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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师分类模拟题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四)
单项选择题
请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先生在某市有一套原值为100万元的路边门面房(商用),如出租给单位每月租金1万元,每年可得租金12万元;如果用这套房开一小商店自己经营(个体工商户),销售小百货,预计每年销售额为40万元(不含税),未扣除相关税费(即营业税金及附加、房产税)前的利润为15万元(王先生每月自账面领取工资2000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税计税余值按房产原值扣减30%后的余值计算。
1. 如果出租给单位使用,则每年可实现税后收益______。
A.79040.50元
B.83059.20元
C.85110.40元
D.76459.20元
A
B
C
D
B
[解析] 如出租,每年应缴税:
应纳印花税=120000×1‰=120元(租赁合同按年租金一次签订)
每月应纳营业税及附加=10000×5.5%=550元,全年6600元
每月应纳房产税=10000×12%=1200元,全年14400元
第一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550-1200)×(1-20%)×20%=1300.80元
以后11个月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550-1200)×(1-20%)×20%=1320元
全年共计个人所得税=1300.8+1320×11=15820.80元
应纳税合计=120+6600+14400+15820.80=36940.80元
税后收益=120000-36940.80=83059.20元
2. 如果王先生利用该房产经营商店,则每年可实现税后收益______。
A.113610元
B.123210元
C.136310元
D.110010元
A
B
C
D
C
[解析] 如自己经营,每年应纳税:
应纳增值税=400000×3%=12000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200元
应纳房产税=1000000×(1-30%)×1.2%=8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0×12-1200-8400-3500×12)×35%-14750=28090元
税后收益=150000+24000-1200-8400-28090=136310元
(注:根据财税[2008]24号的规定,只有个人出租住房才能享受下列税收优惠: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门面房属于商用房,不能享受上述系列税收优惠。)
3. 某物流公司与某生产企业商定,长期为其提供仓储、运输服务,并按年度签订合同。2012年度拟订的合同总金额为80万元。经咨询金融理财师小张后,物流公司与该生产企业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仓储保管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另一份为货物运输合同,金额为50万元。筹划后,物流公司共减少缴纳印花税______。
A.160元
B.250元
C.400元
D.380元
A
B
C
D
B
[解析] (1)税法规定,仓储保管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1‰,货物运输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5‰,如果该合同不分别记载两类不同业务的金额,应就合同总金额,全部按照仓储保管合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应纳税额:800000×1‰=800元
(2)如果分别书立两份合同,则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300000×1‰+500000×0.5‰=300+250=550元
(3)筹划后物流公司共减少缴纳印花税:800-550=250元
4. 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王强(无其他单位兼职),2012年全年工资收入为20万元,其中每月领取工资1万元,每季度领取奖金2万元。2013年公司高层决定,计划安排8万元收入费用化,工资每月0.8万元,年终奖金2.4万元。王强2013年比2012年少缴纳______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A.30285元
B.20185元
C.25810元
D.19025元
A
B
C
D
D
[解析] 2012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1)2012年不发放奖金的8个月的工资共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0-3500)×20%-555]×8=5960元
(2)2012年前3个季度奖金连同当月工资共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0+20000-3500)×25%-1005]×3=16860元
(3)最后一个季度的奖金视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2年第12月的工资和第4季度奖金共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000-3500)×20%-555]+20000×10%-105=2640元
(4)2012年共需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5960+16860+2640=25460元
2013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1)2013年的工资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12=4140元
(2)2013年的年终奖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
