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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题模拟139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2010年3月2日,甲没有支付应于2010年2月2日付清的乙的房租,乙因在外国出差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0年8月2日,乙所在地区发生洪灾历时3个月,致使其无法回国行使请求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白2010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2日
B.自2010年3月2日至2011年5月2日
C.自2010年3月2日至2011年6月2日
D.自2010年3月2日至2012年6月2日
A
B
C
D
B
[解析] 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10年3月2日—2011年3月2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10年9月2日—2011年3月2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遭遇洪灾),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顺延2个月。
[解题技巧] 注意诉讼时效制度的几个特别制度,一个是1年诉讼时效,本题从各个选项可以看出应该是1年,本题主要目的不在此。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出现不可抗力,诉讼时效需要中止,所谓中止,实际上就是最后6个月内出现的不可抗力期间不计算诉讼时效,相当于出现不可抗力后钟表就停止了,不可抗力消失后,钟表继续走。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最后6个月才出现钟表停止的现象,否则,即使出现不可抗力,钟表也会继续往前走。
2. 赵某2011年1月1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经营一年后甲企业严重亏损,2012年2月20日,赵某决定解散该企业并且自行清算,赵某在规定时间内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该企业的债权人于2012年3月1日收到了通知,该债权人向个人独资企业申报债权的期限截止到
。
A.2012年3月30日
B.2012年4月30日
C.2012年3月15日
D.2012年3月18日
A
B
C
D
A
[解析]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解题技巧] 类似问题只能靠记忆,记忆要靠技巧。注意芝麻开花节节高的记忆诀窍,15、30、60。
3. 甲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钱某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钱某应当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限是
。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A
B
C
D
C
[解析]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解题技巧] 此类题目主要靠记忆,实在没记住,也可以猜题。时间不会太短或者太长,因此,选项A和D可以排除。法律中出现20天的几率比较小,因此,大体可以圈定为30天。立法时设计这一时间也是这样考虑的。
4. 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定期限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该期限为
。
A.6个月
B.1个月
C.90天
D.60天
A
B
C
D
A
[解析] 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解题技巧] 外资企业的审批比较繁琐,应给予较长准备时间,6个月比较适宜。
5.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日前至少一定期限,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该期限是
。
A.3个月
B.20日
C.15日
D.30日
A
B
C
D
C
[解析] 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解题技巧] 期限是常考的内容,应当特别注意。
6. 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10年后,股东会决议解散。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会决议选派甲、乙、丁组成清算组
B.股东会决议选派3名董事组成清算组
C.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D.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A
B
C
D
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解题技巧]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因此,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7.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和交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
B.开放式基金可以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及赎回,也可以上市交易
C.申请上市基金的基金持有人不得少于500人
D.基金上市后发生基金合同期限届满的情形将暂停上市
A
B
C
D
A
[解析]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所以B选项错误。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所以C选项错误。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将终止上市,所以D选项错误。
[解题技巧] 期限届满要终止,有数字的要慎选,选项B具有一定迷惑性,开放式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为其数额不确定,随时有可能变动。
8.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A
B
C
D
A
[解析]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解题技巧] 附条件意味着不一定,因此,应当事先做出准备。
9.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考核期一般是
。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A
B
C
D
B
[解析] 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以3年为考核期。
[解题技巧]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任期考核3年一次,领导任期一般5年。
10.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的出资比例为40%。2008年中方在企业设立时以厂房、场地使用权出资1000万元,2009年合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按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200万元向企业再投资,2010年合资企业可分配利润1000万元,2011年8月该合资企业决定解散,外方将价值200万元的机器设备无偿留给中方使用。根据以上资料,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万元。
A.1200
B.1400
C.1600
D.1800
A
B
C
D
D
[解析] 对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为国有单位)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方法为:(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包括现金、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1000万元。(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或优先购买另一方股份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200万元。
(3)可分配利润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奖励、福利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1000×40%-400(万元)。(4)企业清算或完全解散时,馈赠或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200万元。四项合计为1800万元。
[解题技巧] 出资、增资、分取的利润以及接受捐赠的都是国有资产。
11.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质押与抵押区别与联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抵押的标的物一定为不动产,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
B.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押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C.抵押权和质权都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为性
D.抵押人可以继续对抵押物占有、使用、收益,质押人不能直接对质押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
A
B
C
D
A
[解析] 抵押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权利,但不能是不动产。
[解题技巧] 动产也可以抵押,如机器设备等。
12.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消费保管合同成立后的法律后果,表述正确的是
。
A.保管物仍然归委托人所有
B.保管物的孳息归保管人所有
C.保管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使用保管物
D.保管物灭失的由委托人承担
A
B
C
D
B
[解析] 保管物为可替代物的保管合同,为消费保管;该类合同成立后,原物及孳息归保管人所有,保管人可使用保管物,并应承担保管物的灭失风险。
[解题技巧] 消费保管合同类似于将货币交给他人代为保管。
13. 下列关于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保险经营机构从事外汇保险业务须经外汇局审批
B.保险公司外汇保险项下外汇收支的管理是按照真实性审核的原则办理,保险经营机构持相关凭证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应的收付手续
C.保险经营机构资本金本外币转换应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D.保险经营机构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按照规定向外汇局提交申请资料,经外汇局依法审核同意后,持核准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本外币转换手续
A
B
C
D
A
[解析] 保险经营机构从事外汇保险业务须经外汇局核准。
[解题技巧] 注意相关管理制度的准确用语。
