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题1. 某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承包商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乙承包商不具有勘察、设计能力,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工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附属公共设施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工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工,工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后查明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丙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例中,甲与乙、乙与丙、乙与工分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回答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妥当?为什么?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有效性的判定:
(1)甲与乙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单位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乙与工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乙与工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乙将由自己总承包部分的施工工作全部分包给工,违反了合同法及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导致乙与工之间的施工分包合同无效。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妥。
理由:甲与丙不存在合同关系,乙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丙建筑设计院之间是总包和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故应向乙追究质量责任。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为:
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乙和丙应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 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 案例一:
某承包商承接了一项综合楼建设任务,该项目是该地区的标志性建筑物。整个建筑为箱形基础,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28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整个质量的控制。在第6层楼板钢筋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问题,施工单位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返工处理。在第12层混凝土部分试块检测时发现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实体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强度达到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使得该工程顺利完工,达到验收条件,项目业主组织了验收。
[问题]
1.在建筑安装过程质量控制的内容包括哪些?
2.说出在第6层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3.如果第12层实体混凝土经检测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4.该项目达到什么条件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对建筑安装过程实行全面质量控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对影响项目实施质量的人、材料、机械、环境和方法等因素应当实施全面控制。
2) 建筑安装过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是,通过培训和监控以及质量文化的培育,纠正员工一切不良操作行为,养成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程序进行规范运作的意识和习惯。
3) 根据对过程的具体分析,按照有效和高效的原则,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进行测量和试验,为便于监督,采用设置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的办法;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验证放行,应执行相应的程序和授权规定。
4) 由于工序接口多,各管理层应关注其管理范围内的各界面的控制,明确规定各过程的质量责任范围,清晰界定界面及其交接验收准则,并加强各界面的沟通协调。
2.隐蔽工程应加强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未经授权人员批准,一律不得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3.按照不合格控制要求进行。
1) 施工单位及时向项目业主(监理)报告,严禁隐瞒。
2) 对于出现的不合格问题,严格执行不合格处理程序。
4.该项目作为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是: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3. 某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拟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商,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了A、B、 C、D、E、F六家投标人作为潜在投标人,这六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出现以下情况:
A投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主要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表、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有关法律法规等。
B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首先确定了上级企业管理费及工程风险和利润,接着开始计算工料及单价。
C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主要从工程量要求、技术要求、施工设备要求、施工利润要求、质量要求等五个方面综合考虑。
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后,另外附加了工期需延长10天的条件。
E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一份补充文件,提高了投标报价。
F投标人的投标组织机构由本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问题:
1.A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主要依据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B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步骤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改正。
3.C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考虑的内容是否妥当?如不妥,说出应考虑哪些内容。
4.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
5.E投标人递交的补充文件是否有效?
6.F投标人的投标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说出合理的组成人员。
A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主要依据不妥。
理由: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不能作为A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主要依据。
2.B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步骤不恰当。
正确做法: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首选应研究招标文件。
3.C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考虑的内容不妥。
正确做法:在编制施工方案时,主要从工期要求、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成本要求等五个方面综合考虑。
4.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是正确的。
5.E投标人递交的补充文件有效。
6.F投标人的投标组织机构人员不合理。合理的投标组织机构人员应由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法律法规人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