(3)2013年共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140+2295=6435元
(4)2013年比2012年少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5460-6435=19025元
5. 陈先生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陈先生准备在2012年度将在该企业名下的以180万元价格购置的一套住房出租。经中介介绍,对承租该房产感兴趣的客户如下:一个是某从事出口贸易的公司,承租目的是要在这里从事商务活动;另一个是某国有企业的高管,承租的目的是自己居住。假设出租给贸易公司的租金收入为x,出租给国企高管的租金收入为y,那么,在______时,陈先生将房产出租给以上的两种承租人税后收益相等。
A.x=1.3477y
B.x=1.0971y
C.x=1.3561y
D.x=2.0881y
A
B
C
D
B
[解析] (1)出租给贸易公司的税后收益:x-5.5%x-0.1%x-12%x-(x-5.5%x-0.1%x-12%x)×25%=0.824x-0.206x=0.618x
(2)出租给国企高管的税后收益:y-5.5%y-4%y-0.1%y-(y-5.5%y-4%y-0.1%y)×25%=0.904y-0.226y=0.678y
(3)当0.618x=0.678y,即x=1.0971y时,房产出租给两类承租人的税后收益相等。
(注: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6. 2012年琳达将被其所在的美国公司派驻上海任某合资公司的技术总监,琳达预计在华时间为260天。其中2012年6月,她预计在华时间为10天,境内获得工资60000元,境外获得工资8000美元(1美元=6.5元人民币)。经咨询金融理财师小李后,琳达拟担任技术顾问,而不是技术总监的职务。筹划后2012年6月琳达可少缴纳个人所得税______。(答案取最接近值。)
A.12405.36元
B.57660.35元
C.38360.25元
D.25900.95元
A
B
C
D
A
[解析] (1)琳达担任技术总监,除境外工作期间由境外支付的工资不纳税外,其他所得均需在中国纳税。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0+8000×6.5-4800)×45%-13505]×[1-8(300×6.5÷(60000+8000×6.5)×20÷30]=(107200×45%-13505)×(1-52000÷112000×20÷30)=23983.69元
(2)琳达担任技术顾问仅就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境内外支付的部分在中国纳税,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0+8000×6.5-4800)×45%-13505]×10÷30=34735×10÷30=11578.33元
(3)筹划后琳达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3983.69-11578.33=12405.36元
7. 遗产是指______。
A.自然人生前拥有的个人合法财产
B.自然人死亡时的家庭财产
C.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D.自然人生前享有的所有民事权利
A
B
C
D
C
[解析] 所谓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它包括不动产、动产和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选项C正确。
8. 王先生是某银行的客户,在该银行有100万元存款,同时,王先生还拥有两处住房,拥有某地段50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李先生欠王先生10万元,王先生拥有李先生的一件祖传宝玉作为质押品。王先生希望该银行的理财师帮助其草拟遗嘱处分上述财产,其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______。
A.在银行的100万元存款
B.两处住房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李先生的祖传宝玉
A
B
C
D
C
[解析] 他物权是对他人拥有所有权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在银行的100万元存款和两处住房属于王先生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李先生的祖传宝玉属于王先生拥有担保物权的财产。
9. 赵先生拥有价值1000万元的股票,他希望在自己死亡时转移给自己的儿子,由于儿子智力有问题,生活无法自理,因此希望由专业人士来管理该股票,将该股票的收益支付给他的儿子。赵先生希望金融理财师为其推荐一种能够实现其愿望的遗产转移方式,该方式应该是______。
A.赠与
B.为受益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
C.遗嘱继承
D.遗嘱信托
A
B
C
D
D
[解析] 赠与和为受益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都是终身转移,而赵先生希望在自己死亡时转移财产,遗嘱继承无法实现其由专业人士来管理股票的目的。
10. 自然人终身转移遗产的方式主要有______。
(1)为受益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
(2)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
(3)赠与
(4)遗嘱信托
A.(1)(2)
B.(3)(4)
C.(1)(2)(3)
D.(2)(3)(4)
A
B
C
D
C
[解析] 自然人终身转移遗产的方式主要有:赠与、为受益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三种形式,故选项C正确。
11. 自然人在死亡时转移遗产的方式主要有______。
(1)遗产继承
(2)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
(3)遗赠
(4)遗嘱信托
A.(1)(3)
B.(1)(2)
C.(1)(3)(4)
D.(2)(3)(4)
A
B
C
D
C
[解析] 自然人在死亡时转移遗产的方式主要有:遗产继承、遗赠、遗嘱信托三种形式,故选项C正确。
