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三、判断题1.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任何情况下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对 错
B
[解析] 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2.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果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则扣除项目金额的20%为免征额。
对 错
B
[解析]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规定,扣除项目金额的20%对应的数额为起征点。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量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做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对 错
B
[解析] 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才能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做出决议。
4.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 错
A
[解析] 本题说法正确。《刑法》规定:逃避追缴欠税款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 对欠缴税款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后,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 错
B
[解析] 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的,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予免除。
7. 只有合法行为才能引起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
对 错
B
[解析] 违法行为也可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
8.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在任何情况下,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对 错
B
[解析] 当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时,合伙人可以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9. 合同中某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对 错
A
[解析] 合同中某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合同全部无效,则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不发生法律效力。
10. 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只对其超过起征点部分的数额征税。
对 错
B
[解析] 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起征点指的是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四、计算分析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1. 某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4月5日,清算组查明: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价值为250万元,其中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60万元。债权人甲的破产债权为56万元,其他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合计为110万元。由于清算组决定解除该企业与乙所签的一份合同,给乙造成了84万元的经济损失。该企业欠发职工工资55万元,欠交税金35万元。4月10日,清算组又查明:在人民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前3个月内,该企业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4月25日,该财产已全部追回。
该企业破产费用共计30万元。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
(2) 计算该企业的破产债权的数额。
(3) 计算该企业可用于清偿债权的破产财产的数额。
(4) 计算甲能获得清偿的数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 该企业的破产债权=(56+110+84) 万元=250万元
(2) 该企业可用于清偿债权的破产财产=(250-60+80-30-55-35) 万元=150万元
(3) 甲可获得的清偿额=150/250×56万元=33.6万元
2. 某电机公司本月销售电机一台,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此外,该公司的附属车队还对外提供运输服务,本月取得的运输收入为20 000元;由于保管不善本月发生一次产成品损害事故,造成2台电机被毁,成本为8万元,已经计入进项税额13 600元。假设该公司销货收入与运输收入在会计上不能准确划分,该月的进项税额为2万元。请计算该公司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
(1) 当月销项税额=(1.7+2×17%) 万元=2.04万元
(2) 当月进项税=(20 000-13 600) 元=0.64万元
(3)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04-0.64) 万元=1.4万元
五、简答题1. 2004年10月10日,A公司收到一张应由A公司与B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A公司会计人员李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B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印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A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王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会计人员李某将原始凭证复印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 会计人员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1) 不正确。根据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2) 不正确。根据规定,对于躲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简述税收优先权的主要内容。
①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②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③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六、综合题1. 2001年4月,市财税部门对A家具公司在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A家具公司3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 会计王某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 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 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3) 发生一笔销售退回业务,扣减当月销项税额1700元。据查,该销售退回的家具系2月7日销售的,当时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1700元;3月5日,因该批家具质量问题,对方全部退货;4月6日,收到购买方退还的该笔销售退回家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将生产的电脑桌200张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没有进行相关的应缴纳增值税核算和账务处理。该电脑桌销售单价(含增值税) 为117元。
(5) 从库房领出外购木材一批用于新建公司办公楼,价款(不含增值税) 为1500元,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55元,该进项税额已在3月份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已知:A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 A公司3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700元是否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 A公司将生产的200张电脑桌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简要说明理由。
(5) A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办公楼,其进项税额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 A公司是否要补缴3月份增值税?如果需要补缴,应补缴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1) 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行为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理由: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 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违反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 A公司3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700元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
理由: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如果在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退货的,销售方在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或:经购买方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 前,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4) A公司将生产的200张电脑桌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应当缴纳增值税。
理由: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5) A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办公楼,其进项税额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理由: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得将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或新建建筑物) 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 A公司应补缴。3月份增值税。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为5 525元。计算过程为
[1170/(1+17%) ×17%+1700+117/(1+17%) ×17%×200+255]元
=(170+1700+3 400+255) 元=5525元
2. 2002年2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 2001年1月,该厂会计人员A脱产学习1个月,会计机构负责人B指定出纳C临时兼管A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2) 2001年2月,会计人员D调离该厂,在会计机构负责人B的监交下,D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E。但正在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
(3) 2001年4月,会计机构负责人B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F又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 2001年5月,张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我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会计人员A脱产学习1个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说明理由。
(2) 出纳C临时兼管A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 会计人员D对于所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能否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说明理由。
(4) 接替人员E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是否对该会计资料负法律责任?说明理由。
(5) 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 F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7) 张某解聘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总会计师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1) 需要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都要办理交接手续。
(2) 出纳C临时兼管A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会计人员D不能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4) 接替人员E不对该会计资料负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会计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5) 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6) F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此外,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 张某解聘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聘任或者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