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一1. 某地级市总体规划确定,主城区在现状基础上仍分为5个组团。该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有3条河流,主导风向东北风。主城区现状常住人口60万人,规划为90万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现状示意图如图1所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如图2所示。
图1 图2 规划要点如下:
(1)城市性质:省城北部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基地。
(2)总体布局:为“二主三副”的组合型空间布局结构,两个核心为A、E组,三副为B、C、D功能组团。各组团之间以农田和生态绿地进行分隔。
(3)道路交通:增建高速公路出入口3,规划连接各组团的城市快速路系统。
(4)工业布局:规划1处工业区;在A组团安排机械制造和生物制药园区;C组团安排新型建材及水泥厂;F组团安排电子信息高新技术园区;B组团安排物流中心;D组团安排旅游设施;均不安排大的工业项目。
(5)在组团隔离带内留出高压电力线走廊,新规划1个水厂、4个污水处理厂。
[问题] 请指出上述规划要点中不合理之处,并简述理由。
(1)总体布局结构为“二主三副”不合理(E组团没有成为核心组团的条件)。
(2)没有新增加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必要。
(3)城市快速路系统设置不合理。
(4)E组团与A组团之间只有一条城市干路不合理。
(5)在上风上水方向的C组团安排新型建材、水泥厂选址不当。
(6)污水处理厂1在水厂3上游选址不当,污水处理厂数量偏多。
试题二1. 某村为新农村规划建设试点村。该村位于城市边缘,所处地区由于城市整体生态环境需要而规划为限制建设区。村庄现状总人口1900人,村域总面积1.8km
2。建设目标: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的新农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39hm
2。村庄西、南侧的城市道路,根据上位规划要求预留了路侧绿化隔离带。村东南角现状是一处弃置地,在村委会要求下,为发展该村经济,规划为村办企业用地。村庄南部保留一所与邻村共用的小学。村庄西南的商业用地为该村现状的一家餐厅。
下图为该村村庄用地规划方案图。
某村村庄用地规划方案图 [问题] 试分析该村庄用地规划中的不妥之处。
该村庄用地规划中的不妥之处有:
(1)人均建设用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经计算,该村人均建设用地达到205m2/人。而国家规定人均用地标准上限为150m2/人,显然是超出国家标准了。
(2)位于限建区内,弃置地不应改为工业用地,可结合城市整体生态环境需要发展适当的生态绿化产业,并应按规定留出相应的道路绿化隔离带。
(3)村西侧的南北向道路不应形成错口,应调直。
(4)村委会位置较偏,为便于管理和方便村民办事应安排在村庄中心,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
(5)应安排托幼用地、文化活动站、卫生所等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高压线穿过建设区应设置防护绿带。
试题三1. 下图为某城市一以多层住宅为主的居住小区规划方案,面积19hm
2,东侧和南侧为城市主干路。根据城市规划条件,方案中规划1个小学、1个幼儿园和1个加油站。
居住小区规划方案 [问题] 请结合附图,分析该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小区内部布局结构不清晰,缺乏组团关系。
(2)内部交通不应对城市主干道开口。出入口较多,部分出入口距交叉口过近。道路系统主次不分,南、北向小区主要道路过于顺直,容易吸引外部交通通过,增加小区的交通压力。
(3)公共绿地面积不足。
(4)沿城市主干路及其交叉口不应布置商业,且沿街长度较长。
(5)北侧20层住宅楼的建筑间距不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
(6)小学、幼儿园及加油站不应邻主干路设置,尤其是小学的位置距离干路交叉口过近。幼儿园选址位置过偏,导致服务半径过大。
(7)幼儿园与加油站、停车场及首末站不应相邻设置,不满足《幼儿园设计规范》的要求。幼儿园独立占地且有相应活动场地,小学应安排操场。
(8)缺少配电、环卫等市政配套设施。
试题四1. A市位于我国东南部沿海丘陵地区。北部为山区,中部为山前平原,南部为滨海平原。在周边城镇群中定位为滨海旅游城市。
区域概况:该市周边分布有甲、乙、丙三个城市,其中甲市位于A市西侧,距A市约200km,为我国东南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并已建成国际机场一座;乙市在A市北侧,距A市约140km,是我国重要的加工业产业基地;丙市为港口城市,距A市约160km。
自然条件:该市自然生态环境较好,风景旅游资源丰富,其中北部部分山体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沿海地区中部海岸为约2km的平坦的沙质岸线,沙软湖平,水质清澈,附近有海岛;西部主要为礁石海岸,但水深较浅;东部沿海为我国著名的红树林及海洋生物保护区。
为充分发挥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推动A市经济发展,根据A市在城镇群内滨海旅游城市的定位,结合A市城市发展现状,该市编制了以产业发展为主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等级结构:分为A、B、C、D四级。A为市域中心城市;C为市域副中心城市,未来城市发展区域;B为重点发展城镇;D为一般城镇。
2)职能结构及产业定位:
(1)A为市域中心城市,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C市为现状县城,拟作为未来城市的副中心,为未来城市发展方向,定位为县级市,建设新型工业区,并布局大型区域电厂(装机容量480万KW)一座。