12. 李先生有银行存款100万元,没有留下遗嘱就去世了。李先生的儿子和女儿均已先于李先生去世,其儿媳、女婿、弟弟和侄子仍健在,没有其他亲人。李先生一直由其儿媳一人赡养。李先生的儿媳、女婿、弟弟和侄子均到银行请求继承该笔存款,其中,拥有继承权的是李先生的______。
A.儿媳
B.女婿
C.弟弟
D.侄子
A
B
C
D
A
[解析] 丧偶儿媳和女婿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权继承遗产。
13. 美国遗产税制规定:遗产总额还包括被继承人在去世以前______之内转移的各类财产的价值。
A.4年
B.3年
C.7年
D.10年
A
B
C
D
B
[解析] 美国遗产税制规定,遗产总额还包括被继承人在去世以前3年之内转移的各类财产的价值。选项B正确。
14. “先分后税”税制模式是______。
A.总遗产税制
B.分遗产税制
C.混合遗产税制
D.赠与税制
A
B
C
D
B
[解析] 总遗产税制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的制度,即一次性地先征税,然后进行财产的分割继承,而不管这项财产的去向如何;分遗产税制又称继承税制,是指对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先进行分割,然后就各个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分别征收遗产税的制度;混合遗产税制是指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然后再分别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征收继承税的制度。“先分后税”税制模式是分遗产税制,选项B正确。
15. 钱先生在美国拥有一处价值100万美元的不动产。钱先生请金融理财师帮忙将该不动产赠与其在美国读书的儿子,该理财师通过美国的中介机构完成了上述赠与。如果美国要征收赠与税,纳税人是______。
A.钱先生
B.钱先生的儿子
C.该金融理财师
D.美国的中介机构
A
B
C
D
A
[解析] 在美国,赠与税的纳税人是财产的赠与人。
16. 下列财产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是______。
(1)典权
(2)承包经营权
(3)抵押权
(4)公共财产使用权
A.(1)(2)
B.(2)(3)
C.(2)(4)
D.(1)(2)(4)
A
B
C
D
C
[解析] 他物权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承包经营权和公共财产使用权依法不得转移,因而不能作为遗产;典权和属于担保物权的抵押权和留置权则属于遗产的范围。故选项C正确。
17. 下列可以作为自然人遗产权利的有______。
(1)人身权
(2)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3)抵押权
(4)留置权
A.(1)(3)
B.(2)(3)
C.(1)(2)(4)
D.(2)(3)(4)
A
B
C
D
D
[解析] 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与个人身份密切结合,一旦分离便不复存在,因而不能作为遗产。
18. 赠与税的征税客体包括______。
(1)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货币和实物
(2)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3)代他人偿还到期债务
(4)无偿提供给他人的预期可得的财产,如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
A.(1)(2)
B.(2)(3)(4)
C.(1)(3)(4)
D.(1)(2)(3)(4)
A
B
C
D
D
[解析] 赠与税的征税客体除包括赠与人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货币和实物外,还包括无偿免除的债务人的债务或无偿为他人承担的债务,以及无偿提供给他人的预期可得的财产。选项D正确。
19.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在实行总遗产税制的国家,纳税人为遗产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纳税款通常由遗嘱执行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代扣代缴。在实行分遗产税制的国家,遗产税通常由遗产继承人(多数国家规定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自己缴纳
B.自然人生前享有的所有民事权利都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C.一般来说,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如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只能由继承人来保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D.一般而言,如果财产的持有证明上只有客户一人的名字,则客户就可以被认为是该财产的独立持有者,该财产属于个人特有财产;但对于已婚客户,情况则有所不同
A
B
C
D
B
[解析] 死者生前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方面,而可以被继承的只能是财产权利。
20. 王小姐是中国公民,嫁给了美国人史密斯,史密斯在结婚第一年就向王小姐赠送了价值50万美元的跑车一辆。王小姐的金融理财师在和王小姐的聊天中得知此事后提示王小姐,史密斯先生需要在美国缴纳赠与税。史密斯先生的应纳税赠与额为______。
A.50万美元
B.49万美元
C.40万美元
D.0美元
A
B
C
D
C
[解析] 在美国,对于赠与税,在日历年度内,纳税人对每位受赠人的赠与可以享受1万美元的不予计列额。自2002年,年度赠与税免征额提高到1.1万美元。如果纳税人的配偶不是美国公民,纳税人对其配偶的赠与的年度不予计列额为10万美元。
21. 美国遗产和赠与税的扣除项目主要有______。
(1)婚姻扣除
(2)慈善捐赠扣除
(3)家庭特有经营特别免税额
(4)年度赠与税免征额
A.(1)(2)
B.(2)(3)(4)
C.(1)(3)(4)
D.(1)(2)(3)(4)
A
B
C
D
D
[解析] 美国遗产和赠与税的扣除项目主要有婚姻扣除、慈善捐赠扣除、家庭特有经营特别免征额、年度不予计列项目(如年度赠与税免征额)等。
