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1.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低者确定。
对 错
B
[解析]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5.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对 错
B
[解析]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6.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已经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对 错
B
[解析]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7.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再按照相关处理方法进行核算。
对 错
B
[解析]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
8.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不需要作相应调整。
对 错
B
[解析]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四、计算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生产的B产品的主要销售市场在美国,因此与B产品有关的资产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美元为基础计算。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主要生产B产品的C设备进行减值测试。C设备系甲公司2011年12月30日购入的,该设备的原价为2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00万元人民币,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C设备预计给甲公司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受宏观经济形式的影响较大,甲公司预计C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假定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C设备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0,有关的现金流量均发生在年末):
已知甲公司的投资者要求的人民币的必要报酬率为8%,美元适用的折现率为10%,部分相关复利现值系数如下:
2014年12月31日的汇率为1美元=6.85元人民币。甲公司预测以后各年末的美元汇率如下:第1年年末为1美元=6.80元人民币,第2年年末为1美元=6.75元人民币,第3年年末为1美元=6.70元人民币,第4年年末为1美元=6.65元人民币,第5年年末为1美元=6.60元人民币。
要求:1. 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计算出未来各年现金流量,并计算2014年12月31日C设备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①计算未来现金流量:
第1年的现金流量=350×30%+300×50%+240×20%=303(万美元);
第2年的现金流量=300×30%+240×50%+150×20%=240(万美元);
第3年的现金流量=320×30%+220×50%+150×20%=236(万美元);
第4年的现金流量=300×30%+220×50%+120×20%=224(万美元);
第5年的现金流量=310×30%+200×50%+120×20%=217(万美元)。
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美元)=303×0.9091+240×0.8264+236×0.7513+224×0.683+217×0.6209=938.83(万美元);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人民币)=938.83×6.85=6430.99(万元人民币)。
2. 计算2014年12月31日C设备的可收回金额。
C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430.99万元人民币,因此C设备的可收回金额是10000万元人民币。
3. 计算2014年12月31日C设备应计提的减值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C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20000-(20000-500)/10×3=14150(万元人民币),可收回金额是10000万元人民币,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应当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14150-10000=4150(万元人民币)。
借:资产减值损失 415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150
4. 长江公司在A、B、C三地拥有三个分支机构。这三个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由一个总部负责运作。由于A、B、C三个分支机构均能产生独立于其他分支机构的现金流入,但各个分支机构内部的资产需要作为一个整体才能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长江公司将这三个分支机构确定为三个资产组。2014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经营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出现减值迹象,需要进行减值测试。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方式分摊至所有的资产组,A资产组的剩余使用寿命为10年,B资产组、C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均为15年。减值测试时,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400万元,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其中合并商誉为200万元),A资产组和B资产组取得时均未包括商誉。长江公司对分摊总部资产后的三个资产组进行减值,计算得出A资产组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700万元,B资产组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000万元,C资产组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900万元。假定将总部资产分摊到各资产组时,根据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分摊比例进行分摊。
要求:判断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若计提减值准备,计算减值准备的金额。
(1)将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配至各资产组资产组A应分摊的金额=[1200×10/(1200×10+1400×15+1800×15)]×2000=400(万元);
资产组B应分摊的金额=[1400×15/(1200×10+1400×15+1800×15)]×2000=700(万元);
资产组C应分摊的金额=[1800×15/(1200×10+1400×15+1800×15)]×2000=900(万元)。
分配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后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资产组A的账面价值=1200+400=1600(万元);
资产组B的账面价值=1400+700=2100(万元);
资产组C的账面价值=1800+900=2700(万元)。
(2)进行减值测试
包含总部资产账面价值的资产组A的账面价值为16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700万元,没有发生减值;
包含总部资产账面价值的资产组B的账面价值为21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000万元,发生减值100万元;
包含总部资产账面价值的资产组C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900万元,发生减值800万元。
(3)将各资产组的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资产组B减值额分配给总部资产的数额=100/2100×700=33.33(万元),分配给资产组B本身的数额=100-33.33=66.67(万元);
资产组C中的减值额先冲减商誉200万元,余下的600万元(800-200)分配给总部资产和资产组C本身(不含商誉部分)。分配给总部的资产减值数额=600/(900+1800-200)×900=216(万元),分配给资产组C本身(不含商誉部分)的数额=600-216=384(万元)。
总部资产减值金额=33.33+216=249.33(万元);资产组A没有减值;资产组B减值66.67万元;资产组C中商誉减值200万元,其他资产减值3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