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哪些情形下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程序上的主要差异有哪些?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单位自行决定不编制招标控制价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1)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形有: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2)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程序上的主要差异有:①使承包单位获得招标信息的方式不同;②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的方式不同。
(3)不妥当。
理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