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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题模拟138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前进公司老板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如下条款:若该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则加薪10%,则该行为属于
的法律行为。
A.附生效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生效期限
D.附解除期限
A
B
C
D
A
[解析] 虽然是一年时间,但在本题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因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该员工是否能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是不确定的,不属于必然到来的事实。
[解题技巧] 本题所表述的显然是一种条件,可以排除选项C和D,这种条件一旦满足就会产生积极的效果,因此是“生效条件”。
2. 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2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
B.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
A
B
C
D
A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易应当有效。
[解题技巧] 内部限制,善意第三人是看不见的,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3.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9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
B
C
D
D
[解析]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4. 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外国投资者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缴清出资
B.该企业的设立不需要经过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审批
C.该企业不得享受合营企业的优惠待遇
D.该企业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A
B
C
D
C
[解析] 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否则,便不享受合营企业的待遇。
[解题技巧] 简单的单选题中往往有一个选项是明显对或者明显错的,如果本题正是让你选择正确或者错误的,此时,就将这个明显对或者错的选项选出即可。这种题每年考试中都会遇到。
5.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得低于
。
A.1/3
B.2/3
C.1/2
D.1/5
A
B
C
D
A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解题技巧] 法律应当保护职工的利益,他们在监事会中应当有自己的代表,但公司主要应当维护股东的利益,因此,职工代表不可能占多数或者半数,可以将选项B和选项C排除。《公司法》中很少出现1/5这个比例,因此,可以推断答案为A。
6. 2012年2月,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事项批准,甲上市公司拟向境外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知其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每股12元,那么本次发行股票的最低价格为每股
。
A.12元
B.10元
C.10.8元
D.20元
A
B
C
D
C
[解析]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解题技巧] 最多打九折。
7.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被发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该期限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
A.6个月内
B.1年内
C.2年内
D.3年内
A
B
C
D
C
[解析]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现有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解题技巧] 2年是诉讼时效的期限,过了期限。就难以追回了。
8.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
A.进行大额捐赠
B.发行债券
C.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D.进行重大投资
A
B
C
D
B
[解析]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解题技巧] 最重大的事项才需要由国资委决定。
9.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改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B.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要与留用的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C.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D.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支付
A
B
C
D
B
[解析]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题技巧] 国企改制不允许变相裁掉员工。
10.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米将汽车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汽车卖给了丙。丙取得汽车后,与甲因该汽车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汽车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为该汽车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汽车
D.丙能否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A
B
C
D
C
[解析] 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汽车,质权并未设立;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汽车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
[解题技巧] 质押一定要转移质押财产,否则质押不能成立。
11.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A
B
C
D
A
[解析]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解题技巧]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想到的就是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价格。
12.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一批翡翠,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翡翠,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B.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A
B
C
D
D
[解析]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承担赔偿损失,选项B错误。选项C说甲仍需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报酬,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因为委托合同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如果是无偿委托合同,则不发生报酬问题。
[解题技巧] 如果你是立法者,不赋予委托人任意撤销权不合理,不给受托人赔偿也不合理。
13. 取得对客户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满一定期限的银行,可以对客户开办包含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和利息互换的货币掉期业务,该期限是
。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A
B
C
D
B
[解析] 取得对客户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满1年的银行,可以对客户开办包含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和利息互换的货币掉期业务。
[解题技巧] 本题主要靠准确记忆。
14. 关于银行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管理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B.凡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具备健全的内控机制和完善的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可根据自己外汇总资产规模向人民银行申请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
C.各商业银行需凭人民银行的批复文件,在批准的购汇规模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局申请购汇
D.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应由其分支行分别向外汇管理局申请
A
B
C
D
D
[解析] 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应由其总行或总部统一向外汇管理局申请。
[解题技巧] 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是总行或者总部统一管理的事项,不可能由分支行分别申请。
1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是