2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2001年美国某先生的应纳税遗产额为120万美元,他应纳的遗产税额为215250美元
B.一般来说,具有财产性质的债权应作为遗产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因合同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而使被继承人成为债权人的,如果债权的标的为财产而不是一种行为,则这些债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C.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必须偿还
D.在遗产筹划中,夫妻共有财产又称带幸存者所有权
A
B
C
D
B
[解析] A.1200000×41%-64200-220550=207250美元
C.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对被继承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不负偿还责任。
D.夫妻共有财产和带幸存者所有权是两种不同的共同持有财产形式。
2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继承开始后,无论是否有遗嘱,都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B.遗嘱信托在委托人未死亡时就可生效
C.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或女婿。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此外,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在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D.总遗产税制的税率设计依据遗产总额确定,不考虑继承人的多少及其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一般按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分遗产税制的税负高低往往取决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一般也按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A
B
C
D
D
[解析] A.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B.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信托契约才生效。
C.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史密斯先生拥有财产190万美元,史密斯太太拥有财产50万美元,夫妻双方都没有负债。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2000年史密斯夫妇对他们的遗产进行安排。
24. 如果史密斯先生将财产全部转移给太太,史密斯先生和史密斯太太于2001年先后去世,那么他们应该缴纳的遗产税税额为______。
A.414500美元
B.436500美元
C.756250美元
D.976800美元
A
B
C
D
C
[解析] 2400000×49%-199200-220550=756250美元
25. 如果采取零税婚姻策略,史密斯先生于2000年去世,史密斯太太于2001年去世,那么他们应该缴纳的遗产税税额为______。
A.414500美元
B.436500美元
C.756250美元
D.976800美元
A
B
C
D
B
[解析] (1900000-675000+500000)×45%-119200-220550=436500美元
26. 如果采取税率相等化婚姻策略,史密斯先生于2000年去世,史密斯太太于2001年去世,那么他们应该缴纳的遗产税税额为______。
A.414500美元
B.436500美元
C.756250美元
D.976800美元
A
B
C
D
A
[解析] 史密斯先生和太太都需要缴纳遗产税:
1200000×41%-64200-220550=207250美元
合计缴纳:207250×2=414500美元
27. 某国的一对夫妇有一个儿子,丈夫拥有45万元的个人财产。假设该国遗产税适用50%的比例税率,每人享有21万元的遗产免税额(夫妻间的遗产转移可以享受免税)。为了使其遗产税负最小化并尽可能延缓税收,丈夫应该给妻子和儿子遗留的遗产数额为______。
A.给妻子45万元,不给儿子
B.不给妻子,给儿子45万元
C.给妻子21万元,给儿子24万元
D.给妻子24万元,给儿子21万元
A
B
C
D
D
[解析] 因每人享有21万元的遗产免税额,且夫妻间的遗产转移可以享受免税,应充分利用遗产免税额21万元,将21万元留给儿子、24万元留给妻子全部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28. 下列遗产筹划工具中可以减少纳税金额的是______。
(1)遗嘱
(2)赠与
(3)不可撤销信托
(4)遗产委任书
A.(1)(2)
B.(2)(3)
C.(3)(4)
D.(1)(2)(3)
A
B
C
D
B
[解析] 不可撤销信托在有限的情况下才可以修改,但它能够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所以当客户不打算对信托中的条款进行调整时,可以采用这一信托形式。对于赠与税,利用年度赠与免征额,可以减少纳税金额。比如在美国,在日历年度内,纳税人对每位受赠人的赠与可以享受1万美元的不予计列额。如果纳税人的配偶不是美国公民,纳税人对其配偶的赠与的年度不予计列额为10万美元。
29. 马先生有银行存款100万元,还有两套住房。马先生请其存款银行的金融理财师帮助其设计遗嘱,其中的两套房产准备分别留给两个儿子,100万元存款如何在两个儿子之间进行分配尚未决定。马先生希望对100万元存款的处置可以由自己随时修改,包括临终前可以在病床上口头修改。马先生现在应当选择的订立遗嘱的方式为______。
A.通过公证遗嘱来处理两套房产和100万元存款
B.通过代书遗嘱来处理两套房产和100万元存款
C.关于两套房产的处置立公证遗嘱,关于100万元存款的处置立口头遗嘱
D.关于两套房产的处置立公证遗嘱,关于100万元存款的处置立自书遗嘱
A
B
C
D
D
