选。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
故本题选A。
2. 从法的实施角度看,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的首要区别是,法的实施的______。
A.主体不同
B.内容不同
C.客体不同
D.方式不同
A
B
C
D
A
[解析] 法的执行,又称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适用,又称司法,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一般而肓,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有以下不同:①主体不同。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而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②内容不同。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而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③程序性要求不同。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司法机关的活动一般都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而执法活动虽然也有相应的程序规定,但由于执法活动本身的特点,特别是基于执法效能的要求,其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④方式不同。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案件的发生是引起司法活动的前提,司法机关(尤其是审判机关)不能主动去实施法律,只有在受理案件后才能进行应用法律的专门活动。执法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要求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去实施法律,而并不基于相对人的意志引起和发动。
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的首要区别是法的实施的主体不同。
故本题选A。
3. 法是一种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有些法律规范中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B.有些法律规范中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
C.每一法律规范中都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D.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规范都是法律规范
A
B
C
D
C
[解析] A、B两项理解错误,C项理解正确。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从结构上来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如马克思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孤立地存在和发展。D项理解错误。社会规范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宗教规范中也规定了教徒的权利和义务,但它并不属于法律规范。故本题选C。
4. 下列选项中,属于2018年我国宪法修正案纳入爱国统一战线范围的是______。
A.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B.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C.拥护世界和平的爱国者
D.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爱国者
A
B
C
D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故本题选B。
5.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的开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B.由国务院从选举专项经费中开支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国务院开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省级人民政府开支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国务院开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开支
A
B
C
D
A
[解析] A项说法正确,B、C、D三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故本题选A。(备注: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自2020年10月18日施行。该决定没有修改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
6. 高某是某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27岁。根据宪法关于公民基本义务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高某尚未参加工作,不承担纳税的义务
B.高某尚未参加工作,对年老的父亲不承担赡养义务
C.高某尚未完成学业,不承担服兵役的义务
D.高某尚未完成学业,不承担参加劳动的义务
A
B
C
D
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只要符合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无论是否参加工作都有纳税的义务,比如发表文章获得报酬,达到纳税标准的也应缴纳税款。
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高某已经27岁,无论是否参加工作,都有赡养年老的父亲的义务。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年)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
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高某尚未完成学业,还未行使自己劳动的权利,因此也不承担劳动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
故本题选D。
7. S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该省Y自治州实际的情况的,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______。
A.报经S省人民政府备案,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B.报经S省人民政府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C.报经S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D.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不需报批准、备案
A
B
C
D
B
[解析] A、C、D三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第二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Y自治州应当报经S省人民政府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故本题选B。
8. 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选举国务院总理
B.选举国家副主席
C.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D.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A
B
C
D
A
[解析] A项表述错误,B、C、D三项表述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而不是直接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故本题选A。
9. 某区公安分局民警接匿名举报,在一家酒店门口查获有吸毒嫌疑的叶某,遂将其口头传唤至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司法鉴定以及区精神卫生中心认定叶某吸毒成瘾,该公安分局依法对叶某作出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的决定。叶某不服该决定,应向______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区公安分局
B.市公安局
C.派出所
D.市政府
A
B
C
D
B
[解析] A、C、D三项不符合题意,B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8年)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对叶某作出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决定的是区公安分局,故叶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本题选B。
10. 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务院的______。
A.办事机构
B.直属事业单位
C.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D.组成部门
A
B
C
D
D
[解析] A项不选。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如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等。
B项不选。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社会组织。其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其中一些单位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如新华通讯社等。
C项不选。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D项当选。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机构。其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如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等。
故本题选D。
11.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决定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C.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D.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
B
C
D
D
[解析] A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B、C两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第十五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并且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设定。
故本题选D。
12. 经过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由某电子商务公司销售的婴幼儿燕麦粉为劣质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遂查封了该公司,并责令其立即停售、下架和召回有关产品,之后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查封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