(3)B1、B2、B3为现状县城,拟作为重点发展市域副中心城市,其中B1定位为工业型城市,并拟建设大型深水码头;B2定位为商贸城市;B3拟建设为东南地区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
(4)D1为重点旅游城镇,为旅游集散中心,D2、D3、D4、D5重点发展工业。
3)交通规划:
(1)为把该市建设成重要的港口城市,拟在B1进行建设深水港码头。
(2)考虑到A市现状基础设施和城镇依托条件较好,拟定于市域西侧建设机场。
(3)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完善道路变通体系网,拟加快环形公路网建设,重点建设L1、L2、L3等三条道路,其中L1为连接B1、A及D1的高速公路,L2为B2、A及C的高速公路,L3为连接甲、B1及C的滨海道路,以加强各城镇之间的联系。
[问题] 请指出:该规划在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及产业布局、交通等方面中的不合理之处,并简要提出改进意见。
1)该规划的不合理之处及其缘由。
(1)C市及B1、B3产业定位为工业城市,与A市在区域城镇群内滨海旅游城市性质的定位不符;B3城市性质与乙市重叠。
(2)C市电厂规模过大,且会对海洋动物保护区和红树林造成较大的环境影响。
(3)该市海域较浅不适合建设深水码头;建设深水码头及机场与甲市已有基础设施重复,造成浪费。
(4)规划L1的北段穿越山脊,在工程上不合理;L2等级过高;A市与甲市、丙市联系不便;L3穿过红树林保护区及海域生物保护区,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基本修改意见
(1)将C市定位为依托A市及周边区域资源优势,发展滨海旅游业。
(2)B1定位为滨海旅游城市,B2定位为海陆联运和交通枢纽,B3不设置重要产业职能。
(3)L1北段应向东绕过山体;应以L2串联A市、甲、丙市即可,L3道路选线应沿海湾绕行。
(4)取消新建机场及深水码头的计划,应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共享。
试题五1. 某市城区一个地块面积为24hm
2,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公建在地块东侧带状布置。地块内现状无保留建筑,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2万平方米。地块北侧为已建成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西侧、南侧为城市河流,沿河建设有城市绿带公园;东北侧和东南侧临城市主干路,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口规划为立交。东北侧主干路下敷设有地铁交通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车站(如下图所示)。
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
3.建筑后退要求及间距规定。
4.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及竖向设计要求。
5.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规划用地位置示意图 [问题] 请补充其他必要的国有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其他必要的国有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有:
(1)补充建筑限高条件。
(2)注重环境和景观的设计,处理好与沿河城市绿带公园的关系及与立交桥的关系。
(3)补充绿地率和绿线要求。
(4)解决好地块出入口方位,满足停车场设置要求。
(5)明确地铁出入口位置。
试题六1. 某开发商拟在滨江规划建设一居住小区,用地规模约12公顷,提出了一个用地功能的布局方案。该居住小区规划方案图如下图所示。
[问题] 指出该居住小区的规划方案不妥之处。
1.小区被城市次干道穿越,不利于小区组织结构完整性,不利于提供安全的居住生活环境。建议将城市次干道向南改道至小区边缘。
2.小区内部无集中绿地及公共活动空间,虽然在东部有市政绿地,但不能取代小区绿地。建议将小区集中绿地与小区公共活动空间及托幼结合布置在小区中心位置。
3.滨江道路,布置高层住宅会阻挡南部住宅的景观视线。建议将低层住宅移至滨江边,将高层住宅移至小区南部。
4.托幼用地位置不合理,不要与小学靠近。建议将托幼与中心绿地合设。
5.小学位置不当,用地规模偏小。建议将小学移至小区东南角,小学入口开设在小区内部道路上,用地规模宜为1.0~1.5hm2
6.小区商业服务用地位置较偏。建议将小区商业服务向西移至与市级公建邻近,以体现经济的集聚作用。
7.小区没有核心空间。建议把托幼、集中绿地、公共活动中心共同构成小区核心空间。小区南北联系不便。建议小区内组织加强南北向交通联系的道路。
试题七1. 某市一行政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擅自在单位行政办公用地范围(不临街)建设了2栋多层住宅楼。在主体工程要封顶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建住宅工程没有办理任何规划手续。
[问题] 试问:该单位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请指出所存在的具体法律问题?并指出在什么条件下该建筑才可免于拆除?
(1)违反了相关法律《城乡规划法》和法规《行政许可法》。
(2)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属违法建设。
(3)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故该项目如果能够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可以免于拆除,但应当给予建设单位行政处罚,并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鉴于该建设项目已经封顶,违法建筑已经形成,如拆除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可以采取没收实物的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