。
A.基本建设资金
B.注册验资
C.向银行借款
D.支取奖金
A
B
C
D
A
[解析]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因此选项B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此选项C开立的是一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因此选项D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只有选项A是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解题技巧] 注意基本、一般、专用和临时账户的使用途径。专用存款账户是针对具有专门用途而且在较长时间内都存在的资金而设立的。
16. 4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5000元的支票,乙公司4月26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甲公司在其开户银行处实有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000元。对A公司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银行应处的罚款数额为
。
A.1000元
B.500元
C.750元
D.300元
A
B
C
D
A
[解析] 存款人签发空头支票,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
[解题技巧] 签发空头支票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能处罚得太轻。
17.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其效力
。
A.自作出宣告无效之日起不存在
B.自被申请无效宣告之日起不存在
C.自公告专利权无效之日。起不存在
D.视为自始不存在
A
B
C
D
D
[解析]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效力具有追溯力,视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解题技巧] 法律上的无效,一般均具有追溯力,但应注意相关判决的效力以及支付的专利使用费的处理方式。
18. 根据规定,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根据是
。
A.说明书
B.图片或照片
C.实物模型或样品
D.说明书加图片或照片
A
B
C
D
B
[解析] 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解题技巧] 外观设计主要是看图片或照片。发明和实用新型主要看权利说明书。
19. 甲酒店向该市出租车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5%作为奖励,与其相邻的乙酒店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一行为。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甲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甲酒店的行为属于
。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A
B
C
D
A
[解析] 经营者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账。甲酒店对给付的奖励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属于正当的竞争行为。
[解题技巧] 题目所述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20.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以明示方式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折扣的行为属于
。
A.行贿行为
B.受贿行为
C.给予折扣的正常经济行为
D.支付佣金的正常经济行为
A
B
C
D
C
[解析]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解题技巧] 一般而言,明示的方式违法的比较少。因为如果违法。大家就不敢明示了。
二、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
1. 下列关于民事判决与裁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判决是在案件终结时作出的,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阶段,因此判决不可以上诉,裁定可以上诉
B.判决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定书面与口头形式作出都可以
C.一般一个案件一个判决,一个案件的裁定可能有多个
D.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的是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A
B
C
D
BCD
[解析] 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的判决可以上诉。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解题技巧] 允许上诉是给当事人救济权,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不给予当事人救济权,裁定不可能一概否定当事人的救济权。
2. 甲公司为依《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有关甲、乙两公司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而乙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B.甲公司的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而乙公司的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甲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乙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没有最低限额
D.甲公司对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乙公司对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A
B
C
D
ABCD
[解析] 以上四项的表述均符合规定。
[解题技巧] 公司强调资本,合营企业强调合作,不太强调资本。
3.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
。
A.增加注册资本决议
B.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C.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解散决议
A
B
C
D
ACD
[解析] 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解题技巧] 重要事项需要绝对多数,一般事项仅需简单多数。
4.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甲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
B.甲参股丁公司,同时甲可以对丁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C.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张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财务负责人且持有乙公司1%股份的李某
A
B
C
D
ABCD
[解析] 选项A的情形属于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B选项属于投资者参股另一个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选项C属于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选项D属于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
[解题技巧] 此类题目主要靠准确记忆,按照书中给大家总结的规律记忆即可。
5.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
B.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C.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D.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批准
A
B
C
D
ABC
[解析]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解题技巧] 法院可以强制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6.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B.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C.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D.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A
B
C
D
ABD
[解析]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解题技巧] 预算都是由人大批准的。
7. 甲借用朋友乙的电脑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1000元,并就该电脑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电脑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电脑实现债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B.因甲对该电脑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
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A
B
C
D
AD
[解析]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向丙借款,并就其所借用乙的电脑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电脑非甲所有,该情形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
[解题技巧] 如果你是立法者,也会觉得应该保护丙的利益,一切都是由甲而引起,因此,由甲赔偿乙的损失即可。