C.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可以加处罚款
D.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通知银行划拨该公司存款
A
B
C
D
D
[解析] A项说法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物品;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由此可知,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
B项说法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8年)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行政拘留;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此可知,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8年)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通知银行划拨的应当是该公司被冻结的存款,而不是随意就可划拨该公司的存款。
故本题选D。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但不影响本题答案。]
13. 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裁决的主要客体是民事争议,也包括某些行政争议
B.行政裁决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作出
C.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司法行为
D.行政裁决通常不是最终裁决
A
B
C
D
B
[解析] A项说法正确。行政裁决的主要客体是民事争议,如有关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知识产权争议等。但行政裁决的客体也包括某些行政争议。
B项说法错误。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此时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
C项说法正确。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裁决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决民事纠纷,有司法性质,又称行政司法。
D项说法正确。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裁决的,除属于法定终局裁决的情形外,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故本题选B。
14. 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______是政府必须公开的信息。
A.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
B.公开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政府信息
C.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姓名
D.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A
B
C
D
C
[解析] A、D两项不属于政府必须公开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B项不属于政府必须公开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十四条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C项属于政府必须公开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二十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姓名是政府必须公开的信息。
故本题选C。
15. 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为王某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将王某经营使用的面包车扣押,并对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决定。在实施扣押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蒋某将王某推倒在地,造成王某轻微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扣押面包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B.执法人员蒋某打伤王某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C.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罚款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D.蒋某打伤了王某,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B
[解析] A、C两项说法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罚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
B项说法正确。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而实施的,并非以设定、变更或确认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效果),而只产生事实上效果的行为。执法人员蒋某打伤王某并非以设定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只是一种事实行为。
D项说法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3年)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执法人员蒋某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王某造成的侵害,王某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而不是蒋某赔偿。
故本题选B。
16. ______制度的设立体现了行政程序的参与原则。
A.行政相对人陈述事实、进行申辩
B.案卷排他
C.禁止私下接触
D.不停止执行
A
B
C
D
A
[解析] A项体现了行政程序的参与原则。行政相对人陈述事实、进行申辩,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使其参与到行政诉讼中来,体现了行政诉讼的参与原则。
B项没有体现行政程序的参与原则。案卷排他,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防卫权,行政许可机关作出的影响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所依据的证据,原则上必须是该决定作出前,行政案卷中已经记载的,并经过当事人口头或书面质辩的事实材料。
C项没有体现行政程序的参与原则。禁止私下接触指的是行政机关就某一行政事项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人作出行政决定或行政裁决,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接受其证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相对人在行政程序外私下接触,不得接受相对人宴请、馈赠和其他利益。这体现了行政程序的公平公正。
D项没有体现行政程序的参与原则。行政程序中的不停止执行指的是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或者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故本题选A。
17.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日
B.行政复议的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C.若还存在行政赔偿的请求,须在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完毕后提出
D.行政复议的申请已经被受理的,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再起诉
A
B
C
D
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8年)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说法过于绝对。
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8年)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8年)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D项说法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8年)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故本题选D。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税务局公务员李某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可以免予处分
B.体育局公务员蔡某因违纪被处警告处分,其在六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
C.财政局公务员田某在受警告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可以在处分期间晋升职务
D.公务员郭某因违纪被处分决定机关调查时,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A
B
C
D
C
[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蔡某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法律并没有规定有重大立功就可以在处分期间晋升职务。
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故本题选C。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规定与刑法基本原则中的______具有法律精神上的一致性。
A.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罪责自负原则
A
B
C
D
C
[解析] A项与题意不符。“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基本含义是:①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②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刑法规定的特权;③对一切犯罪行为,应一律平等适用刑法,定罪量刑时不得因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的差异而有所区别;④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受到刑法的保护;⑤不同被害人的同等权益,应受到刑法的同样保护。该原则与题中的规定无关。
B项与题意不符。“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原则与题中的规定无关。
