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背景材料]
某工程的分部工程网络进度计划工期(即要求工期)为29天,网络计划如图6—1所示。施工中各工作的持续时间发生改变,具体变化及原因见表6—1。该分部工程接近要求工期时,承包商提出工期延期19天的索赔要求并符合索赔程序。
表6—1 某工程全部工程施工持续时间变化及原因表 工作代号 | 持续时间延长原因及天数 | 持续时间延长值 |
业主原因 | 不可抗力原因 | 承包商原因 |
A | 1 | 1 | 1 | 2 |
B | 2 | 1 | 0 | 3 |
C | 0 | 1 | 0 | 1 |
D | 1 | 0 | 0 | 1 |
E | 1 | 0 | 2 | 1 |
F | 0 | 1 | 0 | 1 |
G | 2 | 4 | 0 | 6 |
H | 0 | 0 | 2 | 0 |
I | 0 | 0 | 1 | 0 |
J | 1 | 0 | 0 | 1 |
K | 2 | 1 | 1 | 3 |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期延期为多少天?为什么?
1.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按合同规定(要求)处理索赔事件。由于非承包商原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时间,承包商可以索赔;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时间,承包商不能索赔。
2.计算由于业主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工期拖延后的总工期。
(1)确定以上非承包者原因使工作拖延后各工作的持续时间(该时间也可直接标注在网络图上或用文字说明)。
D
A=7 D
B=9 D
C=6 D
b=5 D
E=6 D
P=9
D
O=18 D
H=6 D
I=2 D
J=5 D
K=8
(2)包括工程师可批准工期顺延的时间在内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6—7所示,计算结果直接标于图上。
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期延期为36-29=7(天)。
(二)1. [背景材料]
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8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了一项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甲方于8月14日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开工日期为8月16日,双方商定与计划工期相比: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6—5所示,并在征得甲方代表的批准后,如期开工。
该工程开工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部分原有设施搬迁拖延,甲方于8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影响了工作 A、B的正常作业时间,使该两项工作的作业时间均延长了2天,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 6和8个工日;工作C未受到影响。
事件二: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某种机械应于8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8月29日才进场,造成工作D实际作业时间增加1天,多用人工7个工日。
事件三:在工作E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四:在工作F施工时,因甲方供应的材料出现质量缺陷,乙方返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影响H工序作业时间延长1天,窝工4个工日。
[问题]
1.根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确定计划工期、关键线路和A、B、C、D、E、F、H工作的总时差。
2.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试简述其理由。
3.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
4.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哪几项?经济补偿额为多少?
1.经图6—11计算结果可以确定计划工期为48天。A工序TF=0,B工序TF=3,C工序TF=4,D工序TF=6,E工序TF=10,F工序的TF=0,H工序TF=0。
关键线路为:M—A—F—H—I
2.事件一: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B处于非关键线路上,未超过其总时差,应进行费用补偿。因此,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的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二: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租赁设备迟进场属于乙方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三: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但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
甲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而由此增加的作业时间(2天)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10天)。
事件四: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事件应当索赔,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
3.由图6—12计算可得:
在考虑甲方责任的情况下,由于A工作延误2天(关键工序),B工作延误2天未超过其总时差3天,E工作延误2天,未超过其总时差10天,H工作拖延1天(关键工序),故包含甲方责任的工期为51天。
