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8-07
    浙政发〔2017〕2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利用外资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继续保持我省利用外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面落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举措(一)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政策,推进内外资公平竞争。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及相关政策法规,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支持外资参与创...
浙江省政府网 2017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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