C项与题意相符。“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犯罪分子的罪行,包括其之后的认罪认罚态度,对于其量刑的轻重有重大的影响,认罪认罚说明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那么对于其刑罚也会相对较轻。该原则与题中的规定有着法律精神上的一致性。
D项与题意不符。“罪责自负原则”是指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是:①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②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原则与题中的规定无关。
故本题选C。
20. 甲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其考验期限______。
A.最短不低于6个月,最长不高于2年
B.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高于3年
C.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高于5年
D.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高于5年
A
B
C
D
D
[解析] A、B、C三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根据该规定,甲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高于5年。故本题选D。[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21. 在钱某盗伐林木犯罪案件中,侦查机关查获被钱某盗伐的林木22立方米。该22立方米林木属于犯罪构成要件中的______。
A.犯罪主体
B.犯罪对象
C.犯罪主观方面
D.犯罪客观方面
A
B
C
D
B
[解析] A项错误。盗伐林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故钱某为犯罪主体。
B项正确。犯罪对象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盗伐林木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故22立方米林木属于犯罪对象。
C项错误。盗伐林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D项错误。盗伐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故本题选B。
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构成犯罪中止,不要求犯罪分子必须出于真诚悔罪的动机
B.犯罪既遂后,仍然可以中止犯罪
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实行过程中
D.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A
B
C
D
A
[解析] A项说法正确。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出于真诚悔改,有的因为对被害人产生同情心,有的因为惧怕刑罚处罚,等等。构成犯罪中止,不要求犯罪分子必须出于真诚悔改。
B项说法错误。犯罪形态是不可逆的,已经既遂就不可能再成立中止。
C、D两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过程中”既包括犯罪预备阶段,也包括犯罪实行阶段。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而不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本题选A。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23. 甲举报乙逃税,乙怀恨在心,意图杀害甲。某日乙乘甲家无人潜入其家中将剧毒致命药物放入甲家饮水机内,但饮水机已坏,甲回家后即将该饮水机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乙的行为______。
A.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
B.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
C.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既遂
D.未造成损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A
B
C
D
B
[解析] A项错误。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乙已经将剧毒致命药物放入了甲家的饮水机内,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预备。
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乙已经将剧毒致命药物放入了甲家的饮水机内,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并且产生了紧迫的法益侵害,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饮水机故障)而未能得逞。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
C项错误。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乙的行为没有造成甲的死亡,因此不属于犯罪既遂。
D项错误。只要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刑法分则所禁止的行为,具备了犯罪构成的要件,就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B。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24.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的观点,下列情形构成共同犯罪的是______。
A.未满14周岁的人与15周岁的人共同故意杀人
B.15周岁的人与17周岁的人共同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C.限制责任能力精神病人与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共同贩卖毒品
D.一方由于过失而帮助另一方完成故意犯罪
A
B
C
D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A项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A项只有一人犯罪,无共同犯罪一说。
B项不构成。17周岁的人实施盗窃符合犯罪主体和主观要件,构成盗窃罪,但由于15周岁的人实施盗窃不符合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C项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因此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限制责任能力精神病人与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共同贩卖毒品,构成共同犯罪。
D项不构成。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C。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5. 甲以暂时借用为名将乙的手机骗到手,偷偷将乙手机芯片上的电话号码加以复制,再将手机还给乙。然后甲使用复制后的乙的手机号码进行通信联系,使乙的电话费用多支出3000多元。甲的行为______。
A.属于骗用行为,不构成犯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构成盗窃罪
A
B
C
D
D
[解析] A项错误。甲通过借用乙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手机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错误。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错误。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正确。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26. 身处美国的王某委托朋友朱某出租上海的一套住房,朱某经与承租人赵某协商,将原本6000元/月的租金确定为4500元/月,赵某按500元/月给了朱某好处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租赁合同有效,王某只能接受
B.该租赁合同效力待定,王某可以拒绝接受
C.王某可以要求赵某和朱某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王某只能要求赵某按1000元/月、朱某按500元/月赔偿其所受损失
A
B
C
D
C
[解析] A、B两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朱某与赵某恶意串通,损害王某的合法权益,该租赁合同无效。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赵某和朱某恶意串通损害王某的合法权益,王某可以要求两人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请求赔偿的方式是多样的,既可以要求朱某一人承担,或者要求赵某一人承担,也可以要求两人共同承担。
故本题选C。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删除了关于本题涉及的无效合同的规定,直接适用总则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影响本题A、B两项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内容没有修改,对于第十三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故本题答案不变。)
27. 孙某在一起意外事故中死亡,他的配偶、子女依照遗嘱继承了遗产。引起该起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属于______。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法律规范
D.法律适用
A
B
C
D
A
[解析] A项符合题意。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其中自然事件有时间的流逝、自然灾害、人的死亡和出生等。意外事故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孙某在意外事故中去世,引起该起继承法律关系发生,属于法律事件。
B项不符合题意。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行为可划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
C项不符合题意。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
D项不符合题意。法律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的活动。
故本题选A。
28. 下列关于9岁的小学生刘某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能力也受到相应限制
B.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无民事权利能力
C.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
D.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
A
B
C
D
C
[解析] A、B两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刘某虽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却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是由于年龄原因,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9岁的刘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
