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做出报价(见下表)。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间接费费率10%,利润率5%,计税系数3.41%。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月)。
施工开始后遇到季节性的阵雨,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采取了保护措施并发生了保护措施费;为了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单位提高了安全等级,发生了防护措施费。施工单位提出,上述两项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
施工至第2个月末,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该变更增加了一新的分项工程N,根据工艺要求,N在E结束以后开始,在H开始前完成,持续时间1个月,N工作的直接费为400元/m3,工程量为3000m3。
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工作 | 估计工程量(m3)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m3) | 合计(万元) |
A | 3000 | 300 | 90 |
B | 1250 | 200 | 25 |
C | 4000 | 500 | 200 |
D | 4000 | 600 | 240 |
E | 3800 | 1000 | 380 |
F | 8000 | 400 | 320 |
G | 5000 | 200 | 100 |
H | 3000 | 800 | 240 |
I | 2000 | 700 | 140 |
【问题】
1. 施工单位提出发生的保护措施费和防护措施费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1)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另行支付工程保护措施费不合理。理由:该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中。
(2)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另行支付安全防护费不合理。理由:该费用属施工单位支付的费用。
2. 新增分项工程N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及工程变更后增加的款额是多少?(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新增分项工程N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及工程变更后的增加的款额计算如下:工程变更后增加的款额(也可列表计算):
(1)分项直接费=400(元/m3);
(2)间接费=(1)×10%=400×10%=40(元/m3);
(3)利润=[(1)+(2)]×5%=(400+40)×5%=22(元/m3);
(4)税金=[(1)+(2)+(3)]×3.41%=(400+40+22)×3.41%=15.75(元/m3);
(5)全费用综合单价=(1)+(2)+(3)+(4)=400+40+22+15.75=477.75(元/m3);
(6)工程变更后增加的款额=477.75×3000=1433250(元)=143.33(万元)。
3. 该工程合同总价是多少?增加N工作后的工程造价是多少?
工程合同总价及增加N工作后的工程造价计算如下:
(1)工程合同总价=90+25+200+240+380+320+100+240+140=1735(万元);
(2)增加N工作后的工程造价=1735+143.33=1878.33(万元)。
4. 若该工程的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各工作均按匀速完成。且各工作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无差异。在下表中填入H、I、N三项工作分月工程进度款。
分月工程进度款表(单位:万元)名称 |
工作时间名称 | 第1月 | 第2月 | 第3月 | 第4月 | 第5月 | 第6月 | 第7月 | 合计 |
A | 45 | 45 | | | | | | 90 |
B | 25 | | | | | | | 25 |
C | 100 | 100 | | | | | | 200 |
D | | | 240 | | | | | 240 |
E | | | 190 | 190 | | | | 380 |
F | | | 320 | | | | | 320 |
G | | | | 100 | | | | 100 |
H | | | | | | | | |
I | | | | | | | | |
N | | | | | | | | |
合计 | 170 | 145 | 750 | 290 | | | | |
H、I、N三项工作分月工程进度款如下:
(1)H工作6月份工程进度款=240(万元);
(2)I工作7月份工程进度款=140(万元);
(3)N工作5月份工程进度款=143.33(万元)。
(可直接填入表中)
分月工程进度款表(单位:万元)名称 |
工作时间名称 | 第1月 | 第2月 | 第3月 | 第4月 | 第5月 | 第6月 | 第7月 | 合计 |
A | 45 | 45 | | | | | | 90 |
B | 25 | | | | | | | 25 |
C | 100 | 100 | | | | | | 200 |
D | | | 240 | | | | | 240 |
E | | | 190 | 190 | | | | 380 |
F | | | 320 | | | | | 320 |
G | | | | 100 | | | | 100 |
H | | | | | | 240 | | |
I | | | | | | | 140 | |
N | | | | | 143.33 | | | |
合计 | 170 | 145 | 750 | 290 | | | | |
5. 该工程预付款是多少?第1个月至第4个月每月结算各为多少?
工程预付款及第1个月至第4个月每月结算款计算如下:
(1)工程预付款=1735×20%=347(万元);
1735×10%=173.5(万元),故累计完成的工程款大于173.5万元时开始扣预付款。
(2)第1个月至第4个月每月结算款:
①1月份:工程进度款170万元<173.5万元;本月不扣预付款,本月结算款170万元。
②2月份:工程进度款145万元;
累计工程进度款145+170=315(万元)>173.5(万元),本月开始扣预付款本月扣预付款金额=145×30%=43.5(万元)。本月结算款=145-43.5=101.5(万元)。
③3月份:工程进度款750万元;
本月扣回预付款金额=750×30%=225(万元);
累计扣回预付款金额=43.5+225=268.5(万元);
本月结算款=750-225=525(万元)。
④4月份:工程进度款290万元;
预付款未扣部分=347-268.5=78.5(万元);290×30%=87(万元)>78.5(万元);
本月实际扣预付款金额为78.5万元,本月结算款=290-78.5=211.5(万元)。
【案例六】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天),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施工总进度计划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10天,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书面申请,请求将开工日期推迟5天。理由是:已安装的施工起重机械未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安全验收,需要更换主要支撑部件。
事件2:由于施工单位人员及材料组织不到位,工程开工后第33天上班时工作F才开始。为确保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单位决定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经分析,各项未完成工作的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见下表。
工作的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 |
工程名称 | C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赶工费率(万元/天) | 0.7 | 1.2 | 2.2 | 0.5 | 1.5 | 1.8 | 1.0 | 1.0 | 2.0 |
可缩短时间(天) | 8 | 6 | 3 | 5 | 2 | 0 | 10 | 6 | 1 |
事件3: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后,工作L按期开工。施工合同约定,工作L需安装的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由于设备到货检验不合格,建设单位进行了退换。由此导致施工单位吊装机械台班费损失8万元,L工作拖延9天。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问题】
1. 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工程推迟开工?说明理由。
总监理工程师应批准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延期开工申请。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如果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本案例是在开工日前10天提出的,甲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了申请,施工单位施工机械不能进场。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延期5天开工申请。但由于是施工单位自身的责任,相应工期不予顺延。
2. 指出图中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和总工期。
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⑥→⑦→⑨→⑩(或A→B→F→I→K→M),总工期为115天。
3. 事件2中,为使赶工费最少,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写出分析与调整过程)?赶工费总计多少万元?计划调整后工作L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为多少天?
为缩短工期,应该压缩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工作F开工后第33天才开始,延误工期7天,为确保按合同工期竣工,应压缩工期7天。在施工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各缩短工作K和工作F的工作时间5天和2天,这样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赶工费用最少。
理由:工作K赶工费率最低,首先压缩它,它可以压缩10天,可以直接压缩7天,但结果是改变了关键线路,关键线路变成了A→B→F→J→M,即将关键工作I、K变成了非关键工作,故此方案行不通;改压缩K工作6天,F工作1天(因为F的赶工费率第二小),结果关键线路仍为A→B→F→J→M,故此方案行不通;改压缩K工作5天,F工作2天,此时有两条关键线路包括原来的初始关键线路,所以此时满足条件,计算总工期刚好为115天,即达到目的。
最小赶工费为:5×1.0+2×1.2=7.4(万元)。
调整后L工作经计算可得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均为10天。
4. 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分别说明理由。
费用补偿批准,因为是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出现质量检测不合格导致,故监理单位应批准承包商因此发生的费用损失。
工期不予顺延,L工作拖后的工期9天未超过其总时差10天,故不应补偿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