同理在考虑甲、乙双方责任的情况下,除考虑甲方责任因素的情况以外,事件二中D工序作业时间增加1天未超过其时差6天,所以实际工期仍为51天。
所以该工程应补偿工期为51-48=3(天)。
4.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
(1)由事件一引起的经济补偿额:(6+8)×18=252(元)
(2)由事件三引起的经济补偿额:14×30+15000=15420(元)
(3)由事件四引起的经济补偿额:30×6+1000+18×4=1252(元)
乙方可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额为:252+15420+1252=16924(元)
(三)1. 某网络图有A~M共13项工作,其中的工作K是J的前一时段的紧后工作,K又是H后一时段的紧前工作。根据逻辑关系绘出双代号网络图(见图5-2)。其中,节点编号①~⑦是正确的。
[问题]
1.逐条列出并说明网络中的错误。
2.绘出正确的网络图(工作项目不能少,逻辑关系不改变)。
1.网络图中的错误如下:
(1)循环回路:D→E→I。
(2)双箭头:C。
(3)无箭头:B,M。
(4)反箭头:I。
(5)一个节点的箭线;M。
(6)两个节点两个工作:F,G。
(7)交叉箭线:3--7与3--6。
(8)多个起点节点:①、②、④。
(9)多个终点节点:L,M。
(10)K不能从J线上引出。
(11)K不能从H线上引入。
(12)节点重号:(12)。
(13)多余虚工作:(11)—(12)。
(14)双代号图上出现单代号:
。
2.改正图见图5-3。
(四)1.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会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三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2 000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你认为应该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
2.因砂场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材料供应的情况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到的。
3.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价,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4.可以批准的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索赔,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14×2=24(万元)。
(3)6月7日至6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2×2=4(万元)。
合计:28+4=32(万元)。
5.由于上述事件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原因是:如果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支付中要扣除拖期违约金;如果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则不产生拖期违约金。
(五)1. 某房产公司拟建一大型商场,某监理公司承担安装设备监理,包括智能化系统的设备监理,业主请了国内某著名设计公司设计,现有3种方案A、B、C进行选择,经测算分别为385万、412万、373万。对以上3个设计方案确定了Z1、Z2、Z3、Z4、Z5五项指标,这5项功能的重要性程度之比为F1:F2:F3:F4:F5=3:2:2:1:2,由业主、设计、监理组成的专家按5项功能为3个方案打分(见表7-1)。
表7-1 功能及功能项打分 功 能 | 方 案 |
A | B | C |
Z1 | 10 | 8 | 9 |
Z2 | 7 | 9 | 10 |
Z3 | 8 | 10 | 9 |
Z4 | 9 | 9 | 7 |
Z5 | 6 | 8 | 10 |
[问题] 1.用环比分析法确定各功能项权重。
2.运用价值工程法选出最优方案。
1.①利用环比评分法先定Z5的得分为1,再依次环比比例逆向求出Z4、Z3、Z2、Z1的得分。
②方案功能加权得分=
第i项功能评分值×第i项功能的权重。
③功能指数=某方案成本/各功能加权得分之和。
④成本指数=某方案成本/各方案成本之和。
⑤成本降低额为负值时一般不予考虑功能改进。
⑥由题中所给的数据可知,功能的重要性程度之比为Z1:Z2:Z3:Z4:Z5=3:2:2:1:2,按照环比评分的标准,经换算后计算出各项功能的权重(见表7-2)。
表7-2 功能权重计算
功 能 |
重要程度比 |
得 分 |
功能权重 |
Z1 |
F1:F2 |
3/2 |
0.3 |
Z2 |
F2:F3 |
1 |
0.2 |
Z3 |
F3:F4 |
1 |
0.2 |
Z4 |
F4:F5 |
1/2 |
0.1 |
Z5 |
— |
1 |
0.2 |
|
— |
5 |
1.00 |
2.用功能指数法进行方案优选(见表7-3、7-4、7-5)
表7-3 各方案功能指数计算
方案功能 |
功能权重 |
各方案能加权得分 |
A |
B |
C |
Z1 |
0.3 |
10×0.3 |
8×0.3 |
9×0.3 |
Z2 |
0.2 |
7×0.2 |
9×0.2 |
10×0.2 |
Z3 |
0.2 |
8×0.2 |
10×0.2 |
9×0.2 |
Z4 |
0.1 |
9×0.1 |
9×0.1 |
7×0.1 |
Z5 |
0.2 |
6×0.2 |
8×0.2 |
10×0.2 |
合 计 |
8.1 |
8.7 |
9.2 |
功能指数 |
0.312 |
0.335 |
0.354 |
表7-4 各方案成本指数计算
方 案 |
A |
B |
C |
合 计 |
造价/万元 |
385 |
412 |
373 |
1 170 |
成本指数 |
0.329 |
0.352 |
0.319 |
1.000 |
表7-5 各方案价值指数计算
方 案 |
A |
B |
C |
功能指数 |
0.312 |
0.335 |
0.354 |
成本指数 |
0.329 |
0.352 |
0.319 |
价值指数 |
0.948 |
0.952 |
1.110 |
由表中的计算结果知C方案的价值指数最高,故应选择C方案。
(六)1. 某设备安装工程的网络计划如图4所示,计算工期为44天。根据技术方案,确定A、D、I三项工作使用一台机械顺序施工。
问题
1.如果按A—D—I顺序组织施工,则
(1)网络计划图应如何改变?