故本题选C。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29. 某外贸公司与其员工赵某签订合同,约定如赵某当年度能完成外贸销售额500万美元,公司将向其发放年终奖30万元。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相关规定,该合同______。
A.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A
B
C
D
A
[解析] 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约定完成一定销售额发放年终奖,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D两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0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订立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同时根据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本题选A。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30. 童某在马路边拾得一块价值1万多元的手表,童某以急需用钱为名,谎称手表是自己的,将其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手表店老板蔡某。一个月后,失主黄某路过蔡某手表店时,发现了二手手表销售专柜中自己丢失的手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蔡某基于善意取得,获得了手表的所有权
B.黄某可以向蔡某要求返还手表,但应支付蔡某购买时支出的2000元
C.黄某可以向蔡某要求返还手表,或者要求童某赔偿损失
D.黄某不能要求蔡某返还手表,也不能要求童某赔偿损失
A
B
C
D
C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1万多元的手表2000元售出,蔡某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
B、D两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白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黄某可以要求童某赔偿损失,也可自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蔡某请求返还手表。蔡某取得手表不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因此黄某不需要支付蔡某购买时支出的2000元。
故本题选C。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31. 甲通过网约车平台乘坐乙驾驶的网约车。在行至某主干道时,突遇一5岁男孩横穿马路,乙急刹车避免了车祸发生,但因急刹车致甲受伤花费医疗费800元。甲的损失______。
A.由乙承担
B.由男孩监护人承担
C.由乙和男孩监护人根据过错大小分担
D.因意外事件造成,由甲、乙和男孩监护人分担
A
B
C
D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甲通过网约车平台与乙签订了客运合同,适用于该条款,基于合同的相对性,甲的损失应当由司机乙承担。但由于甲的损失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乙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即向小男孩的监护人追偿。故本题选A。(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32. 下列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或协议,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是______。
A.杨某与妻子赵某签订的其婚前财产归夫妻共有的协议
B.薛某与社会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院抚养的某幼儿的协议
C.教育局通过招投标与中标公司签订的办公用品采购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向乙公司派遣员工武某的劳务派遣合同
A
B
C
D
C
[解析] A、B两项不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A项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项涉及抚养协议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项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C项中,教育局是作为民法上的平等的主体与中标公司签订办公用品采购合同,属于一般的合同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项不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劳务派遣合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故本题选C。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33. 刘某通过手机银行向陈某转账时,错误地将1万元人民币转给了陌生人蔡某。基于该错误转账行为,刘某与蔡某之间产生______。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
C.侵权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A
B
C
D
D
[解析] A项不符合题意。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本题中没有刘某和蔡某之间的合意,不属于合同之债。
B项不符合题意。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基于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本题中蔡某没有无因管理的意思,也没有无因管理的事实,不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C项不符合题意。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本题中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属于侵权之债。
D项符合题意。不当得利之债是基于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刘某错误地将1万元人民币转给陌生人蔡某,蔡某因此获得不当得利,故刘某与蔡某之间产生的是不当得利之债。
故本题选D。
34. 上海W公司与北京S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W公司签章后将合同书快递给S公司,S公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快递给了W公司。该合同______。
A.自W公司签章时成立
B.自W公司交付快递时成立
C.自S公司签章时成立
D.自S公司交付快递时成立
A
B
C
D
C
[解析] A、B、D三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要双方都签字或者盖章后才能成立。因此,该合同自S公司签章时成立。故本题选C。(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增加了一种确认合同书成立的情形即“按印”,但并不影响答案。)
35. 乙被甲打伤,花医疗费4万多元。甲提出若乙不向公安机关报案,愿意赔偿10万元,乙同意,双方于是签订了书面协议。乙收到甲支付的10万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甲被判刑。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______。
A.可撤销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无效合同
D.有效合同
A
B
C
D
C
[解析] 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该协议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B项不选。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最后被判处刑罚,则可得知乙被甲打成了轻伤以上,属于公诉的范围,故两人之间不可协议不起诉,该协议违反了刑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
故本题选C。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删除了合同可撤销和无效的情形,直接适用总则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①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③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④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⑤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包括: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④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答案不变。)
36. 下列选项中可以设定抵押,并且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是______。
A.在建建筑物
B.交通运输工具
C.生产设备
D.土地所有权
A
B
C
D
A
[解析] A项当选,B、C两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在建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都属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即建筑物和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权。
故本题选A。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37.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30万元债权,9月30日到期,同时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50万元债务,10月30日到期。9月20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同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收到通知后,______。
A.可以向乙公司主张抵销30万元债务
B.可以向丙公司主张抵销30万元债务
C.可以向乙公司主张抵销50万元债务
D.可以向丙公司主张抵销50万元债务
A
B
C
D
B
[解析] A、C、D三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甲公司作为50万元的债务人,其享有的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因此甲公司在收到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排除A、C。抵销的数额以其对乙公司享有的债权为限,排除D。故本题选B。(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38.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6月30日通过航空运输交货。甲公司因下列情形导致的交货迟延,属于不可抗力的是______。
A.甲公司机器设备故障致使不能按时完成生产
B.向甲公司提供原材料的丙公司违约迟延供应原材料
C.因电路老化引起火灾,烧毁了甲公司存放在仓库中的成品
D.因台风致使货运飞机无法正常起降
A