[解析] 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法律确定性最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以满足马先生处置房产的需要。自书遗嘱可以随时修改,包括通过口头遗嘱的方式来修改,因此,可以满足马先生处置100万元存款的需要。当然,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同样可以达到自书遗嘱的效果。由于马先生现在并未处于病危状况,不能立口头遗嘱。
30. 孙先生在银行有大量资产,他准备通过特定方式授权该银行的金融理财师小王代表自己安排和分配其财产,同时,他希望自己去世或因意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会对金融理财师安排和处理其财产行为的效力产生影响。下列能够实现孙先生愿望的工具是______。
A.遗嘱信托
B.生命信托
C.普通遗产委任书
D.永久遗产委任书
A
B
C
D
D
[解析] 遗产委任书可以实现自己不亲自办理有关遗产手续,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安排和分配其财产的目的。永久遗产委任书可以防范突发意外事件对遗产委任书效力的影响。信托无法实现上述目的。
31. 周先生向金融理财师小赵请教遗产信托的好处,小赵经过认真思考给出了以下答案,其中错误的是______。
A.合法地避免缴付高昂遗产税
B.资产保护,不受破产法影响
C.代替遗嘱成为遗产分配的主要方式
D.避免后人争产,没有遗嘱的流弊
A
B
C
D
C
[解析] 遗产信托是作为遗嘱的补充来规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并不能代替遗嘱成为遗产分配的主要方式。
32. 郑先生有银行存款100万元,他希望该笔财产能在自己生前转移出去,在自己去世后全部留给自己的孙子,同时,为了不影响孙子现在努力学习,郑先生暂时不想让他知道这件事。另外,郑先生要求该100万元转移到其孙子手中时也是现金,方便用做其出国留学的费用。下列转移方式中能够满足郑先生愿望的是______。
A.直接将该存款赠与郑先生的孙子
B.通过遗嘱将该存款遗赠给郑先生的孙子
C.购买以郑先生孙子为受益人的人寿保险
D.设计以郑先生孙子为受益人的遗嘱信托
A
B
C
D
C
[解析] 赠与可以在生前转移财产,但不可能不让孙子知道,而且该转移无法在去世时实现。遗赠可以在去世时实现转移,但无法做到生前就将财产从自己手中转移出去。设计以郑先生孙子为受益人的遗嘱信托也不能在生前就将财产从自己手中转移出去,而且,现金也不宜作为信托财产。
33. 张先生和张太太的财产信息如下:价值100万元的住房(张先生婚前财产),存款5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负债10万元(夫妻共同债务),张先生在5年前买下一份保额为70万元的终身寿险保单,受益人为张太太。如果张先生不幸去世,张先生的遗产价值是______。
A.190万元
B.150万元
C.120万元
D.70万元
A
B
C
D
C
[解析] 张先生婚前的100万元住房是他的个人财产,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计入一半,负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计入一半,终身寿险保单指定受益人为张太太,不能计入张先生的财产,张先生的遗产价值为:100+50÷2-10÷2=120万元。
34. 在一个总遗产税制的国家,夫妻之间的财产转移是免缴遗产税和赠与税的。亨利先生现年45岁,有太太和一个已成年孩子。亨利非常疼爱太太,和孩子的关系一般。亨利先生想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太太。理财师在制订遗产计划时,如果要兼顾保证遗产计划的可变性和尽可能减少纳税金额。需要______。
A.通过赠与和不可撤销信托的方式来实现筹划目标
B.通过赠与和可撤销信托的方式来实现筹划目标
C.通过遗嘱和不可撤销信托方式来实现筹划目标
D.通过遗嘱和可撤销信托方式来实现筹划目标
A
B
C
D
D
[解析] 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转移是免税的,不存在通过赠与和不可撤销信托来节税的问题。遗嘱和可撤销信托是保证遗产计划可变性的重要工具。
35. 某国实行总遗产税制。且遗产税税率高达60%。詹姆斯先生现年86岁,有太太和两个孩子。詹姆斯先生非常富有。有大量的不动产和动产。詹姆斯先生非常疼爱家人,理财师在制订遗产计划时,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在下列转移方式中,应选择______进行筹划。
(1)通过赠与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家人
(2)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家人
(3)通过可撤销信托方式将财产转移给托管人,受益人指定为家人
(4)通过不可撤销信托将财产转移给托管人,受益人指定为家人
A.(1)(3)
B.(2)(3)
C.(1)(4)
D.(2)(4)
A
B
C
D
C
[解析] 赠与和不可撤销信托是减少纳税金额的重要工具。
36. 保证遗产计划可变性的重要工具主要是______。
(1)遗嘱
(2)人寿保险
(3)可撤销信托
(4)赠与
A.(1)(2)
B.(1)(3)
C.(2)(3)
D.(1)(3)(4)
A
B
C
D
B
[解析] 借助遗嘱中的补遗条款,客户在希望改变其遗嘱内容时不需要制定新的遗嘱文件,而可以在原有文件上进行修改即可。可撤销性信托具有很强的可变性,它允许客户随时对之进行修改。遗嘱和可撤销信托均可增强遗产计划的可变性,故选项B正确。
37. 王先生有太太和未成年的孩子。王先生在2005年立下自书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他的妹妹,这份遗嘱由王先生亲笔书写,注明了年月日,但是没有王先生的签名。如果王先生去世,这份遗嘱______。
A.完全无效
B.完全有效
C.部分有效,应该保留孩子的继承份额后,余下的财产给王先生的妹妹
D.部分有效,应该先分出一半归王太太所有,并在余下的一半财产中保留孩子的继承份额后,剩下的给王先生的妹妹
A
B
C
D
A
[解析] 在遗嘱形式上有欠缺的遗嘱完全无效。