14. 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该幅度是
。
A.0.1%
B.0.2%
C.0.5%
D.1%
A
B
C
D
C
[解析] 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上下0.5%的幅度内浮动。
[解题技巧] 本题主要靠准确记忆。
15. 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不属于其法律特征的是
。
A.支付结算实行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B.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C.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D.支付结算必须通过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A
B
C
D
A
[解析] 支付结算的特征包括: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是一种要式行为,其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必须依法进行。
[解题技巧] 通读选项可以发现,选项BCD的表述都是明显正确的,选项A的表述存疑。存疑的选项往往是错误的。
16. 根据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A.由该金融机构承担责任
B.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
C.由该金融机构或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
D.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C
D
D
[解析]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上述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题技巧] 单位和直接责任人都应该负责。
17. 某公司于1998年12月10日申请注册“青蛙”商标,1999年6月2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该公司第一次申请“青蛙”商标续展注册的最后期限应为
。
A.2009年4月10日
B.2009年5月10日
C.2009年12月20日
D.2009年5月20日
A
B
C
D
C
[解析] 注册商标的有限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解题技巧] 注意商标到期后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18. 下列选项对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A.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B.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C.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表明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D.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A
B
C
D
C
[解析]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解题技巧] 应当告诉消费者商品实际上是由谁生产的。
19.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的罚款数额为
。
A.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
A
B
C
D
B
[解析]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题技巧] 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一般罚款的起点为1万元,上限一般为10万和20万,没有7万和15万这种限额。
20.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A.6人
B.2人
C.5人
D.10人
A
B
C
D
B
[解析]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解题技巧] 一般行政执法的人员均为2人以上。
二、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
1. 在下列立法表述中,属于除斥期间的有
。
A.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C.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D.租赁期间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A
B
C
D
ABC
[解析] 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选项ABC均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为正确选项。D属于普通期间的规定,不应入选。
[解题技巧]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这种权利的行使会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2. 根据有关外资企业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工会代表有权列席的本企业会议有
。
A.研究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的会议
B.研究有关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的会议
C.研究有关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的会议
D.研究有关企业合并、解散的会议
A
B
C
D
AC
[解析] 外资企业职工有权建立工会组织。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合法组织,有权列席的本企业会议,应是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会议,所以选项AC为正确选项。
[解题技巧] 牢牢把握工会维护职工权利的本质即可选对。
3.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
A.公司合并、分立
B.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C.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
D.上市公司在1年内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
A
B
C
D
ACD
[解析] 选项B所述事项属于一般决议,不属于特别决议。
[解题技巧] 重要事项需要绝对多数,一般事项仅需简单多数。
4.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增发股票的程序正确的有
。
A.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
C.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D.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A
B
C
D
BCD
[解析] 股东大会对增发股票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解题技巧] 重要事项应当绝对多数通过。
5.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A
B
C
D
BC
[解析]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A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选项D所述内容属于管理人的职权。
[解题技巧] 管理人很重要,由法院决定。
6.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D.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A
B
C
D
ABD
[解析] 选项C: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下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分别批准。
[解题技巧] 上下级国资委并不完全是命令和服从关系,各位婆婆各管自己的媳妇。
7. 甲公司以正在建造的船舶作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8月1日双方的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8月10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9月1日船舶建造完成,甲公司未经乙银行同意擅自将该船舶转让给不知情的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抵押权设立的时间为8月1日
B.抵押权设立的时间为8月10日
C.如果丙不代替甲公司清偿乙银行的借款,甲公司到期无法清偿时乙银行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D.如果丙代替甲公司清偿乙银行的借款,则该抵押权消灭,丙取得该船舶所有权
A
B
C
D
ACD
[解析] 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即8月1日)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解题技巧] 动产的抵押一般以登记为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
8. 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2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8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A
B
C
D
ABC
[解析]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选项A正确)或者解除合同(选项B正确)。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选项D错误),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选项C正确)。
[解题技巧] 对于分期付款,应当平衡二者的关系。出卖人取得价款的权利是主要保护的对象,达到20%即可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支付使用费。
9. 下列关于我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境内发行B股的企业开立B股专用账户及将发行股票所得外汇收入结汇的,均需经所在地外汇局审核
B.境内居民投资B股必须开立B股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
C.B股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的开立需经管理部门的批准,对账户内资金结汇和提取现钞有限制
D.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B股业务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凭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从事B股业务资格证书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到所在地同一城市所有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汇款业务的境内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立一个B股保证金账户
