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三、判断题3. 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对 错
B
[解析] 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4. 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30%。
对 错
B
[解析] 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0%。
5. 投资者甲公司可实际支配的A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为20%,甲公司已经获得A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对 错
B
[解析] 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表明该投资者已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6. 王某通过E-mail向张某发出要约,张某回复邮件作出承诺,已知王某的经常居住地在甲地,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地。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乙地。
对 错
B
[解析]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承诺的收件人为要约人(王某),本题合同的成立地点应当为甲地。
7.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与销售额合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 错
B
[解析] 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者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是法人的,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对 错
B
[解析]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对 错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反垄断法》。
四、简答题1. 2011年1月1日,甲、乙、丙、丁投资成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事务由甲、乙共同执行。A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发生了下列事项:
(1)2月1日,A有限合伙企业向B银行借款30万元,甲、乙、丙私下协商后,由丙以自己所有的10辆货车设定抵押。
(2)4月1日,丁未履行任何程序,即与戊达成协议,将丁在A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戊,乙得知后表示反对,并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丁的财产份额。
(3)5月1日,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转为有限合伙人;5月15日,乙以A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庚公司签订了原材料供应合同。经查,A有限合伙企业与庚公司的业务往来一直由乙负责,乙转为有限合伙人一事,A有限合伙企业并未通知庚公司。6月1日,庚公司以A有限合伙企业未按时供应原材料为由,要求A有限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A有限合伙企业以乙已不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为由拒绝承认该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A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初,约定由甲、乙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2)经甲、乙、丙私下协商,由丙以自己所有的10辆货车设定抵押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3)乙反对丁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是否有效?并简要说明理由。
(4)A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应当对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1)A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初,约定由甲、乙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经甲、乙、丙私下协商,由丙以自己所有的10辆货车设定抵押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3)乙反对丁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有效。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在本题中,丁转让财产份额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乙、丙,乙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的,丁应当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乙。
(4)A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对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合伙企业不能以合伙人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主张其与善意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2010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6个月,以甲公司的两栋厂房(其中一栋已出租给某商场,租期5年)作为抵押,但不包括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当日,乙银行即向甲公司发放了全额贷款,但由于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计算机系统故障,双方未能办理厂房抵押登记手续。
2010年3月7日,乙银行业务人员直接造访甲公司总部,要求甲公司为该抵押贷款另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恰逢甲公司与其原料供应商丙公司商谈业务,甲公司董事长遂当场让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并加盖了丙公司公章。
借款合同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贷款本息,乙银行因业务繁忙一直未向甲公司、丙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2011年5月5日,乙银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向乙银行支付甲公司所欠贷款本息。庭审过程中,丙公司提出两项辩解:(1)乙银行应当先向甲公司主张权利,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2)乙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的保证责任已经消灭。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将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排除在外,仅以两栋厂房本身设定抵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以已经出租的厂房设定抵押,如果抵押权实现,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并简要说明理由。
(3)丙公司提出的两项辩解是否合法?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1)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地随房走”)。
(2)乙银行无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3)①丙公司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第一项辩解不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②乙银行起诉时保证期间已经经过,第二项辩解合法。根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 某钟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各种原料、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价款80万元,增值税税款13.6万元;支付运费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
(2)销售A型手表60只,取得价税合计金额80万元,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共计1万元;销售B型手表2000只,取得不含增值税金额100万元。
(3)年底将20只B型手表用于奖励先进工作者。
(4)因管理不善,50只自产挂钟被盗,每只成本750元(其中外购材料成本占65%,进项税额已于购进当月抵扣)。
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5×7%=13.95(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80÷(1+17%)×17%+100×17%+1×17%=29.81(万元)
应当缴纳的消费税=[80÷(1+17%)+100]×20%=33.68(万元)
已知,手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高档手表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处理方法(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存在下列问题:
(1)进项税额方面:
因管理不善被盗的50只自产挂钟外购材料成本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本题中,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5×7%-750×50÷10000×65%×17%=13.54(万元)。
(2)销项税额方面:
①向购货方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是含增值税收入,应当价税分离后再计入销售额。
②用于奖励先进工作者的20只B型手表应当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在本题中,当期销项税额=[(80+1)÷(1+17%)+100+100÷2000×20]×17%=28.94(万元)。
(3)消费税方面:
①B型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每只仅为500元(100×10000÷2000),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高档手表,不必计算缴纳消费税。
②销售A型高档手表向购货方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后计征消费税。
在本题中,应当缴纳的消费税=(80+1)÷(1+17%)×20%=13.85(万元)。
五、综合题1. 甲、乙、丙3家国有企业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公司”),2011年9月1日,戊公司召开董事会:
(1)全体董事共7人,5人亲自出席。董事王某因故不能到会,委托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李某代为行使表决权,并出具了授权委托书。
(2)董事会中原有唯一一名职工代表张某辞职,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选举甲国有企业代表刘某代替张某出任董事,其他董事会成员保持不变。
(3)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戊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
2012年3月1日,戊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3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债券年利率为6%。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戊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承销意向书,由A证券公司包销戊公司发行的债券,A证券公司将按照协议将戊公司发行的债券全部购入后再向投资者销售,承销期限为45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在董事会会议中监事李某能否代替董事王某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
(2)有关由刘某代替张某出任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戊公司的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分别说明理由。
(5)戊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6)戊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的承销意向书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1)监事李某不能代替董事王某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2)有关由刘某代替张某出任董事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股东大会的职权,选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职权,董事会无权选举董事。
(3)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①戊公司的净资产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戊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26000-8000=18000(万元)。
②戊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戊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600万元>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180万元。
(5)①戊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在本题中,公司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3000万元,且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7200万元(18000×40%)。
②戊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在本题中,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的支出为非生产性支出。
(6)戊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的承销意向书的内容符合规定。
[解析](2) ①戊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而非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戊公司董事会中可以没有职工代表。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解析](6) ①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天;②证券承销的方式包括代销和包销两种,包销可由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后再向投资者出售,也可以在承销期结束时,由证券公司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