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三、判断题2. 某修缮装饰工程公司在承揽装修工程之外,还销售部分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但该公司一直未能分别核算装修工程收入与销售上述二类材料的收入。依据税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全部营业收入应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对 错
A
[解析]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4. 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合用的车辆如不能划分清的,一律照章征税。
对 错
A
[解析] 税务处理的一贯原则都是:征税与免税划分不清的一概征税;高税项目与低税项目分不清的,一律从高征税。
6. 对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年审时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对 错
B
[解析] 对这类未达标的一般纳税人,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是有条件的,条件是未曾出现下列情形: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②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③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8.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加工承揽合同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0.5‰,营业账簿适用定额税率,税额为每件5元。
对 错
B
[解析] 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使用0.5‰的比例税率,其他账簿使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10. 对于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60%,即使在减免税期限内,也不能享受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
对 错
B
[解析] 税法规定:对于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如果当年度其牛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即使在减免税期限内,也不能享受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
14. 企业的车船上了外省的牌照,仍应在企业经营所在地纳税。
对 错
A
[解析] 车船使用税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因此,上了外省牌照的车船,仍在企业经营所在地纳税。
15.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废旧物资,可依据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所列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于收到发票之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 错
B
[解析] 购进免税废旧物资抵扣时间截止到开票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之前,而不是收到废旧物资发票之日。
16. 税收征管法及其它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因偷税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或者骗取的退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 错
B
[解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因计算错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在三年内追征;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因偷税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
18.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必要前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税收保全措施的必然结果。
对 错
B
[解析] 如果在规定限期内纳税人缴纳了税款,就应取消保全措施,因而税收强制执行不是税收保全的必然结果。
20.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应按照自报成交价格加倍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 错
B
[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应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认转让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
四、计算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某企业2000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 000平方米,其中子弟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 2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 000平方米。2000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 4 000万元,7月1日起企业将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8月1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1)200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5000-3000-1200)×4]元=243200元
(2)200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4000-200)×(1-20%)×1.2%]万元=36.48万元
[200×(1-20%)×1.2%÷12×6]万元=0.96万元 或[4000×(1-20%)×1.2%-200×(1-20%)×1.2%×50%]万元=37.44万元
出租房产=(1.5×6×12%)万元=1.08万元
在建工程=[500×(1-20%)×1.2%÷12×4)万元=1.6万元
2000年应缴纳房产税=(36.48+0.96+1.08+1.6)万元=40.12万元
2.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240万元、增值税31.20万元,支付运费17万元、建设基金3万元、保险费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销售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收入5 600万元,货物已运抵商场,全部款项记入银行存款借方;委托某运输企业负责运输,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费100万元,其中包含装卸费、搬运费共30万元;根据协议,此项运输费用由双方负担,本月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运费20万元。
(3)购入办公用品100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3万元、增值税0.51万元,办公用品运抵后全部投入生产车间办公室使用。
(4)用自产货物与某协作单位交换产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7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72万元,差价以现金支付,货物已分别运抵双方企业;换回的产品入库后60%用于企业职工宿舍,40%用于车间生产。
(5)接受协作单位捐赠零配件一批用于生产,零配件不含税价值为10万元,已验收入库,本月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各类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已在当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企业2003年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5600万元×17+20万元÷(1+17%)×17+70万元×17%
=(952+2.91+11.90)万元=966.81万元
进项税额=31.20万元+(17+3)万元×7%+(100-30)万元×7%+0.51万元+72万
元×17%×40%=(31.20+1.40+4.90+0.51+4.90)万元
=42.91万元
应纳税额=(966.81-42.91)万元=923.90万元
3. 某市宏志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开发市内新区建设项目。建成后的普通标准住宅销售收入5 000万元,综合楼销售收入18 000万元,公司按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了销售环节各项有关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忽略不计)。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 000万元,其中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占用土地支付的金额占全部支付金额的1/4。公司分别计算了普通标准住宅和综合楼的开发成本及开发费用,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18%;综合楼开发成本为6 000万元。另知该公司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比例为10%。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税额。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计算综合楼应纳土地增值税。
