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农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2014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印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要启动家庭农场培育方案,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
(2)农民专业合作社。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保持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贯支持的态度,给予其适当减免税费等更为明确的扶持政策,并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敦促推进立法进程,建立健全财政、税收、科技等相关配套制度。2006年10月,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并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地位,明确了合作社的建设原则、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极大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进程。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要求加快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出台具体登记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6年,农业部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2009年,农业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2012年,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各省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2021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