B
C
D
D
[解析] A、B、C三项不属于不可抗力,D项属于不可抗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说认为,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设备机器故障、第三方违约、电路老化引起火灾,都不属于不可抗力;因自然气候导致延迟交货属于不可抗力。故本题选D。(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39. H公司投入资金和设备成立一个课题攻关小组,由甲担任课题主持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乙、丙负责设计,丁负责试制,开发出了一款新型空气净化器。该空气净化器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是______。
A.H公司
B.甲
C.乙、丙
D.甲、乙、丙、丁
A
B
C
D
A
[解析] A项当选,B、C、D三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9年)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空气净化器是H公司投入资金和设备进行开发的,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该发明的专利申请人应当为H公司。故本题选A。(备注: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40. 某作家1990年8月10日去世,对其作品的表演权的保护期限截止于______。
A.2040年8月10日
B.2020年8月10日
C.2040年12月31日
D.2020年12月31日
A
B
C
D
C
[解析] A、B、D三项不选,C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的权利。因此,该作家1990年8月10日去世,对其作品的表演权的保护期限截止于死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即2040年12月31日。故本题选C。(备注: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本题答案。)
41. 甲公司使用的商品商标是漫画图形,未申请注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商标的构成要素不受法律保护
B.甲公司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C.若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则与注册商标有同等法律地位
D.甲公司可以随时将该商标申请注册
A
B
C
D
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漫画图形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受法律保护。
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权不享有专用权。
C项说法错误。依照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保护范围。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扩大到非类似商品。从两者的保护范围来看,两者的法律地位不是完全等同的。
D项说法正确。我国商标法并没有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只要符合商标注册的要求,可以随时申请注册。
故本题选D。
42. 方某将其持有的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董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下列关于该股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自变更登记后生效
B.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董某取得A公司股权
C.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D.不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董某即取得A公司股权
A
B
C
D
C
[解析] A项说法错误。股权转让协议属于诺成合同,只要股权转让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转让协议自签订时就生效。
B项说法错误。股权变更登记的意思在于产生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方某将自己所持的股权转让给董某,转让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并且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故本题选C。
43. 甲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奶业有限公司,乙公司是一家知名日用品连锁超市,甲、乙两公司约定,后者出售前者某款新上市的奶制品不能超过约定的最高价格。该约定______。
A.是横向垄断协议
B.是纵向垄断协议
C.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D.不是垄断行为
A
B
C
D
D
[解析] A项不符合题意。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本题中的奶业有限公司和连锁超市不具有竞争关系。
B项不符合题意。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在同一产业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处于不同经济层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但是有买卖关系的经营者,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本题中的奶业有限公司和连锁超市的关系也不属于该种情形。
C项不符合题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本题也不符合该种情形。
D项符合题意。约定不能超过一定的价格,并不是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8年)第十七条的规定,约定不能超过最高价也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故本题选D。
44. 某旅游景区以保护景区内环境为名,禁止游客自带饮料和食物进入景区,游客在景区内只能购买景区销售的价格比正常价格高出2至3倍的饮料和食物。该景区的行为侵犯了游客的______。
A.公平交易权
B.信息获取权
C.监督权
D.获得尊重权
A
B
C
D
A
[解析] 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行为的权利。本题中某景区禁止游客自带饮料和食物,将价格比正常价格高出2至3倍的饮料和食物卖给游客,显然侵犯了游客的公平交易权。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该权利与题意无关。
C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监督的权利。该权利与题意无关。
D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得到尊重和保护的权利。该权利与题意无关。
故本题选A。
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______。
A.中央人民政府
B.国务院财政管理部门
C.国家金库
D.中国人民银行
A
B
C
D
C
[解析] A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B项不符合题意。国务院财政管理部门,即财政部,主要进行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等。
C项符合题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D项不符合题意。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故本题选C。
46. 下列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______。
A.丁某报考公务员,被某市司法局录取
B.王某拆除宅基地上的旧房,请李某为其帮忙两天
C.某外资企业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招聘孙某为电脑程序员
D.武某路边扬手招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送其前往火车站
A
B
C
D
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A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第三条规定,“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公务员并被录取,应当适用公务员法。
B项不属于。王某与李某属于帮工关系,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C项属于。该企业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招聘程序员,需要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D项不属于。乘坐出租车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并不会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故本题选C。
47.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是______。
A.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B.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差额
C.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A
B
C
D
A
[解析] A项说法正确,B、C、D三项说法错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故本题选A。
48. 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制度是______。
A.个人缴费
B.用人单位缴费
C.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D.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相结合
A
B
C
D
C
[解析] A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B项不符合题意。我国社会保险法中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单独缴费的医疗保险制度。
C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故本题选C。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且符合下列______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B.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C.专门从事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D.专门从事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A
B
C
D
A
[解析] A项说法正确,B、C、D三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本题选A。