8. 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
。
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A
B
C
D
ABCD
[解析]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予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货、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解题技巧] 具有特定人身关系的债权不能代位。
9. 下列关于我国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在境外上市后需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外汇股票登记
B.资金调回需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资金结汇须经外汇局核准
C.增持、减持境外上市股票涉及资金结汇、购付汇的,须经外汇局核准
D.回购境外上市股票涉及资金结汇、购付汇的,须到外汇局备案
A
B
C
D
ABC
[解析] 增持、减持、回购境外上市股票涉及资金结汇、购付汇的,须经外汇局核准。
[解题技巧] 增持、减持和回购只是操作模式的不同,并无本质区别,它们的管理制度应当是相同的。
10.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有
。
A.允许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以其名义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的
B.银行受理无理拒付企业的申请而拖延付款的
C.签发空头银行汇票的
D.银行放弃执行对企事业单位违反结算纪律行为处罚的
A
B
C
D
BCD
[解析] 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解题技巧] 选项BCD明显是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常识即可判断出。
11.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有
。
A.缺乏显著特征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
C.动物名称
D.与“红十字”标志近似的标志
A
B
C
D
ABD
[解析] 缺乏显著特征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也不得成为注册商标。
[解题技巧] 商标就是一个标志或者名称,起区别作用,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无法作为商标。动物名称是可以作为商标的,现实生活中以动物名称作为商标的很多,如鳄鱼。
12.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串通招投标行为主要包括
。
A.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
B.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C.投标者串通投标,压低标价
D.投标者根据投标者的投标情况依法进行废标
A
B
C
D
ABC
[解析] 选项A、B和C属于串通招投标的行为。
[解题技巧] 选项D明显是合理行为,可以排除。选项A和C中有“串通”字样,很明显是串通投标,选项B中的“勾结”也是串通的近义词,也是串通投标行为。
三、案例分析题
2011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16万元为由拒绝承兑。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F公司可行使追索权的追索对象有哪些?这些被追索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①F公司的追索对象包括:A公司、D公司、B公司和E公司;②被追索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被追索人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 C公司是否有当然的付款义务?C公司如果承兑了该汇票,能否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16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①C公司没有当然的付款义务;②C公司如果承兑了该汇票,则不能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16万元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C公司)不得以其与出票人(A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 本案中,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①被保证人为A公司。根据规定,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该汇票未经承兑,因此,出票人A公司为被保证人。②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A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在本题中,保证人D公司清偿票据款项后只能向出票人A公司行使追索权。
[解析] 由于承兑人C公司拒绝承兑,不能向C公司追索;票据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不能以基础关系对抗票据关系,也不能与前手或者出票人的关系对抗持票人;汇票在未承兑前,
第一债务人是出票人,被保证人也是出票人,承兑后第一债务人是承兑人,被保证人就变为承兑人了。
2010年3月,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11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王某与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陈某则宣称自己没有财产,且认为自己与王某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远亲林某还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林某返还。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和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责任,由林某代替陈某向自己偿还10万元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 王某提出的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王某的主张不成立。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本题中,王某、陈某与乙银行的保证合同中虽然将保证方式约定为一般保证,但是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已为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王某不再享有先诉抗辩权。
5. 陈某提出自己对银行的保证自然人只需要承担40%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陈某的主张不成立。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本题中,王某与陈某并未与债权人乙银行就保证份额作出约定,属于连带共同保证,因此,陈某不得以其内部份额对抗乙银行,王某与陈某向债权人乙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甲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由王某和陈某按其约定的比例分担。
6. 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林某代替陈某偿还1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乙银行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陈某怠于行使自己对林某的借款债权,已经危害到乙银行债权的行使,因此乙银行有权行使代位权。
天虹公司自2009年开始出现亏损,经营每况愈下。2011年7月8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审查,于7月12日受理此案,为了有效防止损失扩大,维护债权人利益,人民法院当日决定先成立管理人接管天虹公司。2011年8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天虹公司破产。此时天虹公司的全部资产为9687.5万元,全部债务为27134.6万元(不含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300万元,应交税金410.5万元。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50万元。
该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为A银行,其在天虹公司的债权总额(贷款额及利息)共计4896.2万元,以该公司的一座办公楼和一处库房作抵押,两处房产实际拍卖价值为3500万元。
天虹公司破产案件终结后3个月内,有债权人向法院提供材料证明:①天虹公司总经理李某于2011年1月12日向B公司王经理支付了一笔本应于5月12日到期的货款,数额为85万元;②天虹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向C公司支付货款96万元,这批货款的到期日为2011年5月10日;③天虹公司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2011年3月18日判决生效,要求D公司向天虹公司支付货款150万元,天虹公司在D公司未自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动放弃对其的债权。
要求: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7. 法院决定成立管理人接管天虹公司的决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决定成立管理人接管天虹公司的决定正确。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8. 债权人A银行在破产裁定时实际可以获得的清偿额是多少?说明理由。
债权人A银行在破产裁定时实际获得的债权额为:①首先确定天虹公司可用于分配的财产数额。天虹公司的财产总额为9687.5万元,其中一座办公楼和一处库房已作抵押,价值为3500万元,天虹公司可以用于分配的财产为9687.5-3500=6187.5(万元)。②确定债权人A银行的普通债权。由于已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A银行的普通债权中应当减去已担保的部分,实际为4896.2-3500-1396.2(万元)。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A银行的破产债权实际获得318.35万元,即[6187.5-250(破产费用)-300(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410.5(应交税金)]÷[27134.6(负债总额)-3500(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00(应付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410.5(应交税金)]×1396.2(A银行的破产债权)=318.35(万元)。
