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一)1. 某施工单位承揽了天津市某市政设施的施工任务,由于在投标过程中竞争相当激烈,遂在投标报价时降低了工程造价。之所以降低投标报价,是因为在投标文件编制前,该施工单位专门成立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小组,对该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做了系列的预测和分析后决定的。
问题1.施工项目成本定性预测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2.画出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编制的程序图。
3.施工项目成本计划是由谁主持编制的?
1.施工项目成本定性预测的具体方式是座谈会法和函询调查法。
2.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编制的程序图如下图所示:
3.施工项目成本计划是由项目经理在接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后,主持编制的。
(二)1. 某市政工程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了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个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四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B、D、 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四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 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
(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四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2)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问题。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天。
(三)1. 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如下表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增加的赶工费情况表 分布工程名称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可缩短的时间(周) | 0 | 1 | 1 | 1 | 2 | 1 | 1 | 0 | 2 | 1 | 1 | 0 | 1 | 3 |
增加的赶工费(万元/周) | — | 0.7 | 1.2 | 1.1 | 1.8 | 0.5 | 0.4 | — | 3.0 | 2.0 | 1.0 | — | 0.8 | 1.5 |
问题1.开工1周后,建设单位要求将总工期缩短2周,故请监理单位帮助拟定一个合理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请问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说明步骤和理由。
2.建设单位依据调整后的方案与施工单位协商,并按此方案签订了补充协议,施工单位修改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在H、L工作施工前,建设单位通过设计单位将此400m的道路延长至 600m。请问该道路延长后,H、L工作的持续时间为多少周(设工程量按单位时间均值增加)子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否有影响?为什么?
3.H工作施工的第一周,监理人员检查发现路基工程分层填土厚度超过规范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停止了该部位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总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4.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I、J、K、N四项工作分别拖延1周,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须支出赶工费。如果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每周净收益5.6万元,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是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还是延期完工合理?为什么?
1.步骤和理由:
(1)按工作的正常持续时间确定关键线路,利用标号法确定关键线路为:①—②—⑤—⑧—⑩—⑩或A—C—G—J—M。
(2)选择关键工作中增加的赶工费最小的一项工作进行第一次压缩,依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增加的赶工费情况表可知,关键工作G的赶工费最少,压缩工作G,将工作G的持续时间缩短1天,此时要求总工期缩短了1天。
(3)再利用标号法确定关键线路仍为:A—C—G—J—M。
(4)第二次压缩,选择关键工作中的赶工费次少的一项工作为M,压缩工作M,将工作M的持续时间缩短1天,此时要求总工期又缩短了1天。
所以,监理单位应将工作G和M各自缩短1天,既实现了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最少。
2.道路延长到600m时,工作H和L的持续时间是:
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无影响。
理由:用标号法确定道路延长到600m时的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可知,关键线路仍然是 A—C—G—J—M,所以不影响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
3.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情况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2)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
2)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
7)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4.因拖延的工作I、J、K、N中只有工作J处于关键线路上,又因为压缩工作J支出的赶工费小于投产后净收益,所以只需压缩工作J一天即可按期完工,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应该让施工单位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