38. 赵先生有太太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儿,且父母健在。赵先生的父母和赵太太都有正式的工作。赵先生在2007年立下代书遗嘱,其两位朋友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遗嘱注明了年月日,有赵先生和两位朋友的签名。遗嘱内容是将赵先生的全部财产赠与赵先生的父母。这份遗嘱______。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应该保留赵先生的女儿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余下的财产才可以赠与赵先生的父母
D.部分有效,应该保留赵先生的女儿和赵太太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余下的财产才可以赠与赵先生的父母
A
B
C
D
C
[解析] 本题中的代书遗嘱从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在内容上违背了“遗嘱应该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赵太太不是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所以应该保留赵先生的女儿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余下的财产才可以赠与赵先生的父母。
39. 李先生丧偶,且父母早亡。李先生有三个儿子李一、李二、李三。李先生立下了遗嘱:把自己价值180万元的财产平分给三个儿子。李一有一个儿子(即李先生的孙子),李一的太太(李先生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如果李一先于李先生去世,李先生的遗嘱没有修改,李先生去世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李先生的遗产分配的结果是______。
A.李先生的儿媳、李先生的孙子、李二、李三各得到45万元财产
B.李先生的儿媳、李先生的孙子各得到15万元财产,李二、李三各得到75万元财产
C.李先生的儿媳、李先生的孙子各得到30万元财产,李二、李三各得到60万元财产
D.李先生的儿媳、李二、李三各得到60万元财产
A
B
C
D
B
[解析] 李二、李三根据遗嘱获得60万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产当中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给李一的60万财产作为李先生的遗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当中有:李二、李三、李先生的孙子(代位继承)、李先生的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按照继承法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均等,四个人各获得15万财产。
由此,李先生的儿媳、李先生的孙子各得到15万财产,李二、李三各得到75万财产。
40. 黄先生和黄太太结婚多年,黄先生和黄太太之间没有任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黄先生用最近两年积攒的个人工资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证上写了黄太太一个人的名字。该住房归属______。
A.黄先生的个人财产
B.黄太太的个人财产
C.黄先生和黄太太的夫妻共同财产
D.黄先生、黄太太和孩子的合有财产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产权证只有黄太太一个人的名字,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1. 陈先生和陈太太以夫妻共同所有的形式持有一项财产,如果陈先生去世且生前没有留下遗嘱,该项财产里属于陈先生的那部分权益归属为______。
A.归陈太太所有
B.一半作为陈先生的遗产,其余一半归陈太太所有
C.作为陈先生的遗产法定继承
D.等陈太太也去世后才能决定归属
A
B
C
D
C
[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他在财产上的所有权不会无条件转移给另一方,根据去世者的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作为去世者的遗产法定继承。
42. 贝克和弗雷德以联合共有的形式持有一项财产,贝克如果去世,该项财产归属为______。
A.归弗雷德所有
B.一半作为贝克的遗产,其余一半归弗雷德所有
C.作为贝克的遗产,要看贝克的遗嘱
D.等弗雷德也去世后才能决定归属
A
B
C
D
A
[解析] 联合共有财产中,一方去世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另一方所有。
43. 谢先生和谢太太以夫妻共同财产形式持有一项房产,他们有两个孩子。谢先生和谢太太的父母均健在。谢先生不幸去世而且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如果分割该房产,谢太太能分到的房产份额是______。
A.60.00%
B.50.00%
C.66.70%
D.62.50%
A
B
C
D
A
[解析] 由于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先归谢太太,剩下一半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中有谢先生的父母、谢太太、两个孩子共5人,五等分。即1/2+1/2×1/5=60%。
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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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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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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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39
40
41
42
43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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