(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1-1/4)]万元=1500万元
2)支付开发成本=6000万元
3)扣除税金=18000万元×5%×(1+7%+3%)=990万元
4)应计提开发费用=(1500+6000)万元×10%=750万元
5)加计扣除费用=(1500+6000)万元×20%=1500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1500+6000+990+750+1500)万元=10740万元
(2)增值额=(18000-10740)万元=7260万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率=7260÷10740×100%≈67.60%
(4)应缴土地增值税=(7260×40%-10740×5%)万元=2367万元
五、综合题(计算部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04年9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台头为丙企业的运输发票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企业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发票。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乙、丙企业各自应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1)甲企业应纳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5.1+18×17%-50×0.08×17%)万元=(8.16-0.68)万元=7.48万元
甲企业将购进的货物赠送,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而将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与个人消费,属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当期进项税=(3.4+0.7×7%+0.85-4×17%)万元=3.62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7.48-3.62)万元=3.68万元
(2)丙企业应纳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0.85+35.1÷(1+17%)×17%]万元=5.95万元
当期进项税=[5.1+18×17%-50×0.08×17%+0.5×7%]万元=7.52万元
(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当月可以申报抵扣)
当期应纳增值税=(5.95-7.52)万元=-1.57万元
(3)乙企业应纳营业税=(0.5+0.8+0.3)万元×3%=0.048万元
2. 某饭店2004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客房收入80万元,保龄球馆收入5万元,歌舞厅收入6万元。
(2)餐厅餐饮收入50万元,另收服务费2万元。
(3)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1万元。
(4)出租柜台销售字画,本月取得租金0.5万元,字画销售收入8万元。
(5)饭店为前台、餐厅和保龄球馆共购置税控收款机3台,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万元。
要求:计算饭店本月应纳流转税(附加税费不考虑)。
(1)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出租柜台收入,均属于服务业,按5%税率交营业税;保龄球馆收入2004年税率也降为5%;歌舞厅属于娱乐业,税率为20%。
(2)小卖部零售收入应纳增值税。
(3)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7%=9万元÷(1+ 17%)×17%=1.31万元。
(4)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营业税={[80+(50+2)+0.5+5]×5%+6×20%-1.31}万元=6.32万元
应纳增值税=10000元÷(1+4%)×4%=384.62元
3. 甲建筑工程公司2004年发生以下两项业务,均在当年完了,并收取了价款。
(1)中标一写字楼工程的建设,总工程额8 000万元,其中:
①本公司附设预制构件厂在施工现场制造的水泥预制构件价值2 000万元。
②外购钢条、钢筋等建筑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价款1 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③附属非独立核算工厂生产制造的金属结构件,价值500万元(含增值税)。
④写字楼玻璃幕墙工程发包给具备建筑安装施工资质的乙企业,合同中注明玻璃幕墙总价值900万元,安装费用100万元。(乙企业生产制造玻璃幕墙时外购材料进项税为120万元)
(2)自建两幢5层楼高建筑物,每幢建造成本均为400万元,建成后一幢本单位装修成写字楼出租,装修费用共150万元,当年取得租金90万元;另一幢出售,售价600万元。(当地规定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甲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
(2)计算甲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
(3)计算乙企业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甲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
1)写字楼工程应纳营业税=(8000-500)万元×3%=225万元
2)出售自建建筑物应纳营业税=400万元×(1+10%)÷(1-3%)×3%+600万元×5%
=(13.61+30)万元=43.61万元
3)出租自建写字楼应纳营业税=90万元×5%=4.5万元
甲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225+43.61+4.5)万元=273.11万元
(2)甲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
附设工厂制造金属构件应纳增值税=500万元÷(1+17%)×17%=72.65万元
(3)乙企业应纳税金
1)应纳增值税=[900÷(1+17%)×17%-120]万元=10.77万元
2)应纳营业税=100万元×3%=3万元
4. 甲企业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营酒厂,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2年3月甲企业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
(1)自制粮食白酒一批,内销35 000公斤,含税销售价16元/公斤;外销15 000公斤,离岸价为4美元/公斤,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8.3。
(2)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一批,开出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2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凭证,货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3)将价值15万元的粮食委托给乙企业加工成白酒,乙企业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万元,粮食白酒4万公斤加工完毕,甲企业收回白酒时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含辅料价值)、增值税额0.51万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4)甲企业将收回的白酒深加工后批发售出25 000公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另支付给运输单位销货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普通运费发票。
(5)以外购散装粮食白酒生产礼品酒,期初库存外购散装白酒1 000公斤,不含税价值为8万元,本月购入25 000公斤,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25万元,月末库存外购散装白酒1 500公斤,不含税价值为4万元。
(6)出售精装礼品酒2 000公斤,不含税销售价为120元/公斤。
(7)月初留抵的进项税额为14万元。
要求:
(1)计算甲企业本月的增值税应退或应纳税额(白酒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3%)。
(2)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3)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计算甲企业本月增值税应退或应纳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1.5×8.3×4×(17%-13%)]万元=1.99万元
2)本月应纳增值税
进项税额(剔除不予退税的进项税额以后)=[20×13%+(1+2)×7%+0.51+25×17%- 1.99]万元=5.58万元
销项税额=[(3.5×16/1.17)×17%+26×17%+0.2×120×17%]万元=16.64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16.64-5.58-14)万元=-2.94万元
3)免抵退税额=(1.5×4×8.3×13%)万元=6.47万元
4)该企业应退税额=2.94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6.47-2.94)万元=3.53万元
(2)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内销白洒应纳消费税=[3.5×1+(3.5×16/1.17)×25%]万元=15.47万元
外销白酒免纳消费税。
批发售出白酒纳消费税=(2.5×1+26×25%)万元=9万元
销售礼品酒应纳税=(0.2×1+0.2×120×25%)万元=6.2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15.47+9+6.2)万元=30.67万元
(3)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20+3)万元÷(1-25%)×25%+(4×1)万元
=(7.67+4)万元=11.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