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三、简答题(本题型共36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41分。)1. 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未参与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甲公司于2017年3月12日对外发布其2016年年度报告。B注册会计师2017年3月9日离职,并于2017年3月10日加入甲公司担任审计部长。
(2)乙公司是甲公司全资子公司,XYZ会计师事务所的Y注册会计师协助乙公司实施融资交易。
(3)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XYZ事务所为丙公司优化了2016年内部控制应用指南。
(4)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丁公司持有甲公司15%的股权,丁公司对甲公司重要。审计项目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的父亲持有丁公司股票100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经卖出。
(5)XYZ事务所于2016年3月1日与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戊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助戊公司推广财务软件,按照业务收入的0.5%结算推广费。
(6)D注册会计师是ABC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自2015年12月退休后担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顾问及甲公司独立董事。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事项序号 | 是否违反(违反/不违反) | 理由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事项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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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反
(违反/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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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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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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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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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合伙人在冷却期内加入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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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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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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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所为其审计客户的关联实体提供公司理财服务,代行了管理层职责,存在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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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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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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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所为其审计客户的关联实体提供内部控制设计服务,代行了管理层职责,存在因自我评价、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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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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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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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实体(丁公司)在审计客户(甲公司)中拥有控制性的权益,并且审计客户对该实体重要时,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不得在该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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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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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所与其审计客户的关联实体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存在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的严重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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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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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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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伙人加入审计客户担任独立董事,并作为技术顾问继续参与ABC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活动,存在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的严重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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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公司是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家电类行业上市公司。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1日首次承接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A注册会计师为被选派的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B注册会计师与A注册会计师是同处一个业务部门的合伙人。由于B注册会计师的父亲拥有甲公司1000股股票,因此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B注册会计师参与甲公司审计业务。
(2)F公司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2013年2月1日,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的儿子购买了F公司51%的股权,ABC会计师事务所得知该事项后将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调离了审计项目组。
(3)甲公司2013年1月1日为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的母亲开设的宠物店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为500万元,期限一年。
(4)审计项目组成员D注册会计师的父亲自2011年5月以来一直担任甲公司某分公司财务总监。
(5)ABC会计师事务所前合伙人E于2009年3月20日离开ABC会计师事务所加入甲公司担任上市前分管财务的副总裁,E在担任副总裁期间,经常向ABC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上市的有关事项,甲公司上市后前合伙人E一直与ABC事务所保持重要交往。
(6)ABC会计师事务所前合伙人H于2013年1月1日加入甲公司担任审计部经理,前合伙人H在2006年至2010年一直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合伙人,但未参与甲公司2011年、2012年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会对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事项序号 |
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是/否) |
理由 |
(1) |
是 |
与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业务部门的其他合伙人(B注册 会计师)的主要近亲属(B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不得在审计客户甲公司中拥有 直接经济利益 |
(2) |
是 |
审计客户(甲公司)在某一经济实体(F公司)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以联营 方式),则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主要近亲属(合伙人儿子)不得在该经济 实体(F公司)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即使将该合伙人调离审计项目组也不能 降低或消除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 |
(3) |
是 |
审计项目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其母亲)从非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审计客户甲公 司取得贷款,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 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4) |
是 |
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其父亲)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担任审计客户甲 公司某分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属于审计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因自身利 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
(5) |
是 |
ABC会计师事务所前合伙人E加入甲公司担任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属于对财务 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董、高、特”),而且前合伙人E与ABC会计师事务所仍保 持重要交往,存在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
(6) |
否 |
如果某一关键审计合伙人加入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高、 特”,将存在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除非该合伙人不再担 任关键审计合伙人后该公众利益实体公布了已审计财务报表,其涵盖时间不少 于十二个月,并且该合伙人不是该审计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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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甲公司拥有乙公司和丙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A注册会计师向甲公司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甲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得知甲公司在某一重大会计估计事项问题上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存在严重分歧。
(2)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由A注册会计师和B注册会计师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以及如何调整,最终由A注册会计师执行调整后的审计计划。