A
B
C
D
ABD
[解析] B股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的开立无需管理部门批准可自行开立,但对账户内资金结汇和提取现钞有限制。
[解题技巧] 我国对B股投资也是鼓励的,原则上,开设账户没有限制,不需要批准。
10. 根据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款项中,正确的有
。
A.个人存款账户按照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B.通过该账户,可以支付水、电、通讯、气等基本日常费用
C.通过该账户代发工资
D.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A
B
C
D
ABCD
[解析] 以上四项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实际功能。
[解题技巧]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功能比我们常用的储蓄存款账户功能要多一些。
11. 下列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中,应当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有
。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地址
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D.连续2年停止使用
A
B
C
D
ABC
[解析]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解题技巧] 有数字的选项要慎选。
12. 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依据一定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
A.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B.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C.经营者的雇员人数
D.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核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依据因素。除选项ABD所述内容外,应当考虑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而非雇员人数。
[解题技巧] 与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明显无关的因素不需要考虑。
三、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于是,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此后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在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要求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银行的债务发生在甲退伙前,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丙是以劳务出资,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 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解析] 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的基本原则是,担任合伙人期间的债务,无论之后是否退伙、除名,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创始合伙人承担的责任完全相同。合伙企业对内是按份责任。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中乙公司持有5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15%的股份;丁公司持有10%的股份。截至2011年底甲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12000万元。甲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A、B、C同时为乙公司董事;董事D同时为丙公司董事;董事E同时为丁公司董事。
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包括A、B、C和D在内的7名董事。该次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鉴于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1200万元公司债券即将到期,计划于2012年3月再次发行2000万元公司债券。
(2)2011年12月公司总经理张某因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董事A提议由王某接替总经理职务,并对变更总经理暂时不予公告。在会议就此事表决时,董事D、E明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但该提议最终仍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其他5名董事表决通过。
(3)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决议要点包括:①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有关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③丁公司原持有的10%的甲公司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或者注销;④丁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甲公司承继。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4. 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总额的40%。本题中应为4800万元(12000×40%),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债券1200万元。因此甲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4800-1200=3600(万元)。
5.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只有5名董事表决通过,低于董事会全体董事(11人)的半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6.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逐点说明理由。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部分不合法。公司合并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在董事会通过决议中的要点中: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④丁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甲公司承继符合法律规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器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建设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建设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赵某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建设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赵某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孙某的姓名。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建设银行请求付款。建设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7. 赵某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说明理由。
赵某在原始凭证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不会导致该汇票无效。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由此可以看出,伪造签章不会直接导致汇票无效。本题中,赵某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后背书给丙公司,而甲公司、建设银行的签章均为真实的,该汇票仍然有效。
8. 建设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说明理由。
建设银行不能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本题中,建设银行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持票人丙公司提示付款时,真正签章人建设银行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丙公司是支付了合理对价且为善意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9. 如果建设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说明理由。
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本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10. 如果建设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赵某追索?说明理由。
丙公司无权向赵某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本题中,赵某属于伪造人,赵某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赵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11. 建设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说明理由。
建设银行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丁公司持有的汇票属于汇票本身的伪造,该汇票属于无效票据,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本题中,丁公司取得的汇票为“克隆汇票”,其上所有的签章均不是当事人以真实意思所签,该汇票本身无效,建设银行是可以拒绝付款的。
12. 如果建设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说明理由。
丁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追索。由于该汇票本身无效,因此乙公司实际并没有在该“克隆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丁公司可以基于双方的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丁公司的损失。