50.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自诉案件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B.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C.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应适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D.自诉案件被告人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
A
B
C
D
C
[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B、D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符合该条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并非所有的自诉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
故本题选C。
51. 梁某的丈夫唐某因盗窃罪在甲市A区监狱服刑,梁某户籍地在乙省B县,经常居住地在甲市C区,唐某的户籍地在乙省D县。梁某欲提起与唐某的离婚诉讼,她应在______法院起诉。
A.甲市A区
B.甲市C区
C.乙省B县
D.乙省D县
A
B
C
D
B
[解析] A、C、D三项不符合题意,B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梁某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当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即甲市C区法院管辖。故本题选B。
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是否公开进行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仲裁不公开进行,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时,应当公开进行
B.仲裁公开进行,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时,不公开进行
C.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D.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A
B
C
D
C
[解析] A、B、D三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8年)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故本题选C。
53.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B.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判决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适用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D.涉案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各方同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A
B
C
D
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故本题选D。
54. 为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内容,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______,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A.信息全部公开
B.循序渐进、逐步公开
C.有申请、则公开
D.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A
B
C
D
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主要涉及的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内部事务信息的内容。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故本题选D。
55. 上海法院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上海破产法庭,2019年2月1日在______揭牌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迈向深入,上海法院破产专业化审判将进一步提速、提质。
A.上海金融法院
B.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C.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D.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A
B
C
D
D
[解析] 2019年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出席活动并为上海破产法庭揭牌。故本题选D。
56. 2019年7月1日起,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文件——《政府投资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______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
A.政府负有兜底责任
B.市场不能及时回报
C.政府必须加以监管
D.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第三条的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故本题选D。
57. 关于我国的立法权限,下列陈述错误的是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B.国务院及下属部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C.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D.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A
B
C
D
B
[解析] A项陈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同家立法权”。
B项陈述错误。该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下属部委无权制定行政法规。
C项陈述正确。该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D项陈述正确。该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故本题选B。
58. 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的成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行为成立等同于行政行为合法
B.行政行为只有成立了,相对人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宣告成立
D.行政行为的成立意味着该行为在法律上存在
A
B
C
D
C
[解析] A项说法错误。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行政行为成立并不代表该行政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
B项说法错误。行政行为成立了,相对人也不一定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例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
C项说法正确。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作出或者形成,也就是说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宣告成立。
D项说法错误。行政行为只有生效后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故本题选C。
59. 法律、道德、宗教都是实现社会关系调整的手段,如今,法律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社会关系调整手段。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具备解决全部社会问题的能力
B.法律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C.道德和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微乎其微
D.道德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A
B
C
D
B
[解析] A项理解错误。“解决全部社会问题”的说法太绝对,不管是法律、道德还是宗教都不可能具有解决全部社会问题的能力。
B项理解正确。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C项理解错误。即使是在法治社会,道德和宗教在社会治理中仍然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D项理解错误。法律作用的发挥依赖于法律的强制执行力,而道德依赖于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发挥作用。
故本题选B。
60. 下列情形中,______应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A.某区政府认定半山别墅为违章建筑并依法拆除,给别墅所有者造成的财产损失
B.某公司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于提交申请材料虚假而被行政机关撤销,致使该公司遭受财产损失
C.某区公安分局违法将公民乙行政拘留10天
D.行人甲在翻越道路中间的栏杆时不小心摔倒跌成轻微伤
A
B
C
D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3年)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A项不选。区政府依法拆除违章建筑,该财产损失是由于该建筑违法建造造成的,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B项不选。该公司被撤销许可证,是因为该公司提交虚假的申请材料,该公司的损失是由于该公司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与行政机关无关,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C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3年)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C项符合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乙有权主张行政赔偿。
D项不选。行人翻越栏杆摔倒,是由于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故本题选C。
二、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给出的5个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是符合题意的。)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一规范属于______。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扩大解释
D.有效解释
E.正式解释
A
B
C
D
E
BDE
[解析] A项错误。立法解释即由制定法律规范的机关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B项正确。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司法机关对其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具体法律应用问题作出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