9. 对破产裁定之后,债权人举报天虹公司负责人的各项行为应分别如何认定,怎样处理?说明理由。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本案中破产企业天虹公司对B公司和C公司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以及放弃D公司的债权的行为均为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行为。上述违法行为,法律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的,由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对破产债权人追加分配。追回的财产共计331万元,即85+96+150=331(万元)。
[解析]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及时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担保债权可以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其余作为普通债权;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保险、税款、普通债权;破产申请1年内发生的减少自己财产的非等价交换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郑律师接待了若干当事人的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1)A与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A将自己的房屋以20万元卖给B,并在一个月内办妥变更登记;但在随后的一个月内,房屋行情看涨,于是A待价而沽,拒不办理登记,B将A告上法庭,要求A办理产权变更登记,A则以未办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2)C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卖给了D,约定待付清全部价款后再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D担心C在所有权转移前将房屋再行出卖,于是办理了预告登记。期间,C果然将房屋卖给了E。
(3)F和G之间就某一栋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按照产权登记的记载该房屋登记在F的名下,但G向法院提起了产权确认之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房产应当归属于G,法院判决生效之后,G与H就该栋房屋的转让达成了协议。
(4)I公司购买了一台轿车,登记在公司经理J的名下,J擅自将该车转让给不知情的K,I公司知道这一情况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K返还该车。
(5)M与N共同出资建造了一栋两层楼房,一楼归M所有,二楼归N所有。M将一楼改造成店面,用于商业经营。由于楼梯设在室内,因而每次下楼,N都需从M的店里经过;开始时,两家的关系很好,倒也相安无事,后来,因琐事两家反目成仇,于是一气之下,M用货物将楼梯堵住,N只好在楼外架设简易梯出入。
(6)P将自己的两头黄牛卖给了Q肉联加工厂,口头约定,由Q将牛宰杀后,按净得的牛肉每斤12元的价格进行结算,除牛头、牛皮归Q外,再由P向Q支付200元宰杀费,在宰杀过程中,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P得知后,向Q索要该牛黄。
(7)S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了一个大酒店,在S经营的酒店与大海之间的地方是T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了保证到酒店住宿和就餐的顾客能够充分欣赏海景,S就同T签订了一个合同,T在20年内建房不超过两层,保证S所经营酒店观赏海景不受阻挡,S每年支付给T5万元作为报酬,双方就该合同约定的权利办理了登记手续。协议签订后过了5年,T将该地的使用权一部分转让给W,W想要在原来的两层楼房之上再加盖一层,S带人阻止,双方发生纠纷。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您代郑律师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0. A的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说明理由。
A的主张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解析] 合同行为与物权变动行为是互相独立的。预告登记就是防止一房二卖的,因此,第二位买主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法院判决的效力高于登记簿。相邻关系应当给予适当照顾。牛黄属于牛的天然孳息,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所有权属于牛的主人。地役权一旦登记,就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11. E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E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本案中,D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C再将房屋处分给E的,E不能取得所有权。
12. G和H的协议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G和H之间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根据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案中,人民法院已经判决该房屋归G所有,G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G处分自己所有物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13. I公司能否要求K返还该车?说明理由。
I无权要求K返还该车。根据规定,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实际存在瑕疵,为保护交易安全,对信赖该公示的物权并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本案中,轿车登记在J的名下,不知情的K相信该登记公示的权利状态而从事交易,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本题也可以从善意取得制度角度进行回答)
14. M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M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相邻一方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必须临时或者长期通过对方使用的土地的,对方应当提供必要的方便。
15. P是否有权向Q索要该牛黄?说明理由。
P有权索要该牛黄。根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本案中,Q只是受托宰杀该牛,牛的所有权仍然属于P,工人发现的牛黄属于天然孳息,归所有权人P所有,因此P有权要求返还该牛黄。
16. S享有的是什么权利?W是否有权加盖一层楼房?分别说明理由。
①S享有的是地役权。根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为了自己利用不动产的方便或者不动产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得以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本案中,S为了保证顾客能欣赏到海景,限制了T修建超过两层房屋的权利,属于地役权。②W无权再加盖一层。根据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地役权合同登记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S和T的地役权合同经过登记,受让该地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W应当受到该合同的约束,在地役权的有效期内,不得在原来的两层楼房之上再加盖一层楼房。
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09年7月,监事张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1万股卖出。
(2)2010年5月,总经理刘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10万股卖出。
(3)2010年8月,董事陈某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1年5月将其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全部卖出。
(4)2010年10月,公司拟为B公司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的董事王某是B公司的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有关表决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王某予以回避未参加表决,其余8位董事均出席了该次董事会会议,除2位董事不同意投票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5)2011年1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10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2011年2月,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于同年5月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
(6)2011年6月,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李某同公司进行了一笔交易,获利100万元。经查,公司章程对此无相关规定。
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7. 张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张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张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所以不符合规定。