(2)计算工期是多少天?
(3)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各是多少天?
2.如果按D—A—I顺序组织施工,则
(1)网络计划图应如何改变?
(2)计算工期是多少天?
(3)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各是多少天?
3.比较以上两个方案的优缺点。
4.监理工程师如批准按D—A—I顺序施工的方案,施工中由于业主原因,B项工作时间延长5天,承包商提出要求延长5天工期。你认为工期延长几天合理?为什么?监理工程师签发机械闲置(赔偿)时间几天合理?为什么?
如果按照A—D—I顺序组织施工,则:
(1)网络计划图应变为如图8所示。
(2)其计算工期T
c为47天(计算过程见图8)。 (3)机械在现场的使用时间是20天(A工作使用10天,D使用5天,I工作使用5天)。机械闲置时间为12天(见图8)。发生在D工作完成后及I工作开始前,因为D工作完成后,应进行E工作,而I必须等E完成后才能开始。(根据图8计算出的A、D、I三项工作的最早开始和最早完成时
间,绘出示意简图,如图8右下角所示。)
2.如果按D—A—I顺序组织施工,则:
(1)网络计划图应改为如图9所示。
(2)其计算工期T<下标>c为45天。(计算过程见图9)
(3)机械在现场使用时间为20天(D工作使用5天,A工作使用10天,I工作使用5天)。机械闲置时间为3天。(根据图9计算出的D、A、I三项工作的最早开始和最早完成时间,绘出示意简图,如图9右下角所示。)
3.对A—D—I和D—A—I两种方案分析比较如下。
按"A—D—I方案”顺序施工比按“D—A—I方案”顺序施工工期长(长2天),机械闲置时间也长(长9天),所以按"D—A—I方案”顺序施工优于按“A—D—I方案”顺序施工。即按"D—A—l方案”顺序施工比按"A—D—I方案”顺序施工工期短,机械闲置时间短。
4.按"D—A—I方案”顺序施工时,由于业主原因,B工作时间延长5天。则网络计划图及工期
由于业主原因使B工作延长5天后,工程总工期变为49天(可按任意方法计算总工期,例如累加关键工作作业持续时间17+12+12+8=49天,见图10),目前总工期比批准的计划工期延长厂 49-45=4天,所以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5天不合理,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的合理的工期延长时间应为4天。
此外,还可进一步考虑将机械闲置时间的计算分两种情况:其一是认为B工作延长时D工作在第6天已经开始施工(施工机械已到场),所以可按D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来计算应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其二是认为B工作延长时间发生较早,D工作可以利用其自由时差调整到最迟开始时间开始施工(这时再组织施工机械进场),所以可按D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来计算应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
第一种情况:按B工作延长5天后调整的网络计划,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为28天(17 +12-6+5=28天),其中机械的使用时间为20天,故机械闲置时间是28-20=8天。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应为5天(8-3=5天)。
第二种情况:按B工作延长5天后调整的网络计划,D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可以安排在第10天(49-8-16-10-5=10)开始,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为24天(17+12+5-10=24天),中机械的使用时间为20天,故机械闲置时间是24-20=4天。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应为1天(4-3=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