C项错误。扩大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文义过于狭窄,不足以表示立法真意时,扩张法律条文的文义,以期正确阐释法律内容意义的一种解释方法。本题中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解释没有扩大。
D项正确。有效解释是指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解释属于有效解释。
E项正确。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与之对应的是非正式解释,即无权解释。
故本题选BDE。
2. 就法的分类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______。
A.实体法
B.私法
C.根本法
D.成文法
E.普通法
A
B
C
D
E
ABDE
[解析] A项符合题意。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与实体法相对的是程序法,就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实体法。
B项符合题意。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来看,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由此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私法范畴。
C项不符合题意。根本法是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居核心地位的、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极为严格的宪法。
D项符合题意。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成文法。
E项符合题意。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通常指次于宪法(根本法)的一般法律;或者指对全国一致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普通法。
故本题选ABDE。
3. 下列措施中,监察机关在行使监督、调查等监察职权时,可以采取的有______。
A.讯问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B.将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行为的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场所
C.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等财产
D.搜查被调查人的身体、物品、住处
E.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
A
B
C
D
E
ABCDE
[解析] 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C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E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
故本题选ABCDE。
4. 下列法律文件中,______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A.行政处罚法
B.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C.中国人民银行法
D.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E.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A
B
C
D
E
ABCE
[解析] A、B、C、E四项符合题意,D项不符合题意。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协定、法律解释。A项和C项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是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渊源。B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E项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惯例、判例、学说理论不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D项案例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故本题选ABCE。
5. 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B.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C.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D.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委托有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E.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A
B
C
D
E
ABC
[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B项说法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E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故本题选ABC。
6. 下列行为中,______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A.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命令、指示行为
B.国家发改委对其工作人员的任免
C.财政局向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
D.司法局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建办公大楼
E.公安局对某市政府办公厅公务员酒后驾车行为予以罚款
A
B
C
D
E
AB
[解析]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或者承担者所作出的行政系统内部的处理行为。
A、B两项属于。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命令、指示以及国家发改委对其工作人员的任免都是在行政系统内部发生的,没有产生对外的效力。
C项不属于。财政局向某公司购买办公用品,产生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并不是行政系统内部的处理行为。
D项不属于。司法局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建办公大楼,需要得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许可,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E项不属于。公安局对公务员酒后驾车行为予以处罚,并不是基于公务员身份作出的惩罚,而是基于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故本题选AB。
7. 市场管理执法部门接到某商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群众举报后,对该商店销售的商品进行监督检查。该行为属于______。
A.依申请行政行为
B.依职权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E.行政强制行为
A
B
C
D
E
BC
[解析] A项不符合题意,B项符合题意。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无须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C项符合题意,D项不符合题意。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要发生一定的行政法上的法律后果,使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得以建立、变更或者消灭。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接到举报后进行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的职权,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E项不符合题意。行政强制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施行政管理或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行为等采取行政措施的行为。
故本题选BC。
8.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______工作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A.行政裁决
B.行政立法
C.行政复议
D.法律顾问
E.行政处罚决定审核
A
B
C
D
E
ACDE
[解析] A、C、D、E四项符合题意,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故本题选ACDE。
9. 蒋某于2018年9月20日在某区X超市里购买了一袋超过保质期的山核桃味瓜子,售价12.8元,他向某区食药监局投诉,该局遂向X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X超市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过期瓜子仅有一袋,且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应予以减轻处罚,判决变更食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罚款5万元”为“罚款1万元”。法院的判决适用了______。
A.公开透明原则
B.程序正当原则
C.行政合理原则
D.诚实守信原则
E.比例原则
A
B
C
D
E
CE
[解析] A项不符合题意。公开透明原则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B项不符合题意。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
C项符合题意。行政合理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包括公平公正原则、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和比例原则。
D项不符合题意。诚实守信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E项符合题意。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为满足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准确理解和正确确定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②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为达到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拟采取的措施对达到结果是否有利和必要。③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本题中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食药监局作出的处罚减轻,适用了比例原则。
故本题选CE。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危害公共安全罪中,______属于过失犯罪。
A.危险驾驶罪
B.危险物品肇事罪
C.交通肇事罪