18. 刘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刘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题中,刘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虽然符合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但是转让的股份数额超过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
19. 陈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陈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董事陈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发生在其离职的6个月之后。
20. 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说明理由。
公司董事会能通过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王某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其回避后,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为8人,赞成票为6票,符合过半数通过的要求,董事会可以通过该项决议。
21.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其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同年5月公司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①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其数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在本题中,收购的股份数额没有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②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③同年5月公司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22. 李某同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得收入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李某同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而非董事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违反该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解析] 特殊主体在特定期限内禁止交易公司股票,这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应当准确记忆;董事会决议的程序也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应重点掌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在特定条件下是允许的;董事、高管与公司的交易所得应当归公司所有。
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公司)于2004年发起设立,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底,天地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天地公司从事了以下三件大事:
第一,2011年2月1日,天地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8日,在天地公司召开的年度例会上,黄某宣布了公司与某世界知名企业合作的消息。3月21日,天地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天地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天地公司股票全部售出,获得50万元。
第二,2011年4月,天地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向B银行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2年。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天地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300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其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若天地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该抵押未办理登记。
第三,2012年1月,天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股份占天地公司股份总数的4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其中部分通过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在审议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提出的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配股方案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9%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2)在审议公司2012年为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计划投资7000万元的事项时,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反对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3)在审议公司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时,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3. 3月21日,天地公司将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3月21日,天地公司将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做法不正确。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本题中,3月18日天地公司宣布合作的消息,该合作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天地公司应立即报告并公告。
24. 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合法。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本题中,黄某属于天地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向陈某建议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是违法的。
25. 黄某将其持有的天地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黄某将其持有的天地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题中,黄某作为天地公司的董事长,将其持有的天地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
26. 抵押合同将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抵押合同将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的约定不合法。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本题中,天地公司与B银行约定天地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是不合法的。
27. 天地公司与B银行的抵押未办理登记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天地公司与B银行的抵押未办理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规定,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本题中,天地公司与B银行的抵押未办理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
28. 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不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前股本总额的30%。本题中,上市公司配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股本总额),其30%是3000万元,因此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不符合规定。
29. 持有21%股份的股东赞成即通过该决议的方式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持有21%股份的股东赞成即通过该决议的方式不合法。股份有限公司在决议时,应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共5000万股(40%+10%),特别决议通过的比例是3333.33万股以上,而实际表决时仅有持31%(10%+21%)股份的股东投了赞成票,10000×31%=3100(万股),低于该法定金额,因此该决议事项是不能通过的。
30. 公司通过2012年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公司通过2012年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不合法。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该购买资产的总额已经超过了公司资产总值2亿元的30%,因此应该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但该事项通过的股东仅为15%[10000×15%=1500(万股)],未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因此是不能通过的。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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