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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确定新的天然气、电、住房及公用设施、交通及通讯服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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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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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拥有根据土库曼斯坦法律颁发的证件、享有在土境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以及无国籍人士和难民,按20马纳特/千方计费;3、拥有根据土库曼斯坦法律颁发的证件、享有在土境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以及无国籍人士和难民,按2.17马纳特/100千瓦时计费;[关键字] 土库曼斯坦,公共设施,服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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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站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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