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1. 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在审计完成阶段,项目组成员需要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汇总并评价错报。相关的情况如下:
(1)A注册会计师指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复核重大会计估计、持续经营能力等领域的工作底稿,并指派业务助理复核其他成员在审核重大合同时形成的工作底稿。
(2)甲公司管理层选择和运用了不正确的会计政策,但由于导致的错报金额很小,不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错报不重大。
(3)甲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之间分类错报的金额超过了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但相对于所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较小,并且对利润表和所有关键比率都不产生影响。评价错报时,A注册会计师认为这种分类错报对财务报表整体不产生重大影响。
(4)A注册会计师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复核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汇总所有的未更正错报,包括管理层尚未更正的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
(5)对于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单项错报,A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考虑该错报与其他错报汇总后是否重要。
(6)出具审计报告前,A注册会计师提请会计师事务所指派项目组以外的人员对本项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合理保证项目组成员所作的重大判断和编制报告时形成的结论的总体适当性。
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1)~(6),不考虑其他情况,逐项指出是否恰当。如认为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情况(1)不恰当。审核重大合同属于审计风险较高的领域,需要指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执行复核,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合伙人亲自执行复核。
情况(2)不恰当。由于错报源于会计政策的错误,A注册会计师判断该项错报是否重大时需要考虑是否可能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情况(3)恰当。
情况(4)不恰当。未更正错报是审计过程中累积的且管理层未予更正的错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不累积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这部分错报不属于未更正错报。
情况(5)恰当。
情况(6)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要考虑在审计过程中配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工作,使其能够及时实施质量控制复核,而不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才实施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