D.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E.重大责任事故罪
A
B
C
D
E
BCE
[解析] A项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是有故意的犯罪心理,即对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有所认识。
B项属于。危险物品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
C项属于。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若行为人持的是故意心理,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D项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行为人对其行为及其后果持的都是故意心理,如是过失的话,可能成立失职、渎职犯罪。
E项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
故本题选BCE。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虐待罪的有______。
A.生活富裕的儿子对年老体弱、生活贫困的父亲不予赡养
B.养老院护工对被护理老人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
C.丈夫经常对妻子打骂、体罚、冻饿,情节恶劣的
D.养父长期强迫养子做过度劳动,情节恶劣的
E.哥哥身亡,弟弟使用暴力殴打嫂嫂,强迫其改嫁他人的
A
B
C
D
E
CD
[解析] 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罪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B项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C、D两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人员,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和行为对象是家庭成员,养父和养子之间也属于家庭关系。
E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E项行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故本题选CD。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12. 小学生袁某课间休息时到学校门口马路对面的商店买作业本,横穿马路时被汪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后交警部门认定汪某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责。对袁某所受伤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应由学校承担
B.应由汪某承担
C.学校在其管理过错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D.汪某在其驾驶过错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袁某可以要求学校和汪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C
D
E
BC
[解析] A、E两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同、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学校应在其管理过错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B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交警部门认定汪某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责,故对袁某所受伤害,应由汪某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故本题选BC。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13. 丁某将其机动车借给朋友万某使用,万某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杨某。就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杨某人身损害赔偿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______。
A.单一之债
B.选择之债
C.侵权之债
D.法定之债
E.连带之债
A
B
C
D
E
CD
[解析] A项不选。单一之债是指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承担该赔偿责任的可能是万某一人,也可能是万某和丁某,不属于单一之债。
B、E两项不选。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履行或者债权人可以选择一种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丁某只有在其有过错的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与万某不是连带关系,故也不属于选择之债。
C、D两项当选。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南法律予以规定的债,包括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等。因损害赔偿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法定之债中的侵权之债。
故本题选CD。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有修改,但基本意思不变,不影响答案。)
14.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大额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供货,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有______情形之一时,可以中止供货。
A.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B.对外大额举债
C.丧失商业信誉
D.放弃到期债权
E.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A
B
C
D
E
ACE
[解析] A、C、E三项正确,B、D两项错误。本题主要考查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3年)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A、C、E三项属于法定的三种情形,而B、D两项的情形需要损害到履行债务才能中止。故本题选ACE。(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本题相关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15. 甲公司申请取得了一个产品发明专利之后,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不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有______。
A.购买甲公司销售的专利产品并使用
B.购买甲公司销售的专利产品并销售
C.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
D.为科学研究而使用甲公司专利产品
E.销售不知道是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产品,但不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
A
B
C
D
E
AB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9年)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故本题选ABCD。(备注: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______。
A.农用地
B.商业用地
C.建设用地
D.工业用地
E.未利用地
A
B
C
D
E
ACE
[解析] A、C、E三项符合题意,B、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故本题选ACE。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禁止销售的产品,销售者同时满足______条件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
B.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
C.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D.及时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害
E.确有悔改表现
A
B
C
D
E
AC
[解析] A、C两项符合题意,B、D、E三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第五十五条规定,“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几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故本题选AC。
18.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证人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有义务出庭作证
B.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D.证人一律出庭作证,否则不能采信证言
E.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A
B
C
D
E
AC
[解析] A、C两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该法并没有规定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因此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E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费用都由败诉方承担,E项说法过于绝对。
故本题选AC。
19. 在刑事诉讼中,______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A.采用刑讯逼供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
B.采用暴力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
C.采用威胁方法收集的被害人陈述
D.收集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但是可以补正的
E.收集物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A
B
C
D
E
ABCE
[解析] A、B、C、E四项符合题意,D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本题选ABCE。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______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A.正在实行犯罪
B.通缉在案
C.越狱逃跑
D.正在被追捕
E.犯罪后即时被发觉
A
B
C
D
E
ABCDE
[解析] A、B、C、D、E五项均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故本题选ABCDE。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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