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
三、判断题2. 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以货币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50万元。该公司的这一出资方式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本题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以货币出资的金额为350万元,低于注册资本的30%,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3. 中国某公司拟与外国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企业总投资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360万美元,外方出资 160万美元。各方出资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中外双方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对 错
A
[解析] 本题考核三个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问题。(1)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 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本题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20万美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本题该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为30.77%,是符合法律规定的。(3)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次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出资应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因此,其出资期限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 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备案。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要求。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批。
5. 甲没有合法依据却取得了乙的财产,在甲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乙应该按照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申报破产债权。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范围。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产生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属于共益债务,不属于破产债权。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特殊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7. 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属于套汇行为。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套汇行为的概念。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属于扰乱金融行为。
8. 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和转让账户的,按规定对该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 错
A
[解析] 本题考核存款人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处罚。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和转让账户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9. 甲发现用银行卡在乙商场购买的一台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商场退货。乙商场在办理退货手续时以现金方式退还给甲支付的价款,并将退货单送交收单银行。乙商场的行为不符合银行卡业务管理的规定。
对 错
A
[解析] 本题考核以银行卡购物、消费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特约单位不得通过退货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10.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出票人不再承担对持票人的票据责任。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支票的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11. 在我国,所有的汇票都必须提示承兑。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提示承兑。根据《票据法》规定,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其他的汇票都需要提示承兑。
12. 发明创造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发明创造人或者设计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权的主体。发明创造是一种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因此,发明创造人或者设计人不受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只要其完成了发明创造,不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作为法律上的主体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都可以被认定为发明创造人或者设计人。
四、综合题1.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 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 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 A公司于2003午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4月, 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最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总资产 | 156,655 | 176,655 | 186,655 |
净资产 | 78,600 | 83,088 | 85,476 |
净利润 | 4,288 | 4,488 | 5,260 |
A公司于2004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资本公积7200万元;2005年度每10股分配利润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00万元;2006年度以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1股,共分配利润5184万元(含税)。
(2)A公司于2005年10月为股东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而被有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2006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
(3)A公司于2004年6月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06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
(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已分配利润的情况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2)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3)A公司为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理由。A公司为D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理由。
(5)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1)①A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应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②A公司的已分配利润的情况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了20%。
(2)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6%、 5.40%和6.15%,平均为5.67%,低于6%的法定要求。
(3)①A公司为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不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在本题中,A公司为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距本次申请增发的时间已经超过了12个月。②A公司为D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在本题中,A公司为D公司1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超过了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088万元)的 10%,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A公司仅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不符合规定。
(4)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在本题中,由于E证券公司在2006年11月将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5)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在本题中,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不符合规定。
3. 2007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CAT3208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1万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1)甲公司发现一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2)一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3)甲公司将一台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10万元;(4)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可否因1台挖掘机的质量问题而解除5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3)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挖掘机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如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丙修理厂能否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5)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6)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享有什么权利?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并说明理由。
(1)乙公司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甲公司。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或者]应该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根据规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因此,应该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2)甲公司不能解除5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仅有一台挖掘机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并不影响其余4台挖掘机的使用。因此, 甲公司不能因1台挖掘机的质量问题而解除5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
(3)损失应该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或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由于标的物已经交付,因此,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
(4)丙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规定,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在本题中,尽管债务人甲公司尚未取得所有权,但债权人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因此,丙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
(5)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在本题中,当事人约定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于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因此,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6)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买受人甲公司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超过了全部价款的20%,因此,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7)租赁合同有效,甲有权收取租金。根据规定,由于所有权保留条款,尽管甲公司不享有挖掘机的所有权,但甲公司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甲有权出租该挖掘机并有权收取租金。
4. 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
(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 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 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 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B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2)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
(1)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2007年3月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A银行不能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3)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为5万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4)戊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
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5) 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只有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的20万元可以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