(3)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专门的系统用于记录对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的评估。该系统中记录的信息无须纳入业务工作底稿。
(4)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通过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招聘有经验的审计人员来提高本所人员素质和胜任能力。
(5)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明确的源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投诉和指控渠道,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
(6)审计工作底稿保管制度规定,推行业务档案电子化,将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为业务电子档案,同时销毁纸质工作底稿。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变更事务所的原因,判断是否能够承接该项审计业务委托。
(2)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能参与具体审计业务,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3)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有关客户关系和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的评估结论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4)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胜任能力:①职业教育;②持续职业发展,包括培训;③工作经验;④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如项目组的其他成员)提供辅导;⑤针对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进行的独立性教育。
(5)不恰当。具体情况包括:①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既可能源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也可能源自会计师事务所外部的投诉和指控。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的投诉和指控渠道,以合理保证能够适当处理下列事项:其一,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工作未能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二,指控未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6)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纸质工作底稿。
4.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过程中,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分情况如下:
(1)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规定,对项目合伙人拟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必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2)为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事务所要求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得与项目合伙人就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3)A注册会计师已连续5年担任甲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为防范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ABC事务所改派其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负责人;
(4)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质疑乙上市公司项目组在确定重要性时的严谨程度,拟扩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
(5)事务所要求项目合伙人在通过内部咨询解决意见分歧时,应当按照内部咨询体系架构进行咨询;
(6)事务所规定,对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项目,每张工作底稿不仅要有编制者、复核者的签名与日期,而且要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签字。
要求:
分别针对上述情况(1)至(6),不考虑其他事项,指出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认为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情况(1)不存在不当之处。
情况(2)存在不当之处。在不损害客观性的情况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需要与项目合伙人就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情况(3)存在不当之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项目合伙人任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原项目组的关键审计合伙人。
情况(4)不存在不当之处。
情况(5)不存在不当之处。
情况(6)存在不当之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工作底稿的复核不是逐张复核,只需签署其复核的工作底稿,无需在每张工作底稿上签名。
5. Y公司系公开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2016年3月20日,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完成了对Y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假定Y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和管理当局签署,于同日报送证券交易所。2016年4月30日,Y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报告。
在对Y公司的审计过程中,A和B注册会计师关注到以下事项:
Y公司原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的5%。为更合理地核算坏账,Y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16年度起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分别为:
账龄1年(含1年,以下类推)以内的,按其余额的6%计提;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80%计提。
Y公司2016年度未审财务报表尚未根据董事会的决定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相应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分别为1600000元和520000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32000000元和10400000元,其明细余额组成分别为:
要求:
针对资料事项,如果不考虑审计重要性,请判断A和B注册会计师是否需提出审计处理建议?
若需提出审计调整建议,请直接列示审计调整分录(包括报表重分类分录)。(审计调整分录不考虑对Y公司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期未结转损益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要求(1):
对事项(1),A和B注册会计师应提请X公司作以下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1 000
贷:营业成本 870
未分配利润 130
对事项(2),A和B注册会计师应提请X公司作以下调整分录:
借:应收票据 600
贷:短期借款 582
财务费用 18
对事项(3),A和B注册会计师应提请X公司做以下报表重分类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d公司 1 200
贷:预收款项——d公司 1 200
对事项(3),A和B注册会计师还应提请X公司做以下审计调整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360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60
要求(2):
就事项(1),A和B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就事项(2),A和B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就事项(3),A和B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营业收入实质性程序,应收账款实质性程序和坏账准备实质性程序。
6. 现场负责人马上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审计项目组成员马克在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时,将填好的询证函直接寄给南方股份财务部。对于同城银行,由财务部人员将询证函拿到相关银行确认盖章;对于外埠银行,由财务部人员统一邮寄发出询证函。
(2)审计项目组成员马达在实施存货监盘时,对于以标准规格包装箱包装的存货,根据包装箱的数量及包装箱所标示的每箱标准容量直接计算确定存货的数量。
(3)南方股份的物流部门在将产成品发运至客户后,会计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发运凭证。审计项目组成员刘海在实施销售收入截止测试时,将销售收入的入账日期与产成品的发运凭证日期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异常。
(4)审计项目组成员王刘在对被审计单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与提供劳务或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时,检查了相关合同,未发现异常。
(5)审计项目组成员王刘发现被审计单位采用经销商的销售模式,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未发现异常。
(6)审计项目组成员马克发现被审计单位采用代理商的销售模式,检查了被审计单位与代理商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确定是否确实存在委托与代理关系,未发现异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指出现场负责人马上在复核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应该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1)函证方式不正确。项目组成员在实施函证时,没有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对于同城银行,应由审计项目组成员自行直接发函或去银行亲自盖章确认,对于外埠银行,应该由审计项目组成员自行邮寄发出询证函。
(2)对于以标准规格包装箱包装的存货,根据包装箱的数量及包装箱所标示的每箱标准容量直接计算确定存货数量的方式不当,应当在必要时对所抽样样本进行拆包点验。
(3)根据发运凭证的日期进行销售测试不正确,应当根据客户确认使用零部件的信息进行销售截止测试。
(4)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与提供劳务或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注册会计师需要检查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以发现确认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是否合理,与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的资料中相关信息是否一致,以及完成的工作能否取得被审计单位客户的确认,能否得到监理报告、被审计单位与客户的结算单据等外部证据的验证,必要时可以利用专家的工作。
(5)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用经销商的销售模式,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主要的经销商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并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或销售合同,出库单、货运单、商品验收单等相关支持性凭证,以确定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关注经销商布局的合理性、被审计单位频繁发生经销商加入和退出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不稳定经销商的收入确认是否适当、退换货损失的处理是否适当等。
(6)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用代理商的销售模式,注册会计师需要检查被审计单位与代理商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确定是否确实存在委托与代理关系,并检查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是否有代理商的销售清单、货物最终销售的证明等支持性凭据。
[解析] 参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