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被依法接管的原因有:①达到了接管条件。保险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经营行为,达到了接管条件。②偿付能力不达标。每个季度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披露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情况,低于130%就会被纳入监管范围。③为了维护保险客户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保险公司、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偿付能力将受到严重危及的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对其进行接管,被接管后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变化,员工以及客户的权益也基本不会受影响,客户在被接管前的保险单在接管后照样有效,相关保险合同合法权益都将得到保障。保险公司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则该保险公司在被接管期间内的经营管理,交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的接管组负责,而且会切实整顿该保险公司,令其回到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