[解析] 只有出票人的签章有问题才会导致票据无效,其他人的签章有问题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对物抗辩中的“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是指的被伪造人或付款人对伪造人或变造人的抗辩,而对于善意的已经支付对价的持票人是不适用的。在无效票据上签章相当于没有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明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仟破产管理人。经查:
(1)丙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07年担任乙公司的财务顾问,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的注册会计师张某之妻现为明天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2)2011年4月1日,明天公司与A公司订立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明天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债权人A公司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3)明天公司的股东B公司认缴的货币出资额为180万元,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尚有80万元未缴付。丙会计师事务所要求B公司立即缴纳该出资,B公司以尚未到2年的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由于明天公司尚欠B公司80万元的货款,B公司主张以其80万元的债权抵销其尚未缴付的80万元出资。
(4)明天公司与C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签订了一份200万元的买卖合同,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双方当事人均米履行完毕。
(5)D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向E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明天公司作为D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E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3.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说明理由。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的注册会计师张某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说明理由。
①丙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在本题中,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乙公司财务顾问的时间距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年。
②注册会计师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根据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14.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丙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抵押予以撤销?说明理由。
①A公司的抵押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在本题中,A公司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4月1日)设立。
②丙会计师事务所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是指对原来已经成立的债务补充设置担保,但不包括在可撤销期间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
15.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公司拒绝出资的理由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B公司能否以其80万元的债权抵销其尚未缴付的80万元出资?说明理由。
①B公司拒绝出资的理由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②B公司不能以其80万元的债权抵销其尚未缴付的80万元出资。根据规定,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16. 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视为解除。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17. 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明天公司的保证责任能否免除,并说明理由。
明天公司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
[解析] 利害关系的判断应注意相关期限的要求;动产抵押登记仅具有对抗效果;公平合理设置的担保不能撤销;出资没有期限的要求;出资不能与债权相抵,否则相当于提前偿还了债务;破产并不是免除保证责任的理由。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09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09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丙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白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09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0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8. 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不可以。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租赁楼房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19. 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0. 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兴隆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兴隆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于2011年6月4日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其申请文件披露了以下信息:
(1)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盈利,最近3个会计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作为计算依据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6%、5.5%、10.2%。
(2)兴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价格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16.88元,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为17.65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7.10元。
(3)兴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显示,因兴隆公司当时暂无新的房地产投资项目而沉淀大量闲置资金,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效用,与B证券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进行财务性投资,该协议于2011年5月31日到期。
(4)兴隆公司曾为其控股股东C公司的银行贷款违规提供担保,于2010年5月5日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要求:根据有关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1. 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兴隆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简述理由。
兴隆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本题兴隆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6.77%,是符合规定的。
22. 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兴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兴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本题兴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高于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是符合规定的。
23. 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兴隆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说明理由。
兴隆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财务性投资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题兴隆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存在委托理财的事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24. 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内容,兴隆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事实是否会对其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构成障碍?说明理由。
兴隆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事实不会对其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构成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增发股票。本题A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已超过了12个月,因此,不会构成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障碍。
[解析]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是重要知识点,应当准确记忆相关条件。如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发行价格不低于20日的均价,不能有违规行为,公开谴责在12个月内有效。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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