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重点城市群城际交通建设。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为骨干,提升城际运输通道功能,加强核心城市快速直连,构建多节点、网络化的城际交通网,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整体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加强与高速铁路、普速铁路一体衔接,扩大对5万人口以上城镇的有效覆盖。
(2)有序推进其他城市群城际交通建设。提升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内的城际主通道功能,推进哈尔滨—长春、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内的城际主通道建设。建设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多层次快速交通网络,积极推进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运力开行城际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